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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長篇深度報道:溫州危機啟示錄

2015-06-15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上世紀八十年代商品短缺和市場信息不對稱引來少數商人實物囤積、外匯炒作,九十年代初期資本市場發育初期的深圳認購證風潮、世紀末香港金融危機連帶發生廣東省兌付危機,影響先知先覺的投資人、甚至金融系統內部玩家的財富消長。2010年之后的溫州民間金融借貸風波、各地互聯網P2P騙局、河南擔保風波卷入了大批低收入人群甚至大批老人的養老保命錢。

        民間金融泡沫的興起破滅伴隨著鮮明的地域分割的特徵,并影響到區域社會穩定和經濟健康運行。其中以溫州民間借貸金融風波的負面影響最為持久和深入,它直接導致了2012年溫州經濟「硬著陸」和區域系統性金融危機的發生發展,并先后奪走了幾十位企業主和放貸者鮮活的生命。

        本報在溫州區域金融改革三周年之際,組織記者進行了多過30人次的現場采訪和后續公開資料挖掘,推出<溫州危機啟示錄>系列深度報道,包括《溫州『硬著陸』真相調查》上中下三部分、《修訂企業破產法破迫在眉睫》、《審貸獨立方能穩金融秩序》、《民間金融監管須防患在先》、《溫州金改何處去》、《再造溫州:熟人經濟轉向契約經濟》等專題文章,目的是希望通過解剖溫州金融危機這隻小小麻雀,引導決策當局和公眾反思政府主導經濟增長模式的局限和弊端。

        溫州的銀行業淪入技術破產境地有深刻的體制原因,政府行為不當正在惡化全社會的信用基礎,企業家群體道德風險正在蔓延,國家正規金融已為市場化改革不徹底付出慘重代價。自下而上的終身負責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遵循獨立、審慎的放貸原則是銀行業立命之本,民間存款人分類制度和放貸人監管亟待加強。

        這組系列報道顛覆了一些既定觀念:

        一、區域經濟硬著陸并不可怕,溫州實體經濟的韌性、對市場波動的適應性遠遠好過金融系統,從某種程度上說硬著陸是好事,加快了實體經濟優勝劣汰的步伐。決策當局今后應該在立法層面關注地方政府對淘汰劣質企業的阻撓及產生的負面影響。

        二、溫州危機令中國的商業銀行體驗到了從天堂墜落到地獄的百般滋味,財務重組、公開上市這些自上而下的改革,并沒有除去銀行業肌體內的「行政化」基因,銀行業淪為政府之手后的「齊正效應」在溫州創造了10元資本追逐1元產出的極端泡沫效應,隨后產生的高額壞賬能否促使其走向審慎獨立的市場化之路,尚存很大疑問。

        三、區域房價的下跌只是區域經濟波動的一部分,會引起金融資產的縮水,但不會直接導致銀行業整體破產,企業大面積過度負債和逃廢債是更加根本和直接的因素。溫州房地產價格之所以一路走低長久不振,是許多銀行抵押品拍賣出清的行為仍在繼續。

        四、作為全中國融資最為便利和容易的地區,溫州是「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輿論導向的發源地,眾多過度借貸而無心還款的企業,在融資難融資貴的輿論保護傘下,出賣了基本的誠信原則,在法庭上暴露了企業治理的無知無信,目前溫州失信人數量在全國占比遠遠超過經濟貢獻度很多倍,道德風險高發區對應的資金利率水平必然是全中國最昂貴的。

        五、在正規金融垂直監管的現行體制下,中央政府和省級地方政府面對金融危機的救助心態相比1998年「廣國投」事件時期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兩者沒有形成合力,甚至出現了矛盾。后者承擔損失的動力不足,對地區金融秩序維護虛弱無力,導致企業、銀行、政府之間關系惡化,金融資源的后續配給和經濟持續發展能力受損。

        六、以「企業家跑路」為標識的溫州危機引爆的是大批類金融式企業的倒閉,其對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巨大破壞性被隱藏在「實體經濟困難」的外衣之下,誤導了輿論判斷和政府決策,最終引發了區域性系統風險,溫州危機為當下全民金融熱敲響警鐘,玩金融要有高超的風控能力,好的實業家未必能成為優秀的金融家。

        七、民間金融意識的覺醒,要配合地方政府細緻到位的風險提示和大額帳戶的及時監管,私人放貸者的行為約束和利得納稅的原則如果不能盡快立法明確,隱藏在監管視線之外的民間金融的動盪,隨時可能影響整個金融系統的安全性。

溫州作為中國改革開放后的民營經濟代表,曾將工匠精神視為實業發展之根基,近年來卻頻頻脫離實體經濟轉向資本運作、追求快錢,從而感受了一場繁榮與衰落的洗禮。溫州「硬著陸」已成為過去時,但中國還有很多地方正在走溫州危機爆發前的老路,如何避免這些城市成為下一個溫州,考驗著各個地方決策者和國家管理者的智慧。

        溫州啟示錄專題報道主創人員

        採寫:齊曉彤  鄧建樂  伍敬斌  張幸

        編輯:牛玥潼  鄧建樂  鐘智維

        製作:黃坤華  王彬彬 張俊奇

        校對:姚卓玲  馮燕如

        溫州「硬著陸」真相調查(上)

        民企大爆煲 銀行損失1600億

        3年前溫州的民間借貸危機令舉國震動,實體經濟因多種原因被迫率先硬著陸。盤點其中得與失,記者發現受傷最深重的并非敏感但極具韌性的實體經濟、民間金融,而是有意規避風險卻深陷泥潭的銀行業,溫州正成為國家多年苦心構建的正規金融業的滑鐵盧。

        記者向很多上市銀行總部求證溫州銀監分局公布不到5%不良率是否準確真實,統統被堅決否認。浙江主管金融的朱從玖副省長確認了銀行業不良遠超預期的事實:「我記得有一家大行的不良率很高,百分之幾十,個別股份制銀行的不良也很高,兩三成是有的。但銀行的名字請不要公布,要尊重各家銀行自身的披露意願。」

        是否硬著陸 央行地方不同調

        2011年秋天,中國人民銀行行長、黨委書記周小川剛接獲溫州求援報告,直接致電人行溫州支行,商討如何施救。美國次貸和歐債危機演變擴散的前車之鑒歷歷在目,央行行長敏銳意識到溫州幾十家企業主跑路之后風險蔓延的破壞力,并提出兩種對策:一種是緊急救助,大事化小,將金融風波消滅在萌芽狀態。另一種是不給錢,給政策,輔助溫州自救,這樣做溫州有硬著陸的風險。

        很快,央行確定600億有條件救助溫州,并與浙江省政府溝通,600億再貸款期限一年,必須歸還,省財政為溫州快速處置金融風波進行擔保。

        相比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王岐山1998年臨危受命處置的廣東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案,浙江省面臨的情況是企業家群體跑路,并沒有出現金融機構的擠兌,而廣東省當時面臨1000億人民幣支付的硬缺口,已經在香港上市的廣國投的資產負債率168%,資不抵債147億元,境外投資者讓廣東省政府兜底的輿論壓力也很大。審視了廣國投和粵海的財務狀況后,王岐山果斷決定前者破產、后者重組,一年后為快速處置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兌付危機向中央借款380億,緊接著央行增撥70億的再貸款額度,緊急調集全省各個部門和地方政府2000多人用快刀斬亂麻的方式關閉了2000多家城信社、信託公司分支機構和農金會。原本計劃9年時間償還的借款,得益外貿出口復蘇,一年后稅收增加700億,很快就提前歸還完畢。

        但央行救助溫州的方案曝光后,輿論嘩然,浙江銀監局激烈反對,認為應該讓高負債盲目擴張的民營企業倒閉,實現自然淘汰,接著各大主流財經媒體充斥能否用大量公共資源救助私人老闆的質疑聲音,浙江省政府選擇了沉默與放棄,即便10月初溫家寶總理帶領眾多財經高官親臨溫州現場允諾實施民間金融改革,溫州的流動性迅速消失,已錯過救助最佳時機,去杠桿變成現實,到目前為止超過萬家企業大面積洗牌,銀行業基本確認的損失總額高達1600億。

        銀行替地方政府買單

        600億救助和1600億損失孰重孰輕、孰多孰少事后看一目了然,但是浙江省拒絕擔保的背后,是地方政府和國家金融業兩個獨立行政體系的矛盾與沖突。浙江省對溫州危機烈度判斷也許和央行基本一致,但救助即意味承擔實實在在的損失,全省連環擔保鏈的普遍存在讓多個城市的損失預期更加悲觀。不救助僅僅意味私營企業的洗牌(不是大面積關閉或破產)和銀行出現壞賬,央行和省政府對后續損益的權衡標準不同,態度自然迥異,金融系統盈虧對地方官員完成短期GDP各項指標考核的權重影響微乎其微,中央和地方對貸款資源的博弈中,只有貸款投放的大幅增加對地方政府有誘惑和吸引,貸款巨額損失引發的信貸增速驟降、信用崩塌對地方經濟的長遠負面影響、誠信企業與逃廢債企業的甄別處置,地方政府往往重視不足。

        反觀中央政府即便600億到位,如何救助才能達到及時、有效、損失最小化的目的,是更現實嚴峻的課題。徵信系統缺乏公安、司法、抵押評估等多部委大數據有效支撐的前提下,債權人快速識別企業真實財務狀況的能力非常有限,中央政府與其寄希望地方政府兜底,不如尊重地方金融監管和銀行一線人員的判斷,堵住區域金融危機關鍵的出血點,建立城市、省級、中央三級風險分擔聯動機制,防止區域危機深化蔓延。否則單純注入流動性,有可能因道德風險的增加和大面積逃廢債而產生更大的損失,溫州地區銀行業2011和2012兩年1500億貸款增量的注入反而擴大了壞賬損失總額,就是慘痛的教訓。遷就短視的輿論導向或者民意,漠視快速果斷處置的客觀需要,往往貽誤時機,讓微小的皮肉傷口潰爛傷及骨骼或神經系統,造成持久的被動。

