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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援下月起升2.8% 申領資格上調至65歲

2019-01-08
来源:香港商报

 

  政府宣布由2月1日起,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特區政府昨日公布,由2月1日起,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下發放的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將調高2.8%,並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2月1日之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均可獲豁免而不受影響。這兩項計劃調整共惠及約126萬人,政府為此將每年額外投放12.53億元。

  已領綜援長者可獲豁免

  根據社會福利署的資料,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將由現時的1345元增加40元,至1385元;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由2600元增加75元,至2675元;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由3485元增加100元,至3585元。長者單身綜援標準金額將增加100元至3585元;普通傷殘津貼增加50元至1770元。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政府早前按既定機制,因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變動,建議把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調高2.8%。上述建議已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經調整後的津貼金額由今年2月1日起生效。發言人續指,由同日起,綜援計劃下的租金津貼亦將根據既定機制,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作出調整。租金津貼的最高金額將會調高2.7%。

  鑑於香港人均壽命延長及把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趨勢,特區政府在2017年1月宣布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經調整電腦系統及作相關準備,當局會在今年2月1日落實有關安排。發言人指出,於今年2月1日之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均可獲豁免而不受影響。殘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的綜援金額亦不受影響,即不論他們的年齡,亦可繼續領取較健全成人為高的金額。

  將優化中高齡就業計劃

  政府統計處的數據顯示,本港60至64歲人士的勞動參與率自2004年起不斷攀升。政府一直致力支援年長人士就業,包括舉辦大型專題招聘會及地區兼職工作招聘會;將勞工處「中年就業計劃」優化為「中高齡就業計劃」,透過在職培訓津貼鼓勵僱主聘用年長人士;僱員再培訓局亦有合適課程供年長人士報讀;而年長人士亦可運用持續進修基金進修。

  綜援申請人或受助人如有任何查詢,可聯絡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致電社署熱線23432255。

  民建聯反對收緊綜援資格

  民建聯表示,反對政府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民建聯認為政府對60至64歲的長者就職和生活支援不足下,貿然調整年齡,是剝削有需要長者應有的福利。民建聯批評收緊長者綜援資格的措施,實是倒行逆施,自欺欺人的舉措。

  民建聯指出,日後60歲至64歲有經濟需要的長者,只能申領成人綜援,每月標準金額為2420元,與長者綜援可領取的津貼比較,相差近千元,這還未計算長者綜援可獲得的其他補助,表示政府這項建議,就等同削減他們的福利。柯創盛表示,部分領取綜援的較年輕長者,是長期病患者,難以從事長期工作,十分關注這些受影響的申領人。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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