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釋治港信息

2019-11-04
来源:香港商報

  文 | 學研社成員文武

  香港的修例風波尚未平息,10月28日至31日期間,北京召開了十九屆四中全會,全國人大法工委主任、港澳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在會後的記者會上透露,如何治理好香港,也是這次四中全會研究討論的重要內容。四中全會的公報反映出中央對於治理好香港的整體思路,這對香港處置修例風波,以至加強和提升日後的管治,都已指明了方向,香港政府及市民都有必要細心理解和領會四中全會釋放出的有關治理好香港的信息。

  按「一國兩制」治理港澳

  沈春耀在記者會上指出,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治理好香港、澳門,是國家治理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此次四中全面研究討論的重要內容,故專門有一部分圍繞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強調按照「一國兩制」治理香港、澳門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決定圍繞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治理好香港、澳門,提出了一系列的工作任務和要求。

  沈春耀的表述雖然用詞不多,但其中的信息卻很豐富,亦很重要,當中包含了中央對這次香港修例風波的總體看法。很顯然,這次香港出現了修例風波,最根本的原因是對「一國兩制」的貫徹存在不夠全面和準確的問題。而其中最核心的問題,則是對「一國」和「兩制」的關係存在嚴重的誤解和偏差,對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間關係存在嚴重的誤解和偏差,處理好修例風波,以及在香港做好管治,達至長治久安的目標,首先要解決這些問題。

  四中全會提出對港落實「全面管治權」,以及沈春耀提及的治理香港是國家治理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香港政府和全體市民需要細心理解其中的意義。這說明,治理香港不僅僅是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也包括中央對香港的管治。過去,社會上有一種長期存在的誤解,認為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只限於國防和外交,因而,中央或中聯辦只要就香港的事務作出表態和發言,就會有人指中央過多干涉香港事務。

  這種觀念十分錯誤,以致有些人認為,只要以對抗的方式,在香港搞破壞,製造混亂,引發社會動蕩,再加上外國勢力的協助,就可以逼中央放棄香港的管治權,讓某些政治勢力,奪取香港的管治權。香港修例風波的根源也是由此而來,徹底平息修例風波,首先要更正對「一國兩制」的這種錯誤理解。

  找到平息暴亂的方向

  策動和推動修例風波的一部分反對派和依附外國勢力的人士,可能一直抱着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以為只要在香港不斷搞事,不斷將暴力升級,提升破壞力和影響面,再結合外國勢力,就能製造足夠的政治壓力,逼中央政府妥協,令他們可以奪取香港的管治權。四中全會公報已經回應這種不切實際的幻想,香港鬧得越亂,中央對香港的管治越須依法體現,外國勢力插手香港事務越多越深,中央抵禦外國勢力的力量和措施就會越強。所以,修例風波只能有失敗的結局,盡早停止一切搞亂香港的行動才是唯一的選擇。

  事實上,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源自於憲法和基本法,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不僅是憲制上的權力,也是責任,中央有責任要確保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也有責任監督、指導和規範香港的管治。中央管治權也並非僅限於外交和國防,而是像基本法所明確規定的,包括十二大項的廣泛的多方面的憲制權力。

  中央依法落實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也不會貶損或取代香港的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事實上兩者之間是統一的,中央更好地落實了全面管治的權力和責任,才能切實地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落實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舉例而言,對抗外國勢力的干擾,不僅僅要香港政府完善立法,提升執法力量,也需要中央的協助。

  許多人一直在問修例風波該如何解決,四中全會已經給了明確的答案,只要細心體會,就能找到平息暴亂的方向。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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