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稅務局一星期內第二次出手,入稟追討兩名住宅物業買家拖欠6年的印花稅(簡稱BSD)及10倍罰款共561萬元,即原來樓價的165%。
入稟狀指,兩名住宅物業買家2013年1月17日簽署買賣協議,以340萬港元購入何文田太平道5號華欣閣一單位後,在沒有申請豁免情況下,沒有支付樓價15%的印花稅,涉及51萬港元。
稅局已分別於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先後3次追討該筆稅款不果,於是昨(13日)入稟高等法院,採取法律途徑要求法庭頒令他們繳付該筆稅款及10倍罰款共561萬港元,即原來樓價的165%。原告是律政司司長(代表印花稅署署長),2名被告是涉案單位的買家徐若婷和徐秋虹。
另外,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2名被告已於2017年5月以410萬港元沽出涉案單位,帳面獲利7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