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吳敏 報導:安徽黃山風景區實行有償救援實施辦法以來,先後開展無償公共救援405批次,勸阻試圖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旅遊者3批41人次。6月22日,記者從黃山風景區瞭解到,該景區本月實施首例有償救援,其中當事人承擔的有償救援費用部分,已於6月18日匯入指定資金帳戶。
現場救援十分艱險
七小時緊急救援 ,無票遊客懸崖獲救
6月1日(週六)13時28分,黃山風景區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湯口個體工商戶楊某某報警,報警人稱一名太和遊客王某某在未開發區域被困,請求救援。景區立即啟動救援預案,同時,就近組織綜治、消防、公安、防火人員趕赴慈光閣開展救援。
14:10時,景區救援人員通過觀察和喊話的方式,在朱砂峰東側斜坡發現了王某某,此處四周均是近乎垂直的懸崖峭壁,進退兩難。
15:15時, 救援小組從慈光閣檢票口旁沿朱砂峰山體上行。17:23時,救援人員到達王某某上方約10米的山脊處。18:05時,救援人員利用繩索等救援裝備將其安全轉移至上方山脊處,為其戴上救援頭盔和手套,稍作歇息後護送其返回。
20:33時,救援小組全部安全返回到達慈光閣,現場救援任務結束。
據事後調查詢問,王某某當天上午乘車至慈光閣票房,沒有購買門票,而是穿過票房附近鐵絲網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隨後不慎滑入10多米的懸崖下。獲救後,王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過錯,並表示願意接受處罰並支付救援費用。
從接警到救援成功共用時7小時5分鐘
救援总費用15227元,有償3206元
6月11日,黃山風景區有償救援領導小組召開會議。會議認為,本次救援符合《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有償救援的規定,是景區頒佈有償救援制度後的第一例救援案例。理由如下:
一是被困人員已成年,其精神健康、智力健全,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公民;
二是其擅入景區未開發、未開放區域。因為其被困位置已處於一片懸崖位置,遠離正常遊覽步道,其翻越的防護攔網在數十米處就有明顯的禁令標牌。
三是當事人當時已陷入困頓或危險狀態,表現在其在懸崖下進退兩難、上下不得,並報警求救,有報警記錄為證。
遊客報警求助後,管委會堅持先救援、後收費,圓滿完成了救援任務,並及時向遊客告知了有關管理制度和有償救援規定,王某某表示無異議。
本次救援費用是如何計算的?據瞭解,接到遊客報警求助後,黃山風景區第一時間組織管委會公安、消防、綜治、防火、醫療急救人員27人,以及股份公司環衛3人、湯口旅遊服務公司抬轎挑包人員1人,立即參與被困遊客方位研判、搜尋、救援、接應、醫療急救、交通保障、後勤保障等工作。
黃山風景區有償救援領導小組決定,依據《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第七條之規定,依規對王某某追償救援產生的費用。經過計算,本次救援累計發生費用15227元,其中有償救援費用3206元,由當事人王某某承擔。有償救援費用中的勞務費用僅計算參與救援的4名非管委會工作人員費用。
6月18日,王某某親屬代其將救援費用匯入管委會指定資金帳戶。
有償救援費用明細表
第一時間反應,關鍵時刻落力
對於黃山風景區有償救援堅持哪些原則?景區負責人指出,2018年上半年,在黃山風景區出臺有償救援實施辦法前,社會公眾和廣大網友擔心“沒錢就活該被掛懸崖上”,是否會出現“天價救援”等問題,從本次救援來看,沒有出現此類現象。
明顯的禁令標牌
本次救援過程中,景區堅持了去年提出的四條有償救援基本原則:
一是先救人後收費原則,體現了黃山風景區“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二是有償救援與公共救援相結合原則。本次救援中,管委會27名工作人員付出了勞動,但沒有收取這部分人員的勞務費用,這體現黃山風景區的社會責任和擔當。
三是事後追償原則。本次救援結束後,管委會依法依規向王某某追償救援費用,體現了社會公平。
四是教育懲戒原則。本次救援依法依規追償救援費用,並以此案例警示更多的遊客遵守景區遊覽規定,不要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避免發生旅遊危險。
本次救援有哪些成功的做法?景區負責人稱:接到遊客報警後,管委會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為救援贏得了寶貴時間,確保了主要救援行動天黑之前開展。
這次救援發生在週六,但景區綜治、公安、防火、消防等多部門都安排留守足夠人員值班,並派出精幹力量參與救援,關鍵時刻擰成一股繩,第一時間做出反應。
該負責人表示:景區實施有償救援的目的是為了有效遏制擅自進入黃山風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旅遊或探險行為,更好地維護遊客生命財產安全和景區生態資源安全。
為進一步防範遊客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行為,黃山風景區將對景區防護鐵絲網進行常態化巡視和維護。同時,進一步加大《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宣傳力度,引導更多的遊客在景區開發開放區域遊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