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四小”食品安全管理實現法制化

2017-07-25
来源:江西日报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曹麒部署“四小”條例貫徹實施工作

  立法破解難題 監管譜寫新篇

  江西“四小”食品安全管理實現法制化

  2017年5月1日,是第127個國際勞動節,廣大勞動者歡度自己的節日。但在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卻有很多執法人員在這一天走向街頭巷尾的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向他們宣講《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簡稱“四小”條例)。

  因為從這一天起,“四小”條例在全省實施。

  此前,2016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經過嚴格的“三讀”,終于通過了“四小”條例。

  這是江西省食品藥品安全和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上官新晨在全省“四小”條例宣傳月啟動儀式上講話

  “四小”條例開創了四個第一

  “四小”條例的出臺,開創了四個第一。

  ——是把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貫徹到“四小”監管立法中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食品安全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領導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別強調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四個最嚴”),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在立法中,一個重點指導思想就是要堅決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通過科學設定“四小”市場準入門檻、規范生產流程、加強日常監管、設定黑名單制度,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給予警告、罰款、吊銷證照等處罰,充分體現江西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和“不忘初心”的為民情懷,為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撐。

  ——為“四小”條例的立法,江西省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啟動了特定問題的調查。江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通過連續開展食品藥品安全贛鄱行、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等監督活動,為不斷提高江西省食品安全水平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2015年,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食品安全法出臺后,省人大常委會根據食品安全法授權規定,及時將制定“四小”管理條例列入立法計劃。考慮到這一立法的復雜性和艱巨性,省人大常委會提前介入條例起草論證工作,決定啟動食品安全特定問題調查,與立法調研同步進行。條例的形成吸收了特定問題調查的成果,突出安全監管,確保食品安全,同時又要促進“四小”健康有序發展,發揮其解決就業和方便群眾生活的作用,實現維護法治秩序和社會經濟效益的統一。

  ——“四小”條例是江西省食品安全領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江西有“四小”28.6萬家,從業人員66.8萬人。“四小”問題是食品生產經營發展升級進程中存在的客觀現象。一方面,在繁榮地方經濟、發展特色食品、方便居民生活和促進就業創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另一方面,“四小”行業投資少、見效快、風險小,從業人員多是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整體上“多、小、散、亂、差”,成為食品監管中的“老大難”問題。“四小”條例頒布實施,從立法層面規范了“四小”監管,有利于理順管理體制,明確監管責任,建立權責清晰、密切配合、保障落實的工作責任體系,實現“從農田到餐桌”全程監管;有利于規范經營行為,明確主體責任,促進“四小”遵守食品安全標準和監督管理制度,誠信自律;有利于以法治思維方式維護食品安全,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

  ——“四小”條例第一次把小食雜店納入地方性法規進行規范。全國一些已經在這方面立法的省(市)中,將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納入了管理范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通過調查,發現小食雜店遍布城鄉,小食雜店的管理也存在薄弱環節,尤其是在農村,環境臟亂差和出售過期變質食品的現象時有發生。為加強小食雜店的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省人大常委會把小食雜店作為“四小”條例的管理對象,以期實現對小食雜店的法制化管理。

  南昌市西湖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頒發小餐飲登記證

  “四小”條例搭建了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網

  “四小”條例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著力搭建地方政府負總責、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網。

  ——規定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的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四小”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四小”的監督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做好“四小”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教育工作,已設立便民服務中心的, 由便民服務中心代為辦理“四小”登記備案工作;村(居)民委員會協助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厘清了部門職責。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四小”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四小”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城市管理行政部門負責依照相關城市管理的規定對戶外食品攤販進行監督管理,其他相關部門應當依法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四小”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鼓勵行業自律。鼓勵“四小”通過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引導“四小”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鼓勵投訴舉報。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舉報“四小”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對提供違法行為線索并查證屬實的舉報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宜春市靖安縣發放食品小攤販備案卡

