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早前建議修定《稅務條例》(下稱「條例」),藉以優化離岸收入豁免徵稅機制,預計條例草案將於10月提交立法會審議,明年生效。德勤中國華南區稅務與商務諮詢副主管合夥人鄧偉文指,雖然在港的跨國企業稅務負擔可能不變,但合規成本或會因而上升,建議跨國企業趁機做一次「身體檢查」,以確定條例修定生效後,是否仍符合新的免稅要求。
鄧偉文稱,條例修定體現了香港與國際稅務制度邁向一致。不過,有數方面仍有待港府在條例草案中釐清。例如,就企業收取利息收入方面,鄧偉文稱:「日後對利息收入徵稅時,如何界定經濟實質?又如何定義該等利息收入是在香港收取?」雖然港府在收入地點問題上,似乎參考新加坡的做法,但他仍期望港府可就上述問題作出清晰說明。他又預計,空殼公司或較受是次《稅務條例》修定的影響。
另外,德勤中國華南區國際稅收及企業併購重組稅務服務主管合夥人劉明揚認為,港府應在趁條例修訂,同時訂立「安全港」定義,讓在港有相當規模的跨國企業集團簡化合規要求,從而為以香港為總部的大型跨國企業,提供更佳的營商環境。
鄧偉文又指,若訂立「安全港」定義,不僅大部分納稅人都有所裨益,「安全港」的定義也可在條例完成修定後發揮作用。(記者 鄺偉軒)
頂圖:鄧偉文建議跨國企業評估是否會受《稅務條例》修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