        影子銀行式企業隱患大

        溫州金融風波與廣國投事件爆發的最大相同點,都是企業的過度借貸,以及民間投機資本將資金價格炒高到30%以上,廣國投、粵海是地方政府組建的窗口上市企業,連帶全省小微金融機構出現擠兌苗頭;而溫州陷入危機的是非上市民營企業,后者的財務狀況更隱蔽,企業掌門人主動負債、運用高杠桿更大膽,部分企業資產負債率700%到1000%,比如立人集團、信泰集團、海鶴藥業,這3家公司是通過破產程序才完整暴露了真實的資產和負債全貌。高杠桿企業的倒閉,比中小型金融機構擠兌有更大的破壞性,后者至少有被接管的可能,債權人或存款人的本金尚有部分安全保障,溫州影子銀行式的企業倒閉,除卻抵押物進入拍賣渠道回收極少量現金,銀行和個人借貸資金往往血本無歸,沒有倒閉的影子銀行化身「僵尸」,隨時侵吞吸嗜任何外來的資金。

        兩起事件后期處置最大的不同點是廣國投借的是外債,涉及很多國家,由省政府邀請境外會計師和投行公開透明進行快速破產清算和重組,最終省政府、央行及境外投資者三方共同承擔了損失,同時關閉省內上千家小型金融機構防止擠兌向全國蔓延。溫州企業借的是內債,以民間債務和銀行債務為主,2011和2012年危機最嚴重的階段,銀行業繼續輸血使溫州地區貸款增量保持在1500億規模,溫州市政府組建15億的應急轉貸基金,浙江省政府沒有分擔損失,貢獻流動性最多的銀行業成為企業呆賬的唯一承擔者。另溫州有1800多家各式色各樣的小型放貸機構,目前仍然合法生存,他們和高負債運行但躲過危機的企業一道,成為金融系統血管壁上最微小但是最薄弱的節點,隨時可能潰破并演繹新一輪危情。

        溫州化解流動性枯竭和改善信用環境的現實需求,被溫家寶到溫州視察后的區域金融改革的呼聲掩蓋和淡化了,公眾和學者把焦點集中在利率市場化和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放松民營資本金融準入管制等等脫離溫州救急實際的宏觀長遠命題上,似乎多拿到幾個民營銀行牌照就能為危機解困,央行希望的自下而上改革、允許試錯的改革思路,被信用崩塌、擔保鏈引發的二次災難的呼救聲淹沒。

        金融危機蔓延 溫企公開逃廢債

        溫州民間金融的市場容量究竟是被個人熱錢還是銀行資金喂大的,或是隱蔽在人民銀行能夠監測的貨幣體系之外,又成懸疑。大額借貸強制登記條例實施之后,浮上水面的和仍盤踞地下的民間資本的比例,直接影響業已發布數年的溫州指數或綜合民間利率的可信度及有效性。

        溫州銀監局公布的數據顯示,金融風波最嚴重的年份,溫州居民個人存款的數量沒有下降,反而一直上昇。有監管部門官員和司法系統庭長直指,溫州企業逃廢債從剛開始的個別偶然、迫不得已,到后來普遍自覺自願,甚至出現頻繁聚首、小範圍公開探討如何逃廢債。比如將企業應收賬款轉到其它可信賴的個人名下,或者對外宣告嚴重資不抵債,讓親友用低價購買成為新企業主,資產轉移到海外后再合法回流等。企業流動資金繞道通過個人賬戶流轉,才能解釋溫州企業存款近三年持續下降而多項工業指標表現持續走好的矛盾現象。

        溫州危機期間法院借貸糾紛起訴案件是正常年份的10倍左右,個人與個人,銀行與企業,銀行與個人多方激烈對質博弈的結果,是四萬多失信人的黑名單在今年初進入最高法院和央行徵信系統,有償還力而拒不履約的典型老賴被媒體曝光、限制出行高消費。溫州對全國經濟總量的貢獻度只有0.68%,被甄別出的失信人總數超過全中國的5.59%。后者的數量級是前者的8倍之多。

        民間借貸糾紛的案發高峰期比銀行業訴訟高峰期提前了一年多,銀行與民間借貸在法院的交集是爭搶抵押物的執行時間。溫州的房價從2011年上半年一路走低,目前平均價格比最高峰期間攔腰斬斷,銀行業要出清積壓的大量住房、廠房抵押物,對溫州二手房市場是巨大壓力。

        實體經濟受阻 信用環境崩塌

        隨著時間推移,溫州民間借貸危機的名字,將逐漸被溫州金融危機代替,后者是前者的深化蔓延,銀行業的潰爛背后是當地信用環境的崩塌,是眾多企業主為保護私有財富對誠信的出賣。信泰集團胡福林有效資產4個億,債權人申報總額42億,其個人16套房產記在胡恩聖名下,海鶴藥業等關聯公司帳面資產2.5億,但全部股東個人的民間債務超過15億,為溫州中院破產審理過程中界定企業債務增加了很大難度。

        溫州危機的各項數據表明實體經濟即便經受了銀行抽貸的短期折磨、政府救助不力,其強勁的活力和自我修復能力十分強大,反而是吸收了實體排泄的全部毒素的銀行業,極易重演技術破產的悲劇。上世紀和本世紀初期是全體國民將銀行信用等同國家信用的高額儲蓄年代,大量的銀行壞賬始終沒有引致國有銀行的大規模擠提,但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后的今天,商業銀行有限償付存款將推動風險意識、逐利意識快速強化,壞賬激增的銀行業如果經不起大額存戶和投資者的嚴苛審視,它的衰落可能是緩慢的過程,更大可能是瞬間的倒塌和擠兌風險傳染爆發。

        經濟好了銀行爛了失信人多了

        3年過去,硬著陸究竟給溫州經濟帶來哪些影響?記者翻看了近10年溫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將歷年來的多項統計數據進行了類比(如圖),發現這個歷來重視民營經濟的地方,公報中勞工人員數量統計缺失,而城鎮新增就業人口數據危機期間一直保持正增長,這和企業倒閉潮非常沖突。據當地金融辦介紹,與鄂爾多斯等鬼城空城不同,「硬著陸」通常導致的巨量人口失業和消費極度蕭條,在溫州并沒有出現。只有2012單個年份的幾個數字顯示溫州工業受到重創:GDP的增速從之前增長12%下滑到5%,規模以上企業利潤總額、工業總產值和出口交貨值全部出現負增長,工業最困難的年份當地政府稅收仍然增長了近7%。比較令人驚奇的是工業和出口的負增長瞬間即逝,2013、2014溫州工業即全面復蘇,今年一季度溫州工業用電量增加8%以上,顯示復蘇的步伐加快。

        銀行業的表現出人意料糟糕,截止發稿時得到的消息,溫州法院受理的銀行借貸案件攀升速度依然不減,銀行系統的風險不斷暴露,最終損失有可能突破2000億元,2013年壞賬核銷總量竟占到全國銀行業的28%,一個曾經最具活力的城市、金融生態環境最受追捧的城市,風波驟起后壞賬處置額占到全國總數近三分之一,這個數字令許多人始料不及。大多數銀行吐出了以往二三十年在溫州賺取的所有利潤,重回本世紀初銀行業整體技術性破產的尷尬境地,只有極少數堅守差異化經營和獨立審貸原則的銀行逃出生天。

        溫州真實不良驚人

        溫州近4年銀行業平均放貸餘額7000億元左右,減去3000億個人貸款餘額,相當於公司貸款的壞賬率高達50%,隨著后續更多金融案件的審結,受制連環擔保「處置一千、新增一萬」的放大效應,銀行業的傷亡統計更加不樂觀。只是目前公司壞賬損失的絕對數值被貸款總額稀釋,再進行4個年度的分攤之后,平滑縮小成幾個點的不良率。記者向很多上市銀行總部求證溫州銀監分局公布不到5%不良率是否準確真實,統統被堅決否認。

        浙江主管金融的朱從玖副省長向記者確認了銀行業不良遠超預期的事實:「我記得有一家大行的不良率很高,百分之幾十,個別股份制銀行的不良也很高,兩三成是有的。但銀行的名字請不要公布,要尊重各家銀行自身的披露意願。」

        外界普遍預計規模龐大的民間金融折戟崩盤后,其損失金額應該會大大超過銀行業,但是近3年法院審結民間借貸糾紛標的金額只有銀行系統的四分之一,即500億左右。據浙江司法系統統計,銀行在破產企業的總負債額度中占30%比例,果真如此,民間金融才是溫州企業的真正保姆,危機過后民間金融的損失應該在6000億左右,何來500億就慢慢平息了?

        曾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劉明康曾提示:「企業家寧可跳樓、跑路,也不願申請破產保護,是因為沒法透露很多借貸資金的真實來源,說明官商勾結。」

        某大行行長直指:「破產企業的負債畸高至8倍到10倍,怎麼可能保證日常運營?一定是破產之前把很多資產轉移到國外,或者轉移到親戚的名下。」

        溫州「硬著陸」真相調查(中)

        金融秩序穩獨立審貸

        上世紀90年代中期,時任總理朱鎔基為整治金融亂象,用了8年時間才讓國債利率水平從世界罕見的年息15%降至1.5%。重建金融秩序后,鐵腕總理將眼中的銀行業健康穩定看成國家的命根,堅決啟動銀行業壞賬剝離及上市,地方政府和中央其它部委被告誡不可以干預商業銀行的獨立運營。但是,中國銀行業世紀之初自上而下的金融業改革,在溫州危機中充分暴露了其不徹底性。政企分開所要求的檢視現行政策的獨立意識,新型審慎的信貸文化、一線機構的預警功能和危機處置能力都尚待完善。

        銀行須自下而上改革

        本世紀初,自上而下的財務重組和壞賬剝離使銀行業的財務狀況迅速改良,甚至讓宇宙大行上市不到一年,市值就超越發達國家銀行一百年的經營成果,但是中國銀行業基業長青最需要的獨立審貸精神、貸款責任終身認定的機制安排、風險控制基本原則,并沒有在動盪的市場環境和大政府主導經濟的現行體制內,得到持久深入貫徹。2008年中央政府強力刺激政策出臺,這些基本原則統統被擱置一旁,商業銀行在與刺激政策的互動中徹底迷失了。

