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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在“裝睡”,法律被玩壞

2015-05-04
来源:南方都市報

  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有些新聞,其實是舊聞———把時間人物一置換,就會發現,那些糟心事壓根就是陳年糟糠。

  2個蛇皮袋,裏面放著1角的硬幣,共重100多斤,總金額數千元。5月2日上午,武漢市民吳女士騎著電動車拖著它們到多個銀行兌換,接連遭到推托,讓她氣憤而又無奈。經記者協調,一商業銀行答應幫吳女士兌換,並承諾最遲本月8日將款項打入吳女士賬戶內(詳見昨日《楚天都市報》)。

  “曆史”總是驚人類似:2013年,同樣在武漢,市民梁先生收了一筆5萬元的工程款,全部為1元面額硬幣。他和妻子駕車載著硬幣跑了好幾家銀行存錢,怎奈每家銀行的工作人員都拒絕接收。無奈之下,他們只得把硬幣搬回家中存放。後來夫妻倆找了媒體,這才有銀行願意兌存這5萬元。

  其實,零鈔兌存難非武漢獨有,而是一個普遍困境;不僅個體犯難,企業也是毫無議價能力:曾有一公交公司拿50萬元零鈔存銀行被拒,於是只好拿來發工資———想想那畫面也是醉了,每人扛個大麻袋領錢。拎不清的還以為哪個打劫團夥在分贓呢!

  從法律上判定,銀行不得拒絕兌存零鈔。按照《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的規定,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不管一毛還是一塊,硬幣均為流通的人民幣,這就意味著包括銀行在內的任何單位“拒收”都是非法的。當然,徒法不足以自行。由於缺乏內外部的有力監督,法律被玩壞,不得拒收硬幣被軟抵制。

  倘若組織一場業務方面的法學考試,銀行工作人員估計都能拿滿分。但反映到工作實際中,卻有諸多的槽點。比如,“存單縮水”、零鈔清點費、抬擔架改密碼……零鈔兌存的艱難,關鍵或許就在於民眾面對的是一個裝睡的巨人。

  怎樣解決零鈔,尤其是硬幣兌存的難題?思路有二,一是控制存量,二是消滅增量。於前者而言,銀監會可以指導各大銀行設立專門的零鈔兌存中心,或者為零鈔的需求方和兌存方,比如百貨公司和公交公司搭橋並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於後者而言,則是大力推廣和普及電子支付,比如刷卡坐公交而非投幣。

  需要指出的是,零鈔再怎么“弊大於利”,也是法定貨幣,有其存在的特殊價值。一個初到城市的務工者,你能要求他坐公交車必須刷卡?這顯然不合時宜。作為銀行,面對這種可能稍顯小眾的需求,必須履行其公共金融服務的職責。(作者:墨攻)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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