  “四小”監管配套措施及時出臺

  過去,小作坊沒有取得生產許可,產品不能在商場超市銷售。沒有被查處就是小作坊,一旦被查處了就是“黑作坊”。通過立法,給“四小”一個合法的身份,把他們納入政府監管的視線,使其在“陽光”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四小”條例實施后,對于取得登記證的小作坊,其產品可以在市場上合法銷售和流通。這對于廣大“四小”業主而言,是一個很大的利好政策。另外,堅持服務和監管并重。食品企業準入門檻較高,“四小”無法照套企業的條件,因此“四小”條例設定的法律義務,必須是大多數“四小”能夠接受的。“四小”業主一般是自謀職業者,很多是下崗再就業者,在城市化進程中要給予他們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因此對“四小”的管理,要注重發揮政府的組織、引導和服務功能。

  “四小”條例對“四小”的管理體現了“寬進嚴管”的政策。也就是說,在“四小”辦證條件、辦事程序方面要“寬進”,但在食品安全方面要“嚴管”。不能因為是“四小”的產品,就放松對其質量安全的要求。今年5月份,《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江西省食品小餐飲小食雜店經營登記管理辦法》《江西省食品小攤販備案管理辦法》三個配套制度,在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全部出臺,使基層有了可操作的遵從和“范本”。

  強化“四小”條例的學習培訓和宣傳貫徹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對“四小”條例立法和宣傳貫徹工作高度重視。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把強化《條例》的學習培訓和宣傳貫徹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作的重頭戲,加強了領導,制定了計劃,采取了有力措施,引導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認真學習、充分理解和掌握“四小”條例所賦予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切實把《條例》的精神實質理解透,把政策規定把握準,做到了解《條例》、熟悉《條例》、自覺執行《條例》。

  ——大力開展“四小”條例宣傳月活動。2017年5月5日上午,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舉辦《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主題宣傳日及全省宣傳月啟動儀式。局長上官新晨出席啟動儀式并強調,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要帶頭學習條例、深刻領會條例、正確把握條例,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依法治理的水平。“四小”生產經營者應當自覺地學好食品安全法、學好 “四小”條例,嚴格按照法律規范進行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全面落實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確保產品質量,對食品安全高度負責。 當日下午,在新余市會展中心舉行了“四小”條例宣貫論壇,省局、新余市局、鄉鎮政府、街道和“四小”從業者、消費者代表就如何貫徹實施“四小”條例進行了熱烈交流,“四小”從業者代表約200余人參加論壇。

  宣傳月期間,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以豐富的活動內容大力宣傳“四小”條例,并在社區、鄉鎮、集貿市場、學校開展“四小四進”活動,以文藝演出、有獎競答等多種方式,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

  ——對領導干部的培訓扎實展開。各級食安委及食安辦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因地制宜、統籌安排,采取以會代訓、學習講座等各種方式,對領導干部進行“四小”條例的專題培訓。

  ——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深入推進。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了學習計劃,細化培訓方案,采取多種形式,分期、分批地開展執法隊伍的法律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確保執法人員準確理解、全面掌握“四小”條例的主要內容,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執法水平。

  ——對生產經營者的培訓注重實效。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四小”從業者進行了免費培訓,幫助他們熟悉“四小”條例,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法律規定,了解辦理登記證和備案卡的知識,引導他們自覺接受管理,規范、有序、誠信生產經營。

  “四小”條例的出臺和實施,為江西省突破“四小”食品監管的難點,規范 “四小”食品的管理,提供了強大的武器,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不忘初心、恪盡職守,將把“四小”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局長答記者問

  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四小”條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江西省推進法治江西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上官新晨接受筆者專訪,進行了權威解讀。

  問:江西省出臺的“四小”條例,規定“四小”在進行登記備案時,如何體現方便“四小”業主辦事、促進社會就業創業的要求?

  答:“四小”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消費群體廣泛,就業人員眾多,關系到安全、就業、生活等民生問題。“四小”條例規定,“四小”在登記備案時,只需要提交必要的場地證明、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健康證明等,即可辦理登記證或者備案卡,取得“四小”的生產經營合法資質。

  為體現便民、利民的要求以及監管重點下移的原則,“四小”條例規定食品小作坊的登記證由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放,小餐飲小食雜店的登記證、小攤販的備案卡由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所)發放。登記證和備案卡都由鄉鎮便民服務中心代辦,“四小”業主只需到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辦理即可。同時,規定登記備案不收取任何費用,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加強對“四小”的行政指導、示范引導、免費培訓,提升從業素質。這些做法,充分體現了“放管服”要求,適應大眾就業創業的實際需要。