        盲目樂觀遺忘風險

        溫州市政府多年奉行小政府和不干預市場的政策,銀行業不會遭受地方行政因素干擾,而溫州民營資本跨省、跨國的一次次冒險,雖然成敗參半,但是企業主們多年來對銀行業的負債一向有借有還,2010年的0.38%的不良率創下全中國幾乎最低紀錄。信用環境如此優良,讓銀行業堅信不疑溫州是市場經濟的理想之國,這里創業打拼得有些規模的企業主,人人有望成為中國未來的喬布斯。

        據浙江省銀監局副局長傅平江回憶起2010年的情形說:「當時溫州銀行數量蠻多了,還是接二連三有銀行託關系、想方設法提出申請要在溫州開業,大家都很樂觀,實際上很多人對經濟周期的波動缺乏經驗,只想到溫州設立機構賺錢很容易,沒有認真考慮過背后會有哪些風險,對市場的嚴酷性沒有做好充分準備。」

        盲目樂觀使得包括溫州在內的江浙兩省成為2008年底的「四萬億」刺激政策信貸資源傾斜力度最大的地區,那一年全中國的信貸投放增量相當於過往10年的總和,最終投放超過10萬億。溫州地區2009年、2010年的貸款增量分別都達到了1000億,但是2009年溫州GDP只增加了100億,也就是說溫州的投入產出比10:1,如此強烈的預警信號被漠視,實體經濟錯過了一次由市場主導的優勝劣汰的機會,企業的負債水平急劇升高,準確的說是背負銀行債務升高過快,在隨后而來信貸收縮中率先爆煲,溫州當地銀監局的數據顯示2010年前8月中小企業抽貸規模將近400億,9月出現企業主跑路潮,10月中旬之后銀監會再注入流動性,信用崩塌之勢已無法逆轉,大放大收的信貸調控政策成為高杠桿溫州企業滅頂的人為之禍。浦發銀行執行董事沈思承認,太多銀行放貸不謹慎,同質化競爭產生共振效應,震垮了溫州民營經濟這座大橋,銀行紛紛掉河。

        去行政化迫在眉睫

        溫州中級法院民二庭庭長鞠海亭在分析眾多破產案件或銀行借貸糾紛的案件后,認為銀行業市場化程度嚴重不足,行政化傾向嚴重,過於注重書面文件審批和內部程序完整,一線信貸人員只是上面放貸、收貸計劃的執行者;合同審查和盡職調查流於形式,「連哄帶騙」誘導擔保人簽字、不認真履行風險告知義務;在處置風險階段,為追求責任最小化,經常貽誤時機,擴大實際損失和風險。

        溫州市金融辦余謙說:「由於銀行貸款期限與企業發展的周期存在期限的不匹配,導致企業存在一定的貸款縫隙。企業家在面對市場千變萬化時,身處銀行僵化的信貸機制與變化的行業發展規律,為民間金融提供了一定的發展市場。」記者注意到,銀監會關於擔保鏈風險差異化處置的文件姍姍來遲,直到2014年7月底才出臺,這比溫州危機爆發晚了近3年。

        目前溫州銀行業的當地分支負責人多被免職或調離,公司業務和零售業務的部門經理也陸續出現離職潮。一線審貸人員的專業性、獨立性、責任心如何在危機期間發揮有效作用,對銀行業運行機制和監管形成新的挑戰。

        中國銀行業世紀之初自上而下的金融業改革,在溫州危機中充分暴露了其不徹底性,政企分開后銀行業重要股東、董事會和管理層檢視現行政策的獨立意識不強,基層支行對區域經濟發展質量的審視過於粗放,基層信貸人員過度放松審貸標準,都不是原有自上而下能夠完成的改革任務。引導所謂正規金融系統自下而上變革,形成去行政化、靈活創新、有效風控的運營機制和新型審慎信貸文化,應成為銀行業深化改革的新課題。總結溫州銀行業巨額損失的教訓,增強一線機構的預警靈敏度和危機處置能力,更是溫州金融改革的題中之義。

        政府喊話須擔責

        政府干預 糾紛連連

        前總理溫家寶曾到溫州視察,希望當地銀行提高對中小企業不良貸款率的容忍度,這是中央政府用穩增長名義啟動貨幣政策增加全社會杠桿率之后,對銀行業風險定價偏好的更加深入的干預,容忍的結果是全國範圍加大了普惠金融的研究及實踐力度,較大比例提升了對中小微企業的貸款規模和總額比例,增加了數萬億中小企業貸款的增量投放。但是發端於溫州、浙江的「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喧囂非但沒有平息,反而激發更多企業的負債融資慾望,甚至成為過度負債企業拖延還貸、逃避還債義務的擋箭牌,進而在全國範圍內造成實體經濟被銀行業暴利嚴重盤剝的廣泛共識,一時間銀行業儼然千夫怒指的黃世仁,企業主變身苦大仇深的楊白勞。

        這種對立在溫州金融危機期間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地方官員埋怨金融業對實業界見死不救,企業和銀行在政府組織的多次協調會上無休無止的爭吵:企業責怪銀行不能雪中送炭,越困難越是壓貸抽貸,并要額外承擔多邊擔保風險。銀行認為企業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既然做了擔保,就要履行責任,不能總是賴著不還。

        幸運的是,溫州法院很好堅守了這個城市的道德底線,承擔起眾多剪不斷、理還亂的對立關系的疏通者和評判者的角色。溫州中院金融庭庭長高興兵說:「危機期間溫州法院的債務糾紛收案標的是正常年份60億的10倍以上,2014年金融案件的收案標的額達到創紀錄的735億,其中民間借貸165億,銀行訴訟債務412億,收案的民間借貸和金融借貸糾紛案件數量近3萬件,涉及年收入千萬以上的企業近7000家。」

        金融機構集中的鹿城區一位金融庭陪審員告訴記者,2015年銀行借貸糾紛案件數量比去年還多,去年一周旁聽40場庭審,今年春節后一周有時要旁聽50場。法官個個超負荷工作,雖然年輕,健康狀況已經開始出現問題了。正是這些法官夜以繼日的工作和翔實公開的審判文字記錄,記者得以觀察到企業和銀行糾紛的沖突細節,糾正之前一味袒護企業主的立場,客觀評估溫州的信用環境。

        溫州市委書記陳一新將2012年定義為企業借貸危機年,與2011年民間借貸危機的前期定位區隔開來,也是希望輿論導向淡化溫州民間金融的危害,轉而關注銀行業壓貸抽貸對經濟的負面影響,他認為第二波企業借貸危機外界宣傳很少,其實跳樓人數和跑路企業家更多,損失更加慘重,而銀行業1600億壞賬處理會拖累溫州的GDP到2016年底。

        這是地方官員首度公開披露當地銀行業損失的宏觀數據,但「拖累」之說過於牽強,管轄區內實體經濟的崩壞或者企業惡意逃廢債才會令銀行業壞賬激增,而非壞賬激增影響GDP。2011年、2012年溫州經濟最困難的年份,正是銀行業增加輸血1500億給當地周轉,工業增長失速才得以控制,規模企業的利潤指標、出口指標都變健康之后,銀行業壞賬卻大規模爆發,作為地方首腦,應該認真思考為何溫州近3年信貸凈投放比全省、全國平均水平減少了1500億,為何區域內企業大面積逃廢債,拿出措施扭轉溫州信用環境快速惡化的局面,切實改善銀行和企業的關系。

        溫州市現有1000多億的財政儲蓄,如果拿出200億為爭吵不休的企業和銀行快速解開擔保鏈,建立增信和風險分擔基金,可能早已是三方多贏的局面。到目前為止,市縣兩級政府應急轉貸基金約15億元,且應急轉貸時間很短,小微企業信保基金市區兩級政府出資8億元尚未全部到位。

        政府與銀行應設風險分擔機制

        面對大量欠債不還錢的企業主,銀行無奈無力無助感。近期李克強總理頻頻呼吁降低銀行的各種收費,央行為此調低了貸款基準利率,這個舉動表明總理更加重視債務人一方的成本需求,而不是債權人的追償風險。據記者多方了解,建設銀行在溫州的企業貸款損失率超過80%,而浦發銀行、廣發銀行、平安銀行因抵押貸款占比較少,企業貸款損失率也接近40%,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中國東部的不良貸款構成中,溫州占比相當可觀。農業銀行和工商銀行則因為區域內其他銀行的止損式抽貸而越陷越深,做出了很大犧牲。另外據當地知情人員透露,戶均貸款2000萬到上億的非有效抵押貸款,幾近面臨「死光光」。法院糾紛個案審判中,竟有企業以技術改造資金名義申請銀行貸款,收款之后即刻歸還政府轉貸基金,企業主的誠信度、地方政府和銀行還款約束力的天壤之別可見一斑。

        經濟減速下行周期,銀行惜貸是遵循正常的市場規律,低效企業、非誠信企業如果不盡快淘汰,會進一步拖低全行業的平均利潤率。政府領導人對既是企業家又是債務人的任何表態應慎之又慎,否則道德風險將被急劇放大。

        中國誠信體系的構建障礙重重,工商、稅務、公安、司法、不動產數據共享機制至今難產,使得騙貸、逃債的違法成本極低,金融系統相當於中國經濟大廈的地基,也是國家經濟穩定的堤壩,公眾輿論和決策層往往只看到其巍峨華美的一面,對不停開挖侵蝕主體的行為警覺不夠,目前急於分食銀行業唐僧肉的不僅是中小企業,連以往對高利率意向不敏感的地方融資平臺、連吃多年低息貸款的國有企業也加入了叫喊「融資難融資貴」的群體,高層政府官員盲目順從「民意」的結果無疑將加速大廈傾倒。

        政府和銀行的良性關系究竟如何構建?業內人士介紹了香港2012年千億中小企業擔保計劃的運作模式:「政府為中小企業提供1000億保證額度,但是并不負責審貸,像審貸這樣專業的事情政府完全交給銀行業來做,貸款不可以用來還舊債,只能支持新的經營活動。如果銀行盡責后仍然虧損,政府承擔80%,銀行承擔20%,如果有證據證明銀行沒有盡責,那麼銀行承擔100%損失,政府既利用好銀行的專業能力,同時用利益捆綁的方式迫使銀行對放貸質量負責,絕對不會向銀行發出必須放貸多少的行政指令,或者干預銀行的資金定價。港府會告知公眾擔保的最長年期和最高額度,擔保費用的優惠幅度。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是很高的,如果政府想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必須履行擔保責任,否則同樣是企業的銀行為什麼一定要承擔這種風險呢?」港府提出千億擔保計劃時測算過,按照戶均貸款340萬元計,3.6萬家企業受惠,福澤120萬名戶工。

