【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日前出席一個論壇時聲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主動釋法的權力」,甚至揚言釋法會為法治帶來「長期傷害」,其謬論引起本港法律界及政界人士不滿,他們強調人大釋法是香港司法體制的一部分,質疑包致金的言論違背《基本法》。
馬恩國:人大常委會有主動權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行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基本法》第158條列明釋法的程序,一開始即列明「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但包致金卻明顯地忽略了這一點。
馬恩國認為,包致金只從普通法觀點單看《基本法》第158條,忽略了中國憲法的地位,並沒有好好理解中國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他解釋,「《基本法》在包致金眼中是香港的小憲法,但在中國憲法中,《基本法》只屬全國性法律。而中國憲法列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修改全國性法律,亦沒有預設程序,故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權力主動釋法。」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則強調,釋法是為了維護法治。他說,在回歸前,香港跟從英國系統的普通法,回歸後則是跟從《基本法》框架下的普通法,設置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權力。按照《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可歸結6種情況,分別包括有案可以解釋、沒有案都可以解釋、在特區政府要求下、特區政府沒有要求、終審法院判決之前、終審法院判決之後。
何君堯引述研究機構Wealth-X早前發表的報告表示,香港已超越紐約,成為全球最多「超級富豪」居住的地方,認為香港健全的法律制度為經濟的蓬勃發展提供保障,而言論自由的界限就是法律,他希望包致金能分清自由與法制的界限。他又指出,身為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須對其言論負責,發表看法時亦要立足於香港,否則會令人失望,辜負了每一個努力為香港作出貢獻的人。
吳秋北:是香港憲制設計部分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形容包致金的說法完全荒謬,重申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香港憲制設計的一部分,只會令香港的法治更加完善。他又質疑包致金提出香港「沒有民主」的說法毫無根據,強調香港在回歸前從來沒有任何民主,是在回歸後民主才不斷被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