  問:在簡化程序、方便“四小”業主辦事的同時,如何加強“四小”的監督管理,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答:“四小”條例對“四小”的管理體現了“寬進嚴管”的政策。也就是說,在“四小”辦證條件、辦事程序方面要“寬進”,但在食品安全方面要“嚴管”。我們不能因為是“四小”的產品,就放松對其質量安全的要求。

  一是加強源頭管控。規定了“四小”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明確“四小”生產經營“負面清單”,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乳制品、飲料(含飲用水)、調和食用油、配制的醬油、配制的食用醋、用酒精勾兌的白酒、預包裝肉制品、罐頭制品、果凍等高風險食品。

  二是加強標簽管理。標簽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監督權的載體,也是生產經營者對消費者的責任要求。“四小”條例規定,食品小作坊應當在生產加工的食品包裝上如實標明食品名稱、主要成分或者配料、食品小作坊名稱、地址、登記證名稱和編號、生產日期、保質期和聯系方式等內容,并按照規定在顯著位置標明“作坊食品”字樣。

  三是加強監督抽驗。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對“四小”食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樣檢驗。對消費者反映問題較多和本地區消費量大的食品、食品相關產品,應當重點抽樣檢驗。抽樣檢驗所需經費列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四是加強誠信建設。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建立“四小”的信用檔案,記錄登記備案信息、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并依法予以公開。對誠實守信者予以鼓勵;對有不良信用記錄者,應當增加檢查頻次,督促整改。同時規定建立黑名單制度,對違法情節嚴重的“四小”生產經營者,吊銷其登記證或者備案卡,將其列入黑名單;列入黑名單的“四小”業主三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問:我們知道,條例頒布以后,更多的工作是抓好貫徹落實。作為監督管理部門,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做了很多工作吧?

  答:是的。除了宣傳、培訓、出臺配套措施,各地還采取邊整頓、邊發證的辦法,在專項整治中規范“四小”生產經營行為。例如,南昌市把“四小”整治作為“保文保衛”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聚焦以往發現問題比較多的鄉鎮,聚焦校園周邊,聚焦“五毛”“一元”油炸食品、面制品和膨化食品,加大打擊力度,增強打擊效果。新余市、九江市結合“雙安雙創”工作,規范與整治兩手抓,取締了一批嚴重違法違規的“四小”經營戶。遂川縣食藥監局強化“四小”食品安全監督抽驗,提高問題發現率和監管針對性。靖安縣食藥監局與鄉鎮聯動,分類實施流動餐車改造提升試點,按照五統一(統一餐車樣式、統一警示用語、統一編號、統一懸掛證照和索證索票信息、統一餐廚廢棄物收集)標準要求漸進式推進流動餐車規制管理,鄉鎮對符合要求的食品小攤販發放了《食品小攤販備案卡》。為增強警示作用、震懾違法行為,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嚴重違法者打入“黑名單”進行公開曝光,已曝光“黑名單”“四小”經營者4家。

  2017年5月12日,南昌市西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潤門分局,向麻辣燙小吃店主徐小江發放了全省首張《小餐飲小食雜店食品經營登記證》。全省各地利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開發的登記管理系統、設計印制的登記證,在技術人員不間斷在線服務下,陸續發放登記證。截至7月19日,全省發放小餐飲登記證4332張,發放小食雜店經營登記證2332戶。食品小作坊的登記管理、食品小攤販的備案管理也在穩步推進。

  為推進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近期我局將組織檢查組對全省實施“四小”條例情況實施專項檢查,以“宣傳好、培訓好、登記好、監管好”為主要內容,檢查各地“四小”整治和發證情況,著力解決無證生產經營、衛生條件差、管理不規范、食品安全意識淡薄、質量控制水平低等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同時,了解各地方政府組織實施和監管保障情況,督促各地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提高登記服務質量,激發“四小”從業者登記備案的積極性,促進“四小”行業健康發展。這也是回應社會關切、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的需要,是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的必然要求。

  圖/文 黃富強 張朝霞 程 炫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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