        比照香港,中央及地方的官員,如果誠意解決中小企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就要承擔80%的責任和損失安排,而銀行盡責的前提下只須承擔20%的損失,目前幾乎承擔了100%的責任,政府喊話支持中小企業,但是風險分擔方面幾乎免責。銀行業還能支撐多久不全面虧損甚至倒閉?當國家財政相對捉襟見肘時,為應對香港金融危機和廣東兌付危機尚能調撥足夠頭寸,而當國庫充裕時,為保GDP增長率,卻不恰當推升了實體經濟和地方政府的負債水平,新一屆政府要在穩增長和去杠桿之間找到利於長遠的平衡點,必須區分兩者真正的虛實輕重,溫州危機中,實體經濟和銀行業的消長變遷提供一個富有前瞻性的參考樣本。

        溫州「硬著陸」真相調查(下)

        民間金融監管須防患在先

        經過若干年的積累,溫州的民間資本實力雄厚,民間的借貸活動非常活躍,三十多年來,每一次民間集資的瘋狂,總是以毀掉多條人命的殘酷方式暫時平息,此次溫州危機自殺的企業主及放貸人近70人,溫州通過什麼方式可以讓1800多家放貸機構合法生存,又不致走上殺人放火的歧途?如何做好民間金融長期有效監管?對此,溫州市金融辦副主任余謙認為,地方監管部門抽檢類金融機構的權限職能應該擴大,他說:「在溫州,這些非銀公司帳戶的資金周轉金額與速度遠遠小於實際控制人的個人帳戶活躍程度,如果等到出了大事才讓公安和司法部門介入,往往太遲了,所謂民間金融風險的事中監管就是一句空談。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該有抽查機構法人或緊密股東個人賬戶資金往來的職能權限,立足防患於未然。」

        區域風險長期偏高

        浙江工商大學校長張仁壽是溫州本地人,對此次企業大面積洗牌風波他心痛不已,他說:「死掉的都是行業龍頭,是一些知名的信譽好的企業,還有一些歷史很悠久的都死掉了,元氣大傷。」但是站在審視風險的角度,死掉的企業一定不是好企業。

        聽完張仁壽院長發言,央行研究局局長陸磊非常恭敬發問:「請教張校長一個問題,溫州地區的資金量與中國許多地區相比一直是很充沛的,為什麼長期以來這里的利率水平居高不下呢?」這個問題也困擾了記者很長時間,張仁壽幾乎不假思索回應:「利率高是因為風險也高。」

        高利率所對應的高風險究竟是企業家必須面對的市場風險,還是企業家自身的冒險意識為資本帶來的不確定性?還是溫州企業家本身的道德風險就很高?這是一個應該認真甄別的問題。

        張仁壽承認溫州的上市企業數量極少,和溫州人寧做雞頭不願分享股權的文化心理有關,分享股權同時意味著財務公開,這對溫州商人熟人間講信用、陌生人打折扣的文化痼疾是巨大的挑戰。有證監會官員直言不諱:「溫州企業要想上市,資料審查一定要嚴一些。」

        某家資產管理公司接受一家銀行轉讓的溫州不良資產包后,打開幾十筆貸款進行盡職調查,對其中一筆大額貸款印象頗為深刻:「10個億的房地產項目資產包,打開來,十幾個項目,土地手續、建築許可證、現金流報表,全是假的,銀行的錢騙到手究竟弄到哪去了?這樣的信用水平,還想借錢?」

        從大額公司借貸到小額個人借貸,如果銀行總是落入債務人「人人想吃唐僧肉,錢進不再想還錢」的信用陷阱,將貸款利息、罰息或者手續費成本提高幾倍,都是徒勞的。

        「大不了,我們溫州的貸款都不要了,撤銷機構關門走人!信用環境破壞易,重建難,一粒種子到了肥沃健康的土壤里,才能開出鮮花,落入污染的環境,只能長出毒草。」一位股份制銀行的高管抱怨。

        民間金融監管存空白

        溫州雖小,因為民營之都的獨特標簽,它的起飛、盤旋、顛簸、失速乃至最后的硬著陸,都會成為公眾視線的焦點。硬著陸為溫州帶來一些好處:來自國家層面的政策傾斜,比如區域金融綜合改革的金字招牌,雙層監管體制的摸索嘗試,世界級明星城市才能獲得的境內外媒體關注度,地方立法權確立、金融司法創新、快速破產機制的有效建立等等。

        自區域金融改革方案出臺以來,關於金改方向的爭論一直沒有間斷過,地方和中央都倡導民間金融規範化、陽光化,既有共識,又有分歧。地方政府和眾多放貸人側重金融普惠,主張消除經營特權,給予社區機構合法吸收存款和放貸的自由。中央政府更看重民間金融野蠻燃燒的根源治理,三十多年來,每一次民間集資的瘋狂,總是以毀掉多條人命的殘酷方式暫時平息,溫州通過什麼方式可以讓1800多家放貸機構合法生存,又不致走上殺人放火的歧途?「高利貸公司的老闆風控水平不比銀行差,更有效率,但是暴力討債是造成命案的原因之一。」一位曾經給高利貸公司老闆開設培訓課程的風控專家如此分析。

        民間金融的真實規模高峰時有多少,不同組織給出的數字大相徑庭,企業協會認為有8000億,人民銀行測算4700億,當地民間借貸服務中心認可1200億,按照司法系統的測算,則在7000億規模上下。數據混亂折射的是民間金融監管的空白,有業界人士指出,民間金融的規模不需要太大,只要有一定數量的企業和個人願意加入炒錢游戲,高息回報的星星之火瞬間可成燎原之勢,就像原本半杯水量的杯子,一旦快速旋轉,漩渦邊緣飛濺的水花總會讓外界誤以為水量充沛,取之不盡,政府之手確定的存款基準利率越低,房地產或股市的預期回報越高,漩渦的推動力就越大。溫州的民間利率始終是市場化定價,2011年月息高至九分,恰恰是溫州區域風險的歷史峰值紀錄。

        中國利率市場化有望在2015年變為現實,民間金融與正規金融先互補、后競爭的格局遲早到來,有香港專家建議應盡快實行存款人分類制度:「國內小貸公司不允許吸收存款,那麼少的註冊(運營)資本,把錢放出去以后,很多時間沒事做,香港的財務公司是可以吸收存款的,但是只能吸收10萬或30萬、50萬現金以上額度的存款,這些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強於一般存戶,財務公司提供清晰的風險提示,存款人很清楚高額利息的背后,這些錢本金可能收不回來。」經濟學家郎咸平認為香港上世紀70年代財務公司的商業化運作模式在持牌銀行嚴管的政策環境下,反而能夠很好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

        地方事中監管待加強

        目前溫州的小型類金融機構有小貸公司、擔保公司、投資諮詢公司、典當行、寄售行、借貸服務中心、幾十家P2P公司,但是由於小型機構龐雜多樣,歸屬不同部門管理,金融辦的日常協調難度不小。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吳曉靈和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都曾提到:「有必要探索和建立中央和地方雙層監管體系,解決地方民間金融的監管空白帶來的問題。」《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的實施從立法角度首次厘清雙層監管的邊界,盡管存在隱私保護和偶然利得納稅的爭議,在規範市場秩序的同時又保留民間金融的生存空間。

        溫州金融辦仿照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建制,目前有70多人的規模,在各區縣設置了四百多個資金交易的監測點。溫州市金融辦主任張震宇全程跟蹤了危機發生、發展、變化的全過程,與記者溝通互動時,開放度好過當地正規金融監管部門。余謙認為,地方監管部門抽檢類金融機構的權限職能應該擴大,他說:「在溫州,這些非銀公司帳戶的資金周轉金額與速度遠遠小於實際控制人的個人帳戶活躍程度,如果等到出了大事才讓公安和司法部門介入,往往太遲了,所謂民間金融風險的事中監管就是一句空談。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該有抽查機構法人或緊密股東個人賬戶資金往來的職能權限,立足防患於未然。」2011信用崩塌大地震,造成幾十位鮮活生命永離人世,它給這座城市的血淋淋的記憶是永遠不可以忘卻的。記者漫步在溫州漂亮的新區廣場時,希望這里未來開設一面永久紀念牆,將歷年來因高息借貸而自殺的每個生命步入絕望深淵的故事,永遠雋刻展示出來,警醒普通民眾和企業主面對之后各種投機浪潮時,多一份理性,多一份謹慎,多一份清醒。

        債務人失信率高 互保鏈條仍在增大

        金融案件的起訴密度、深度和廣度,如果發生在2012年和2013年,更加吻合前一兩年的工業停滯,奇怪的是2013和2014年度溫州的工業數據一直處於復蘇正增長階段,為何銀行的訴訟活動越來越頻繁?翻閱了幾百份溫州法院裁判文書之后,記者吃驚發現,這些訴訟中因續貸逾期不歸還的案例極少,多數是2013年新借不還案例,房產抵押、流動資金、技術改造、連環擔保各種名義的一年期貸款,金額小至幾十萬到一兩百萬居多。由於各家上市銀行拒絕公開披露小微企業壞賬率的細節,記者只能通過查閱溫州司法系統的公開審結文案進行粗略統計和判斷,95%的銀行訴訟是幾十萬至五百萬以下額度的企業或個人貸款,銀行下沉戶均貸款餘額的努力清晰可現、以往利用優勢地位盲目求大的作風明顯改進,但債務人棄房還貸、各種名義拖欠違約比比皆是。用陪審員的話說,「很多小的壞賬,累積多了,最終銀行的損失還是很多」。

        更加奇怪的是浙江許多地方互保聯保貸款方式陸續被拋棄,其放大風險的弊端在2011年期間就已充分顯現,媒體和企業反覆批評其引發「火燒連營」惡果,為何2013年之后新增貸款溫州銀行業仍然固執沿用連環擔保方式?擔保人數從以往兩三個,增加到五六個,保額比貸款額度高出十幾倍甚至幾十倍?唯一的解釋,是債務人借錢不還的概率太高,只能借此增添債權的安全砝碼。

