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國政協委員 方文雄
早前青衣長青公路發生嚴重車禍,釀成6死31傷,事件再次引起社會對道路安全問題的討論及關注。
大部分市民每日都使用交通工具出行,道路安全絕對不容忽視。香港於2017年發生逾15000宗道路交通意外,數字竟與十年前相若,當中涉及危險駕駛、跟車太貼以致收掣不及或行人亂過馬路。今年2月一輛載滿馬迷的巴士於大埔公路翻側,導致19人死亡60多人受傷,為近年最多傷亡的嚴重交通意外,而肇事司機便是涉及危險駕駛被捕。這種種均反映道路使用者安全意識不足,而現行法例則未夠阻嚇力度。
筆者現提出以下5點建議,促請政府落實,以減低交通意外的禍害。
強制加裝安全帶
根據現行法例,在2001年或以後登記的的士和在2004年8月或以後登記的公共小巴,所有後座乘客座位必須裝安全帶,但多次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的旅遊巴及巴士則不適用。然而,旅遊巴及部分巴士經常於高速公路行駛,司機稍為掉以輕心,便很容易發生意外,此時安全帶就有如「救命繩」,能減低乘客因衝撞而被拋離座位的風險,故此於這類公共車輛實在須強制加裝安全帶。
強制乘客佩戴安全帶
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列明,所有私家車、的士、貨車以及小型巴士的司機及乘客,如車上有安全帶則必須佩戴;然而,落實及執法上卻存在限制:第一,除的士外,其餘公共交通車輛的司機沒有法律責任確保所有乘客扣上安全帶;再者,警方執法打擊不佩戴安全帶的力度有待加強,故法例推行至今,仍未見成效。因此,政府應考慮加重相關刑罰,提升阻嚇作用。
設工時上限及駕駛評估
在過往發生的交通意外,常有司機因休息不足、工時過長、情緒不穩等問題而釀成慘劇。現時大型巴士及尅巴士司機設有既定工時及休息時間;然而運輸署對旅遊巴仍無相關監管,行內司機或需長時間駕駛至14小時,令車禍風險大增。政府應把工時限制擴大至旅遊巴服務,並嚴懲違規的運輸營運商。
此外,政府應考慮規定年過55歲的公共運輸司機每年作詳盡體檢,評估司機的身體及心理健康,確保他們適合繼續從事駕駛工作,以保障市民安全。
提高及監察駕駛技術
在過往發生的公共交通意外中,即使車長都通過運輸署的駕駛考試,但依然意外頻生,意味考試本身只單一地考核其駕駛技術,忽視其駕駛態度或面對緊急情況的應變能力。這正好反映現有駕駛考試的漏洞,故政府及公共運輸營運商必須投放更多資源,加強車長培訓及完善監察制度,例如規定車長定期參與訓練,在道路遇上突發情況能及時反應;並加派便衣警員及公司管理層隨車觀察車長表現,以及抽樣分析其行車數據,以改善車長的駕駛態度、應變能力及情緒管理。
提高公眾安全意識
此外,政府須加強公眾宣傳,指導在駕駛或乘車時遇上壞車或危急情況應如何處理。如壞車時,司機應立即亮起故障燈,並把車駛至路旁或路肩上,指示乘客在安全情況下落車及遠離行車道;車上亦應備有一塊反光的三角形警告牌,在緊急事故時置於意外地點旁,提示其他車輛前方有壞車,須減低車速及提供支援。同時,政府應教育乘客在意外發生時保護自己,例如把握「黃金兩秒」,雙手雙腳撐着前座椅背,減低嚴重撞傷的機會。
一場交通意外,足以輾碎多個美滿家庭,這是沒有人願意見到的事。筆者促請政府與公共運輸營運商能防患於未然,合作改善公共交通安全及駕駛者的技術操守,保障市民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