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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不能賴家屬

2015-04-16
来源:中國青年報

  一官腐敗,全家腐敗,這一現象不僅啟發反腐要找到著力點,居然還頗受貪官本人認同,成為他們辯解自己違法違紀行為的重要借口。比如,最近原成都市青白江區區委書記戴曉明在“懺悔書”中說:妻子的朋友圈子擴大後也和人家比,跟著人家學,投資購房、玉器,而要支撐購房和玉器的開支,從而助長自己對禮金、賄金不問青紅皂白統統收下。這一現象並不新鮮,10多年前煙台市原副市長矯智仁受審時就說過:“我戴的手銬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

  家族式腐敗現象頻出,涉腐官員的家屬自然有不容推卸的責任。但一些貪官在解釋自己貪腐的行為動機時,把家屬因素當成唯一觸發點,甚至私下把問題全歸罪於家人,這是一種混亂的邏輯。按照一些落馬貪官的說法,似乎“出事”只因為被家人拉下水,如果家人行為端正、舉止清廉,貪官本人就不會犯錯。這種想法,讓官員冒法律風險實施貪腐行為時,在情感上轉嫁責任,在動機上甚至透露出一種“無可奈何”感。

  絕大多數家族腐敗案,沒有官員本人的默許是行不通的。家屬借官員權力謀取私利,不過是扮演了狐假虎威的角色。拿最近庭審的兩個例子說,廣東湛江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湛嶽登受賄案中妻子“代夫受賄”成為亮點,實際上不過是其妻“幫著管錢”罷了;南京六合區交通局原副局長徐亞俊更是拋出“被動受賄”說,說賄金是和妻子旅遊時拿到的“贊助”。天下哪有這么好的贊助,為什么普通人拿不到?

  官員家屬的腐敗圈子,與官員本身的地位密切相連,可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沒有官員的權力在背後撐腰,家屬也沒有貪腐的能力。隨著官員被提拔,家屬的企業可能越辦越大,“見識”也越來越多,欲望的胃口也越來越大,當然腐敗資金來源也“日益廣闊”。有些官員家屬的朋友圈出了問題,歸根結底還是官員的朋友圈出了問題。劉鐵男的兒子就說了這么一句老實話:“他官越做越大,我的錢也越來越多。”

  不少落馬官員也深知管好家屬是為官的一項義務,只不過經常避重就輕,把“沒管好”的重點放到了“沒好”而不是“沒管”。比如季建業對沒管好家屬這么辯解:因為和家屬長期分居兩地,一些朋友正好利用了這個軟肋,對他的家人發起進攻。類似陳述,似乎又把貪汙動機賴給了家屬和“朋友”。但是,以季建業的職位與權力,了解家人行動完全不成問題,“沒管好”其實只是不想管、沒有管。

  也不排除有一種可能,一些官員的家人剛開始以權謀私時背著官員,官員一時沒有發現,或者發現後已深陷其中,進退不得。這常常源自官員家屬的情況並不公開,對官員家屬行為的監督常常只是官員的自我監督或局限於身邊人的內部監督,更大范圍的監督難以實現。公開家屬、直系親屬的基本信息,已有高層領導人作出表率,中紀委也推行了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將對官員家屬的監督納入公眾監督中,有助於彌補反腐鏈條上的缺失。

  家屬腐敗、家族式腐敗,作為常見的腐敗現象,我們有必要隨時對它保持警惕。但落馬貪官在供詞、懺悔中,動輒“真情流露”地把問題賴給家屬的套路,我們也不會被它迷惑。貪官本人才是腐敗的主體,才是腐敗行為的核心,這本是一項常識。說到底,家屬行為不端、沒有管好家屬,就是官員對手中的公權力缺乏敬畏心的表現。(作者:王鍾的)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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