        溫商的冒險精神在原始資本積累階段為溫州經濟立下汗馬功勞,在實業受困期冒險意識如果體現為過度負債,反而增加了其覆滅的幾率,抱團衍生的聯保互保風險已經從單純財務層面上升到法庭內外對誠信公正的踐踏和蔑視。

        記者看到的數百例銀行起訴案件中,債務人拒不出庭的情況極為普遍。溫州法院系統在銀行債務清收和企業風險化解的兩難境地中,曾因堅持「擔保有責」的審判基本底線,而被指責是將企業推下「斷崖」的「黑手」。某些審判文書顯示,互保圈某個債務人出現逾期欠債后,擔保人往往編造各種說辭,將責任推定銀行違規,解脫擔保責任等。比如:某企業法人代表借款不歸還,企業其它股東當庭辯解,說合同蓋章是法人個人的借貸行為,不能代表公司其它股東的真實意願,請法官判銀行貸款違規,黑白顛倒的程度令人咋舌。

        銀行貸款在道德風險較高的地區,已經異化為沒有股權回報的天使投資。

        記者希望在溫州市處置辦和企業主面訪的要求被婉拒,理由是到這里來投訴的企業主總是被銀行糾纏得心情不好,這個部門每周要開企業和銀行的債務協調會,既要防止企業逃廢債,又要防範銀行冷不丁抽貸壓貸。三年時間用應急轉貸基金共周轉9000多筆累計788億貸款,受益的企業2000家。為防止僵尸企業浪費貸款資源,處置辦的工作細化到要讓街道辦事處去識別管轄區內企業應否破產,同時發放企業家調查問卷,被投訴抽貸嚴重的銀行,政府和法院會相互配合,在案件受理速度、財政儲蓄資源調配上給予銀行警示和限制。

        健全徵信體系 重中之重

        記者采訪溫州之前,當地政府將20家涉嫌逃廢債的企業納入「約談名單」,公開曝光了52個失信人名單,當地公安部門開展獵狐行動從境外抓回的經濟犯罪嫌疑人22名,兩年共抓獲近四百名惡意逃廢債的逃犯,法院聯合機場、高速成功限制108人乘坐飛機,控制5輛汽車,這個數字相對於每年被銀行起訴的數千家企業、總計4萬個失信人來說,震懾力度仍須大大加強。

        站在金融角度來比較溫州和深圳這兩個城市,其經濟外向程度和民間金融發達程度基本相當,最大的不同點在於信用環境差別較大,后者歸功於深圳人行十年前,即推動深圳市企業信用信息中心和深圳鵬元資信評級公司完成建設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致力於徵集司法、稅務、私家車保有量、房貸償還、水電費繳納等各種違約信息,大大方便了企業與企業之間、銀行和企業之間、個人和銀行之間的信息查詢,降低了違約成本,個人或企業的透明度和誠信意識很好。深圳的高利貸公司生存空間有限,P2P公司興起后,在深圳能夠有效拉低貸款利率至9%~12%區段,個人貸款最低在7厘左右,但是溫州的民間綜合利率水平很少低過19%。

        溫州區域金融改革成功的真正標誌,并不是新近開張的民營資本組建的溫商銀行能夠為本地區的企業帶來多少流動性或增量貸款,而是何時構建完成有效健全的徵信體系,減少道德風險引致的大規模壞賬的發生,4萬個溫州失信人的數字下降到與經濟貢獻度相匹配的位置,并且民間利率率先回歸全中國最低水平,這意味著溫州人和溫州企業的誠信不再針對熟人小圈子,而是面向全世界所有願意提供資金的人,那時的溫州企業不論是公開發債、發股、或到銀行、民間一對一借貸,既不會融資難,也不會融資貴。

        市場「清道夫」有心無力 修訂企業破產法

        在2012年溫州設立金融改革試驗區后,溫州成立金融審判庭,除涉及正規金融領域案件外,還囊括民間借貸以及破產案件審理。作為溫州金改的一大力作,溫州法官自然就成為了地方金融改革最前沿的實踐者與觀察者。

        記者實地走訪了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有法官鑒言,破產法的精髓是保護而不是破壞,因資金鏈、擔保鏈出現債務危機的企業可通過破產重整來保護權益,為誠信企業家二度創業打下信用基礎。但中國2006年修訂的《企業破產法》使破產功能不能正常發揮,導致破產效率低下,目前破產簡易化程序及破產保護機制需進一步完善,這對實現企業優勝劣汰、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化解金融風險、優化社會資源配置,具有重要意義。

        現行法律難實施

        公開數據顯示,2012年,溫州有9000多家企業吊銷、注銷,其中有部分符合破產條件,但2007年至2012年整整5年,溫州市法院共受理的破產案件僅51件。2010年至2012年的3年時間里,溫州受理的破產案件中,具備破產原因的企業與實際進入破產程序的企業數量比為500:1,大量不能執行的企業基本都沒有退市。溫州市中級法院民二庭庭長鞠海亭表示:溫州市法院進行過統計,如果按國外破產法的條件,這3年來溫州可直接宣告破產的企業達到了3000多家,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絕大多數問題企業既沒有申請破產,也沒有進行資產清理結算辦理注銷手續,成為了僵尸企業以及信用陷阱。

        溫州鑒增簡易破產程序

        國際上,企業破產法被視為「市場經濟憲法」,企業破產法律制度是市場的「清道夫」,它的完善程度被視為市場經濟成熟與否的重要標誌。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透露,中國《企業破產法》修訂后效果不如人意,立案數量呈連年下滑趨勢。從2007年7月實施到2010年6月共計審結11313件,之后3年審結的破產數量減少了31.59%。破產法制對市場秩序的積極調整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溫州法院在這幾年的司法實踐中經手了大量的企業破產案件,更早地意識到從制度上根本解決健全企業破產法的現實要求,因此,提出了修訂破產法的建議,即在破產法的現有框架內增加簡易破產程序的專門章節,推動破產案件的審理,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快健全社會信用體系,以改變中國超過1000萬家企業破產數量不足0.1%的現狀。

        現行破產法清償不公

        現行的《企業破產法》最重大的缺陷有以下幾點:缺失法院宣告破產制度,缺失簡易審理程序、缺失預重整制度、債權人在清算管理人報酬上無決定權、缺失破產管理和協調機構、缺失社會保障、延遲申請賠償、稅收優惠等制度配套。

        破產法只規定當事人申請破產的權力,并沒有規定法院依職權「宣告破產」職能。這部法律在市場機制正常運行時,充分體現了尊重債務人債權人的私權關系,但是市場機制自我調整失靈狀況下,這種由當事人自由實施的私權關系,會影響整個社會經濟生活,帶來不少負面作用。

        首先是大量名存實亡的僵尸企業不退出市場。許多符合破產標準的企業出於各種原因不進行破產清算,處於吊銷或實際停止經營狀態,導致了大量因執行不能而中止的執行積案,溫州鹿城法院2007年至2012年受理破產企業只有兩家,實際無力清償的案件達1628件。

        其次不利於公平清償,債務人過度負債情況下,眾多債權人為獲得更多的個別清償,不僅不會提出破產申請,反而爭相加快各自的民事訴訟和民事執行,因為執行中的參與分配資產程序采用的是先來先到原則,只有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才有資格參與分配。由此引發清償不公的現象,一部分債權人足額清償,一部分債權人零清償。

        法外障:政府法院銀行

        「『企業破產法』的實施沒有法內障礙,有的是法外障礙。其中一方面來自政府和法院,一方面來自企業主要債權人銀行。」《企業破產法》主筆起草人曹思源說。

        從地方政府收入構成來看,「營業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等與生產經營過程有關的流轉稅對地方財政收入貢獻更大,遠超過「企業所得稅」地方收入部分。只要本地所轄企業有生產經營收入,即使薄利甚至虧損,地方政府仍有穩定的財政收入。「生產導向型」財稅制度導致地方政府關心企業產值比關心企業利潤更「實惠」,如此利益驅動使政府態度傾向於企業「好死不如賴活著」,不會輕易讓企業停產退出。另外「維穩」壓力、追求政績的要求使得「消滅」破產成為地方政府的選擇。

        另一方面法院的人、財、物依附於地方政府和人事部門,無法抗衡政府的權力干預,其結果不僅某些時候失去獨立性,還導致了司法權的地方化。比如政府向法院施加壓力,迫使其對應破產沒有任何挽救希望的公司適用重整程序。

        銀行作為企業的頭號債權人,目前也沒有主動申請企業破產的積極性。寧可貸款展期也不願被追究責任,寄希望追償擔保人連帶責任實現債權,另外哪怕是破產重整案件中定位於挽救企業,銀行的表決權既受到內部報批程序限制,又受制於監管部門條規限制。比如《貸款通則》中「未經國務院批準,貸款人不得豁免貸款」,央行(銀辦函[2001]648號)「未經許可,商業銀行不得將其債權轉讓給非金融企業」,銀行即使主觀上願意減免或轉讓債務也困難重重。

        誠信企業家的保護傘

        「大量債務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債權人借款沒有擔保沒有財產抵押,無法保證自身權益,二是債務人沒有償還債務的喘息時間,害怕暴力討債。現行的破產法主要的功能不僅保護債權也保護債務,上述兩點都是破產法可以解決的。」鞠海亭說。

        破產免責和自願破產的立法理念,尤其是破產和解制度和破產重整制度的出現,使得破產法的目標不再以懲罰撒謊債務人為重點,而是給予誠實債務人以債務免除的優待。美國學者指出,「破產法在現今,近乎債務人的救濟手段。破產案件中壓倒多數,都是啟動於尋求司法救濟的債務人的自願行為。」

        為了促進企業認識破產法的功能和作用,正確選擇是否破產,2013年,溫州市大力推行《破產法》,采取加大宣傳力度、簡化審理程式、改變法官考核制度等措施。還曾公開呼吁:「與其跑路,不如申請破產保護。」

        數據顯示,2013年,溫州全市法院破產案件達到198件,2014年為123件,是往年溫州地區破產案件的10倍有餘。溫州市中級法院金融庭庭長高興兵介紹,去年破產案審結111件,占浙江省破產案件審結52.36%,通過破產審判盤活土地921.9畝,廠房53.92萬平方米,化解不良資產23.94億元。

