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淑莊。
【香港商报网訊】在非法「佔中」案,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立,因她需進行腦部手術,押後至今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法官聽罷求情,判陳入獄8個月,緩刑2年。
辯方今在庭上作進一步求情時表示,被告陳淑莊上月完成腦部手術,腫瘤屬良性,但還未完全去除,部分腫瘤貼近腦幹位置,故必須於3個月內每星期5日要到醫院進行放射治療。若陳在此3個月不按醫生指示進行放射治療,其腦部腫瘤或將繼續留在腦內,又或會重新長回原況。
辯方強調陳完成上月的腦部手術後,出現嚴重併發症,包疊視及日常平衡出現困難及暈眩等情況,而疊視的問題因放射治療而衍生且惡化,疊視問題預定會困擾她半年之久,其日常步行亦需旁人攙扶。
法官判刑时说,陈淑庄接受手术後有严重副作用,日常生活亦要人照顾,代表律师呈交的照片亦显示,陈淑庄在手术後留有长疤痕,不认为有人会以手术及肿瘤,去避免刑期,因此接纳陈淑庄的治疗计划真确,考虑到司法公义,加上被告自2006年起服务香港,有良好品格,以九个月为量刑起点,扣减一个月刑期,判囚八个月、缓刑两年。
陈淑庄离开法院时表示,未来几星期会覆诊,以确定何时开始6星期的电疗。
同案其他被告,其中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16個月,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亦被判監8個月,朱耀明被判監16個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