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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口岸將實施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

2018-12-29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郭代勤 報導:12月28日,記者從成都市政府新聞辦獲悉,經國務院批準,自2019年1月1日起,成都航空口岸對53個國家持本人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144小時內確定日期、座位前住第三國(地區)聯程機票的外國人,實行過境免簽政策。成都也成為中國中西部地區首批實施該項政策的城市之一。

 
  四川省公安邊防總隊參謀長張斗介紹,根據公安部的規定,申請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的人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是符合規定範圍國家的公民(目前包括53個國家),并持有本人能證明其國籍身份的有效國際旅行證件;二是持有144小時內已確定日期、座位的前往第三國或地區的聯程客票或者相關證明;三是選擇從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口岸入出境,邊檢人員在對申請人按照上述條件審核無誤后,將按規定為其簽發準予在成都市停留144小時的臨時入境許可,并準予入境。
 
  張斗強調,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是針對過境前往第三國或地區的外國人,所以出發地和目的地必須不同,有申請需求的旅客需提前通過載運其入境的交通運輸工具運營單位向邊檢機關提出申報,144小時過境免簽外國人,自入境日的次日零時起算,可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免簽停留不超過144小時,入境當天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對具有所持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有效期不足3個月的,或有我簽證機關拒簽章戳記的,或5年內有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記錄等情形的人員,邊檢機關將不予簽發臨時入境許可。同時,對逾期停留的144小時過境免簽入境外國人的處罰,邊檢機關將按照公安部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執行。
 
  自2013年9月1日起,成都航空口岸經批準成為全國第四個可對部分外國人實施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的口岸,至今共計有2500餘人次享受了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此次在成都等5個城市實施的外國人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是對現行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的進一步優化,將原來的72小時免簽停留時間延長至144小時。優化后的過境免簽政策,將進一步便利外國人過境轉機并從事旅游和商務活動,為國際旅客創造更為寬松便捷的出入境環境。
 
  成都市口岸與物流辦公室副主任劉學軍表示,成都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的實施,將有力助推成都國際航線的拓展,并進一步提高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國際中轉旅客的數量和比例,為成都建設國家級航空樞紐提供強有力支撐;將方便國際間經貿人員與成都市的往來,促進成都會議、會展、商務業的發展,并進一步帶動成都旅游、交通、餐飲、購物、住宿、休閑等消費的增長,對成都市深化全域開放,推進國際化現代化進程起到極大推動作用。
 
[责任编辑: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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