        經過大力宣傳《企業破產法》的好處,溫州一度出現眾多企業主爭搶有限「破產」指標的盛景,銀行的利息在法院正式受理企業破產案件的那一天起,即停止計息。但是當一些走完破產程序的企業主發現,自身的所有資產和負債都必須充分暴露在陽光下之后,又有相當一部分原本希望借破產「真逃債」的企業主退出了破產申請。《企業破產法》在糾正債務人欺詐行為、檢索債務人真實財產、保障債權人清償利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應引入司法保護期機制

        浙江省副省長朱從玖對溫州法院推行破產簡易程序取得的成果表示了肯定,認為這有助於化解溫州當地的金融風險。他建議溫州可以考慮一些更加符合國際慣例、更加符合法治思維,并符合保護所有債權人利益的方法。比如有好的破產保護機制,使得所有債權人即使出了風險心里也踏實,不用去凍結資產劃錢,而是有一套很規範的法治程序來約束整個行為。

        溫州副市長王毅認為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出事后,知道消息的銀行和債權人就爭先恐后去封資產、封賬戶、做資產抵押保全,這些做法都沒有一個保護期,會形成惡性循環,企業主感覺自己要出事了,就偷偷地轉移資產,剩下不值錢的讓債主挑。

        「制度不保護私有產權,也不保護投資者和生產者的積極性,且銀行的債權也得不到太好的落實,應該引入一個司法保護制度,這一點我們做得不夠。去年最大的破產申請保護企業是柯達,在保護期內誰都不能動它,債權人不能追債,稅收也要延緩償還。在美國法律下,申請破產保護的企業,工會也不能與之談判要求漲工資、罷工。這能讓破產的企業喘口氣。中國目前還缺乏相關法律。溫州金改下一步很重要的研究課題就是與法院合作研究破產保護機制,吸取各方有益經驗。」王毅表示。

        溫州法院為保護身陷擔保鏈、資金鏈危機的企業,現已積極創新「軟查封」方式,保護企業「破產不破業」,對有市場有前景的涉訴優質企業,僅出具裁定書,不查封企業的機器設備、基本戶等,允許企業繼續使用,不影響其生產經營,以保護優良產業,最大限度減少債權債務人的損失。溫州法院相關人士也表示,這種類似財產保全的司法保護機制亟待立法予以確認。

        破產法倒逼企業規範運行

        事實上,破產法不僅能理順債權債務關系,也有助於倒逼企業規範運行。溫州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庭庭長陳成榮指出,很多人誤認為企業通過破產就能夠甩掉債務包袱來逃避債務,但破產法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打擊逃廢債。一旦進入司法程序,企業財務的各方面就會受到法院的監管,財產流失也會納入審計,若企業不按公司法規範運作,企業和股東個人財產不分家,則可以追究股東的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這樣做的一個重要結果,就是倒逼企業建立規範的財務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破產法通過對大量符合條件、誠實守信的企業予以保護,通過破產程序豁免其債務,讓企業退出市場,減少因無數「僵尸企業」存在而給企業和股東帶來的信用陷阱。

        這對溫州當地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大有裨益。鞠海亭認為,解決溫州的危機應去除聯保制,同時應該禁止股東為企業貸款做擔保,一旦股東可以為企業擔保,所借貸金額急劇上升,從公司借貸的有限責任擴大到個人借貸的無限責任,債務風險也就呈幾何倍數地增長。

        現行《企業破產法》第43條第3款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破產申請予以受理后,管理人經審查后,若發現其債務人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支付財產破產費用的,可以向法院提請終結破產程序。無財產的企業通過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后,就能合法的退出市場,其未償還的債務就可以不再清償。

        再造溫州信用

        契約經濟 熟人經濟轉向

        在中國經濟改革的歷程中,溫州一度在很長時期是一種象徵。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一些溫州資本則改為參與民間借貸與房地產等炒作,使得溫州資本大量外流,甚至熱錢化,經濟空心化的趨勢日益嚴重,以至2011年發生民間借貸危機,且一直綿延至今。在溫州民間借貸危機帶來的教訓中,溫州市政府認識到,「熟人社會」是溫州特有的信用模式,在經濟大環境向好的情況下,「熟人社會」的信用模式隱患并不明顯,而在區域性金融風波沖擊下,原本的基於熟人信用的信用體系將很容易受到破壞。信用體系的崩塌不僅使得危機雪上加霜,并且會使得溫州走出危機困難重重。告別「熟人社會」走向「契約社會」的信用模式是溫州金改必須要面對的課題。

        熟人經濟的崩塌

        在改革開放之初,作為民營經濟發展的試驗區,溫州在人多地少、資源貧乏、交通條件差的情況下,以民間為主導,以低成本、低價格、薄利潤的方式,大規模生產、發展小商品;以專業化方式發展市場,行商天下,創造了聞名的溫州模式。它代表了民營經濟的拼命奮斗精神。

        在溫州的發展軌跡中,「熟人經濟」也曾扮演過光輝的角色。在溫州借錢一直很容易,口頭協議,不用字據,信用基石是其根本。本報記者在溫州采訪了多個小微企業的老闆,他們都對過去「一個電話就能要到錢的時代」十分懷念。高度的信用空間曾造就了溫州一個特有的現象,就是溫州人做事喜歡抱團。改革開放初期,溫州人涌向全國創業,只有老鄉靠得住。在全國各地,溫州企業經常組成「生意圈聯保」「老鄉聯保」和「同行聯保」,互相擔保向銀行申請貸款,共同獲利共擔風險。彼此都是溫州人,雖素不相識亦可成事。

        熟人經濟難維持

        然而這樣的「熟人經濟」創造了溫州繁榮的同時,也間接將溫州推入了深淵。一位劉姓的鞋廠老闆告訴記者,在2011年溫州信貸危機爆發前,由於溫州實體產業進入瓶頸,不少企業家將錢投入非實體經濟,其中房地產為主。由於此前的積累,加上「熟人經濟」的傳統,人們瘋狂地買房,溫州本地的低矮小房都被炒到7萬多一平米,更不用說橫行全國的「溫州炒房團」。

        過於簡單,且不規範的融資,不僅助長了溫州全民金融熱、經濟空心化,也導致了借貸糾紛的高發。而當危機來臨時,溫州首先倒下。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庭的法官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溫州借貸危機幾乎使得溫州90%的家庭受到波及。曾經溫州的身份證在北京住旅店都可享受半價,而現在人們對溫州人不再信任,外地企業與溫州企業做生意時,只收現金。溫州企業和銀行關系變得惡劣,甚至溫州企業上市時,也要受到更多的審查。」

        2011年的溫州借貸危機,終於使得以「熟人經濟」為基礎的溫州繁榮徹底破滅,人與人之間的信用關系變得緊張,甚至兄弟、親戚之間也不敢借錢。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劉錫良認為,「熟人經濟」的信用關系跟過去的農業和小作坊密切相關。而這種信用關系已經與跟溫州產業的轉型升級、工業化進程不相匹配。

        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揚則認為,溫州信用體系應以此為契機告別「熟人經濟」的民間信用,建立「現代信用體系」。溫州的民間金融信用已經崩塌,建立法治化的現代信用體系是溫州經濟、溫州模式的唯一出路。

        試水借貸登記制度

        溫州借貸危機爆發不久,國務院就批準溫州作為金融改革試點。對於重塑溫州的信用問題,溫州市政府一直將其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現任溫州市副市長王毅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說:「信用不好,籌不到錢,溫州靠什麼發展?我來到溫州后,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在市政府的大力倡導和推動下,努力提升溫州的信用環境。」

        浙江省金融業發展促進會常務理事汪煒指出,溫州金改的關鍵是要建立現代信用制度替代溫州傳統的民間信任關系。「現代信用制度需要大數據支撐,除了傳統的銀行貸款的信息,還需要民間融資、對外擔保等來自民間數據,溫州金改要努力打破信用鴻溝形成合力。」

        借貸中心助民間借貸規範化

        實際上,溫州市的領導班子也一直在為重塑溫州信用而努力。溫州金改自國務院獲批以后,溫州民間借貸服務中心作為溫州金改的第一項內容,在一個月內便得以開業。溫州民間借貸服務中心總經理徐智潛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溫州民間借貸中心,以規範民間借貸為主要目的。具體運作起來,可以說是一個中小企業融資平臺,也可以說是一個民間借貸的登記機構。借貸中心本身不做業務,而是引入一些中介機構,如P2P、銀行的徵信機構,以及公證處和律師事務所等,為借貸雙方降低風險,具體業務由P2P中介來做。借貸雙方由中介機構牽線搭橋,借貸達成之后到溫州民間借貸中心登記。

        徐智潛還說,民間借貸在溫州,原本是一個典型的「熟人經濟」,只有在認識的人之間,才會進行借貸行為。在2011年出現借貸風波以后,熟人之間也不敢有借貸行為了。所以,溫州民間借貸中心還有一個使命,就是將原本的「熟人經濟」轉變為契約經濟。例如,借貸中心會擬一些統一版本的借款合同。以前,借貸雙方由於是非專業人員,借貸時大多僅以一張收條為據,當出現糾紛時,收條的法律效應可能會有漏洞,到時就會引出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以致引發道德風險。所以,擬出一份統一的借貸合同,可以告訴借貸雙方正常的借貸流程應該怎麼走,有助於減少糾紛,也有助於糾紛的及時解決。而借貸雙方有特殊約定,借貸中心也能夠提供參考意見。這些服務都是免費的,旨在規範民間金融行為。

        通過這樣的框架,溫州民間借貸服務中心能夠為民間的借貸行為提供法律諮詢、擬定合同、備案登記等服務。這些服務都是免費的,只為引導民間借貸行為走入規範化、陽光化的軌道。此外,借貸服務中心還可以根據民間借貸中出現的問題,向政府爭取一些政策,理順民間借貸的關節點。

        民間借貸實行備案制

        如果說溫州民間借貸服務中心,是用非政府機構來規範民間借貸的嘗試,那麼《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則是溫州市從政府層面,為實現民間借貸規範化的強制措施。該條例規定,單筆借款金額300萬以上、或累計借款總額1000萬以上、或向30人以上特定對象借款的,借款人要到政府金融管理部門或溫州民間借貸服務中心備案,即申報登記,記錄在案。

        溫州政府認為,只要登記備案就會相應規範借貸手續,譬如借貸雙方要簽訂規範的合同,明確抵押物等,過去那種數百萬乃至上千萬元的借款不打借條、只一個電話「搞定」的現象不會再重演。有了登記備案,借入人的借貸行為被納入政府徵信系統,其信用表現無形之中受到約束,從而使出借人的資金得到多一層的安全保護。有登記就有監管,它將民間借貸行為「逼」進政府監管的「籠子」,這成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有效途徑。

        為此,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還出臺相關的配套措施規定,考慮是否將民間借貸糾紛立案,備案材料必須作為材料之一。裁定民間借貸官司,法院優先采納有登記備案的借貸證據。

        借貸登記備案已見成效

        這種規範借貸的條例,實施情況又如何呢?有企業家對記者表示,「備案制」對規範民間借貸雖然有好處,但也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主要是涉及隱私。在多重顧慮的影響下,許多借貸人寧願僥幸冒違法風險也不願去登記備案。

        溫州市民間借貸服務中心總經理徐智潛表示,確實有人存在這種疑慮,備案登記制實施頭兩三個月的登記量還不錯,這可能與宣傳導向有關,但后來備案登記量就降下來了。不過他相信,隨著登記備案制的步步推進,人們的觀念會改變。

        據溫州市有關部門統計,溫州市民間債務危機爆發之前,全市民間資金高達7000多億元,民間借貸規模達1200億元。受這場危機重創和經濟下行壓力等影響,2014年民間借貸規模降至近800億元。有關專家稱,登記備案額占民間借貸總規模八分之一,表明溫州民間借貸開始逐步從無序走向有序,從「義氣走向理性」,從熟人社會向契約社會轉變。

        徐智潛認為,人們對登記備案見仁見智、各取所需。近100億元的備案額說明人們的備案意識在逐步增強。他預計,2015年民間借貸登記備案量將達到120億至150億。

        一座城不會反思注定沒有未來

        舉步維艱 金改何處去

        溫州金改至今3年有餘,各方評價褒貶不一。歸納起來爭論的焦點集中在兩個問題上:溫州金融改革的出發點是要解決「兩多兩難」,即民間資本多投資難,中小企業多融資難的問題。結果3年來銀行業暴露的風險越來越大,企業倒閉數量越來越多,這種改革不是徹底失敗是什麼?第二個問題是,規範金融秩序的政策指向是求穩健,過於穩健是不是削弱了溫州民間金融的活力?進而改變溫州模式民營、民本、有限政府的精髓?在溫州金改行至半程之際,這些問題的提出反映了民間、地方政府、監管當局在推動金改的方向性認識上有極大差異,如果今后不能形成合力,明晰統一的願景,溫州區域金融改革未來發展將會出現許多不確定的因素。

        借貸危機蔓延各方心態不穩

        2011年爆發的民間借貸危機,發展和蔓延程度超乎想象,這場大火不僅燒毀了民間融資市場,反噬當地整體金融安全的程度逐漸加深,銀行業不良貸款逐年劇增,信貸規模整體滑坡,因擔保鏈火燒連營,年收入千萬元以上企業每年倒閉7000多家,甚至規模企業、行業龍頭也損失慘重。這場危機到底有多大的損失,截至今日,仍沒有一個完整的統計,后續還有怎樣的傷痛,仍在不斷暴露中。調查期間記者還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是,地方政府對金改成績的公開表態與實際認同感有差距,二是當地企業與銀行的爭吵非常激烈,相互之間猜疑加重。各方仍然沒有靜下心來,認真思考危機的本質以及自己的過失和責任,依然停留在指責別人的階段。危機漸漸過去,對引發危機的原因進行深層次的分析非常必要。然而,推脫自己的責任,指責別人的過失,并不能代替對以溫州為代表的民間借貸危機的根源的深層次分析,更不能由此發現解決問題的出路。

        無序發展助長危機

        溫州民營實體的變異和民間金融的無序發展是這場危機的肇事方,背后是地方政府多年放任、疏於監管造成的虛假繁榮,危機發生后果斷處置機制到位不及時,另外國家監管部門地方監測的預警失誤,銀行業應對區域危機時優先處理機制嚴重缺位,都造成了各方損失的進一步擴大。「溫州金改」2012年正式提出,當時中央的原則是「不給錢,給政策」,而且支持「改革自下而上,允許試錯」。溫州地方政府在危機期間曾先后向國家申請過600億救助、巨額信貸增量支持而不得。溫州商人過往多年叱詫風雲、信用爆棚的表象讓外界誤認為溫商依靠本地民間資金優勢,能夠順利消化自身危機。然而,各方都低估了金融危機的深度廣度,所以在災難之后,陷入了曠日持久的心理糾結與責任推定過程中不能自拔。

        願景:資本與實業共贏

        回到文章開篇的第一個問題,「兩多兩難」和「中小企業融資貴融資難」的命題本身就已經顯示溫州金改的中央與地方的不同指向。前者設定的問題導向是「為什麼溫州當地那麼多富裕的資金不能成為產業資本,支持當地的實體做大做強,而甘願跑到境內外多地短期投機炒高資產價格當熱錢?」實際上溫州風波之前,以民營實體為主導的溫州是全中國融資最容易的地區,中等企業和規模企業在銀行業過多資金的追逐下走上了影子銀行的道路,加劇了高利貸漩渦的形成,小微企業在滿城皆是高利貸的困境中陪葬的事實,則被祭起一面大旗——「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并贏得越來越多地方和民間響應,匯成輿論高壓,加劇了實體與金融的對立情緒,這個命題產生的負能量影響深遠,無助於問題的深入思考,無助於良性互動中尋求解決方案。破解「兩多兩難」的關鍵,是最大限度減少中小企業和出資方的信息不對稱,溫州若想成為全中國融資最便宜最便利的地區,就必須讓所有出資者相信這里的中小企業是全中國信用度最好、相對風險最低、最具創新激情和前瞻意識的企業群體。溫州區域金改的理想願景簡單且清晰,那就是讓具備戰略眼光的資本扎根溫州,陪伴最具獨創精神和分享意識的中小企業主做大、做強、做久到極致。

        引資本長期駐足 需多方支撐

        要吸引除溫商之外的長期資本在溫州駐足,除了足夠數量的本地新型創業者、穩健前瞻的銀行家、精於產業整合的投資銀行家、融資規劃兼信用管理的固定收益產品設計師,嚴謹的會計師還有律師、評估師、清算師等多方面專業人才群的支撐必不可少,只有他們可以喚醒溫州原始人情社會中民間資本的產業意識、合作精神,可以引導中小企業創造性地解決為自身徵信的難題,包括如何增加財務透明度、提升運營管理規範度、清晰自身風險辨識程度等。金融生態環境破壞易,修復難。地方政府今后幾年的重要責任之一,是改良原有游擊性過強的投機文化土壤,再造長期資本青睞的法制誠信營商環境,降低在全國司法系統和央行徵信系統溫州失信人的數量,解決司法、公安、稅務、工商、銀行業個人信息和企業信息的有效歸集和即時更新難題,建立高效聯合獎懲機制,杜絕高杠桿、高負債企業的生存可能,重建優良信用環境。

        自我反思 方有未來

        金融風波的巨大破壞性以及種種慘痛的活生生的事實,就發生在溫州每個人的身邊,痛定思痛過后,如果受損各方都僅僅緊盯自己的利益,算計損失,回避思考利益和損失發生的根本原因,區域金改過往3年所帶來的長遠制度利好很快就會被漠視和淡忘。溫州的當地企業現代治理意識和法律意識的強化、地下金融的陽光化對個人財富保護力度的加強,原始人情社會向現代契約社會的制度性進步,每個個體對自身信用的珍視和愛護,這些信用社會必需的基礎設施,都需要溫州金改持之以恆的推進加強。遺憾的是,直到此時此刻我們尚未見到有哪一個企業家站出來說:「我不會卷錢逃跑,我確實欠了很多債,但是我願意用整個后半生的時間來還債,讓所有人相信溫州有一個企業家是很講信用的。」我們尚未見到城市管理者出來向企業家和銀行家道歉,說:「溫州的衰退是我的失職,我不僅要對GDP負責,還要對這個城市的長期發展戰略的穩定性負責,在推動經濟轉型升級、民間金融健康發展過程中,有一些工作是原先沒有想到、沒有做好的。」我們還期待銀行放貸人員的反思:「過多考慮銀行的零風險,個人責任的最小化,短期利益的最大化,今后應認真分析企業真實的融資需要,不再過度授信,放縱企業也是不可饒恕的過失。」是否還應該有左手剛拿到月息三分的大額快錢,右手立刻六分高價放出去的掮客這麼說:「短線暴利不長久,玩錢賭博既是施害,也注定受害。」記者希望看到的是一個深刻反思的溫州。

        一座不會反思的城市,注定是沒有未來的。溫州危機是否也能促使國務院、央行、銀監會等高層官員反思,如何加大全局性金融改革的力度,回應民營資本公平準入的急迫期待,在穩健、審慎和公平、效率之間求得更加適當的平衡,用實際行動改變「銀行業和國企才是最大高利貸公司」的尷尬局面,回應民間對現行金融體制僵化兼傲慢的激烈質問。

        監管收緊 制約民間活力嗎?

        站在過往30多年的時間跨度,以當地視角看溫州的民間金融,溫州早有意向成為中國獨一無二的民間金融之都,這是非常大的雄心。民間金融是溫州民營經濟的天然保姆,對民間金融長久的心理認同和情感歸屬滲透到很多人血液里,讓當地企業家始終把民間金融當做最后救助者。另外「實業空心化」后的香港金融中心也成為很多溫州人心中嚮往但不便言說的榜樣。溫州人理解的區域金融改革是放松金融管制、放寬民資準入、利率匯率市場化和個人境外投資便利化。以央行和銀監會為代表的監管部門,始終更加關注民間金融規模迅速擴張后的不穩定性,時刻警惕區域民間金融過熱引發的局部風險。這種局部風險時不時以各種形式在不同省份重演,引發群體事件或悲劇事件,監管部門尤其不希望民間金融在沒有法律或陽光化約束的情況下快速膨脹,引發更大災難,因此對溫州金改的主導思路是大額民間借貸強制備案,加強監測,適時干預。對民間金融不同的戰略考量及思維定式,使得中央和地方在溫州金改目標設定與重點步驟上有所不同,地方政府認為民營銀行等民營資本金融機構的牌照開放只是時間問題,因此對區域內大量類銀行機構的運作視而不見,認為民間借貸的利率變化能夠反映資金的供求狀況和風險水平,不需要干預也沒有能力干預。甚而希望吳英等非法集資罪的免死改判,會推動未來非法集資罪的標準放寬甚至取消。溫州最大非法吸存案立人集團董順生,13年吸收存款80億,被判監禁10年,罰款500萬,就源於溫州司法系統對非法集資罪相對寬松的裁定。央行前不久批準在金改3周年之際推出原金改12條的升級版新12條,更加體現監管意志,其中強化了政府徵信、司法保障、金融穩定、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建立負面清單、再造信用基礎的內容,同時兼顧到危機期間運用政府之力協調銀企關系,加速消化快速膨脹的不良資產。新版12條是中西結合雙管齊下,是救治急癥慢病的新藥方。雄心與呵護呼應,自由與法制結合,溫州蓄勢已久的民間金融煥發長久活力只是時間問題。

        地方政府任重道遠

        溫州金改走向何處,除了國家層面金融改革總體推進,更取決於地方政府如何妥善處理民間金融、實體經濟、監管部門的關系。

        短時間內溫州特別需要藉助各大商業銀行總部和國家級大型資產管理公司的幫助,在總行層面核銷大量壞賬,在全力配合屬地化處置的盡職調查需要的前提下,推進高效處置不良資產,以利快速恢復貸款規模和流動性。

        另一方面溫州市政府要切實拿出財政資源,用政府徵信的方式,有效化解擔保鏈危機對大量民企的二次傷害,防止困難企業逃廢債后,形成眾多僵尸「信用陷阱」,造成遷延不斷的長遠信用危機,對惡意逃廢債的企業和個人加大打擊力度,強化企業償債意識。更重要的是建立對當地近兩千家微型金融組織的事中監管長效機制,高度重視地方金融管理局事中監管職能的立法落實,賦予其對可疑個人及公司賬戶的即時監測預警權限,防患於未然,以利快速識別新的龐式騙局,藉助互聯網、P2P等形式死灰復燃。

        2014年溫商回歸的資金總量接近1000億,今年政府引資回鄉的目標更高,希望達到1600億。大量的民資回流,如何做到既能灌注實體經濟,又能有效降低壞賬率以及地方民間借貸的利率水平,非常考驗地方政府的政治智慧、金融意識及精細管理水平。

        記者發稿前接獲令人欣慰的消息,今年前4個月溫州地區的新增關注類貸款增加了不足10億,溫州地區信用環境出現好轉跡象,相信誠信的溫州企業家能夠吸引更多的境內外資本聚集此地,實現民營經濟和民間金融長久健康發展。

        溫州地方金管見實效

        處置不良資產需加速

        本報記者早前向央行提出對溫州金融改革成效的采訪請求,恰逢溫州金改三周年時點將近,央行研究局局長陸磊擔綱「溫州金融改革與發展20人專家論壇」主持人,在溫州接受了本報的獨家專訪。陸磊對於《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給予極高的評價,認為溫州地方金融部門在依法監管、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

        王毅履新溫州副市長八個月有餘,對於溫州當地的實際情況有著深入的認識和了解,他認為溫州現在最緊迫的三件事分別是加大不良處置力度、促進銀行多放貸和提升社會信用,他認為這三件事情做好了以后,溫州金融會慢慢走出來,溫州經濟也將重煥活力。

溫州副市長王毅

        溫州副市長王毅:

        加快處置不良資產恢復流動性

        本地處置不良資產有優勢

        王毅自央行調查統計司空降溫州副市長后,不停穿梭於溫州各區縣,實地調研當地企業的生存狀況,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溫州這個課題很大,這里有很多新問題值得花更多的時間去思考。」在半年多調研之后,王毅對2012年溫州金改12條的內容進行了深入思考,并提出了更加務實的新12條初步框架,獲得省金改領導同意,進京匯報后被立刻批準發布實施。新版12條發布后,王毅需要緊迫處理的有三件事,他在不停歇的電話鈴聲中,告訴了記者三件事的具體內容。第一件事是將風險化解放在突出要務。「我們沿用原有的處置辦的工作機制基礎上,還要進一步提高金融辦的工作效率,除當地銀行核銷不良以外,協調金融機構總行也要幫助溫州核銷、打包、處置。」王毅說。

        「現在市場上對不良貸款的消化能力有限,我們準備成立一個區域資產管理公司。區域資產管理公司相較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地域優勢更加明顯。舉個例子,有家資產管理公司在溫州收得最多,花了50多億的真金白銀,收了150多億的資產,平均折價三分之一,但是收了以后,要處置資產包就需要資產價值的評估。資產的債務債權關系都在溫州,如果評估工作主要放在北京就只能光看文字材料處置力度會大打折扣。所以,本地處置有優勢。」

        區域資產管理須市場運作

        王毅透露,有很多朋友要來買溫州的不良資產,但是對實際資產價值缺乏判斷,必須到溫州來看一看。「不良資產屬地化處置,之前學界有爭論,擔心道德風險,因此資產管理公司頂多在省會設立分支機構。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實地調研,發現屬地化處理更高效及時,更容易市場化運作。建立區域資產管理公司還是很有必要的。」

        「其次是資產的過戶、轉讓、拍賣,甚至現金的清收、執行、追逃,這些所有的事情幾乎都要跟法院配合,最終也要落地到本地。所以,資產處置屬地化非常重要。但北京方面也有擔心,資產處置容易遭到地方政府干預,不利於保護銀行債權。區域資產管理公司必須走市場化運作模式,大家公平地競爭。」溫州金融危機產生了1600億的不良資產,這些不良資產需要逐步地處置、轉移、過戶、清理、核銷。迄今為止,現在不良資產處置僅做了800多億,現金清收的只有200多億,大量不良掛在賬上。資產管理公司核銷壞賬以后涉案企業會被終身追索。未來解除追索時,要去法院立案,拿到判決文書一年之后追不回來,才徹底核銷。在金融機構不良債權處置方面,溫州法院也做了大量的創新。溫州市中院於去年3月與工商銀行等3家銀行牽手,規定溫州範圍內的司法拍賣房產可辦理銀行貸款。同時,溫州中院比照新建商品房買賣,率全國之先創設了司法拍賣房產產權和抵押權預登記制度。據悉,「網拍按揭」這一溫州創新實行以來,司法拍賣標的物的成交率和溢價率得到大幅提升,加快了金融機構不良債權司法處置進程。制度實施首月,溫州市法院共促成25處網拍房產按揭貸款,總成交額9389萬元,總貸款額5499萬元,溢價率達19.8%;促成化解銀行不良貸款6711萬元;同期156處網拍房產成交率為100%。這一數字也促使浙江全省法院將該經驗引入推廣。

        小微企業籌錢仍困難

        第二件事,促進銀行多放貸,注入流動性。溫州信貸從在2009年到2011年平均每年可達近1000億。去年考慮不良處置后的放貸總額為480億左右。前年加上不良貸款后的信貸增量是505億,近兩年的信貸投放嚴重減少。按照全國、全省的貸款投放水平,過去幾年,溫州累計少放了1500億的貸款。地方經濟要發展,需要銀行信貸支持。加大信貸投放、促進流動性注入。沒有新的流動性,原來的不良都壓在房地產和呆壞賬的企業上,資金轉不起來,很難實現經濟趕超發展。同時,我們也明白,在溫州現有的環境下,在經濟增速放緩的新常態下,信貸有效需求下降,金融機構放貸相當困難。為了給溫州注入流動性,首先我們要建立地方增信機制,引入信保機制為貸款提供保險,這也有難處,主要是銀行和保險公司要求的風險覆蓋率高。同時,10個億的小微企業信用保證貸款基金已在積極籌建之中,希望這些舉措不僅是解決溫州中小企業的短期需求,更是長期的機制建設。其次,我們要引入信貸以外的融資方式,包括理財、信託、股權計劃等,這個工作現在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我們和光大集團達成了一個100個億的表外理財、信託、股權計劃,主要方向是基礎設施、市政建設,已經談妥一半。現在總體來看,現在政府要做的基礎設施、重大項目,想籌錢,無論是信貸的錢,還是股權的錢,還是所謂PPP的錢,都容易找到。目前難就難在小微企業的錢難籌,這只能引入信保機制,引導銀行對小微企業多放貸款。此外,光大還有意再搞一個產業基金。但產業基金是市場行為,要對接企業,需要企業自身有意願。有些企業進行國際間併購是很好的,比如泵閥,是溫州有前景的主導產業,我們有家企業引進一個荷蘭的好的泵閥技術,把當地的泵閥產業逐步帶動提升,但是這個要當地的企業自身有意願,僅僅是政府提倡是不行的。國外有些企業有好技術,面臨經營困難的時候,國內企業可以抓住時機去收購。

        須建良好信用環境

        第三件想做的就是提升社會信用。借貸危機剛發生的時候,企業認為當初放貸把我撐死的是銀行,現在抽貸逼死我的也是銀行。企業和銀行的關系非常糟糕。但銀行也有銀行的難處,金融環境不好的時候,收縮貸款是可以理解的。現在金融環境不好,銀行不跟企業合作更會要了企業的命。短期來看,溫州要打擊逃廢債,樹立信用環境。溫州市委市政府認為必須建立好的信用環境,這種信用意識是非常難得的。有些地方政府認識不夠清楚,可能會認為逃的錢都是銀行的錢、國家的錢,漏下來的都是我自己的錢。企業欠正規金融的錢能還的要盡快還上,不能形成逃廢債的風氣。銀行有責任的,盡量承擔一些,可以給企業停息、掛賬、分期、打折讓利等優惠。未來但溫州的金融生態環境要從過去低級的人情社會,轉向以法治為基礎、以合同契約為基礎的市場經濟社會。過去,打個電話都能弄到錢的時代,是不正常的,也不值得還念,這種時代一去不覆返了。過去溫州身份證在北京、杭州住旅店都打折。如今信用環境不好,溫州企業上市,受到的審查都要更加嚴格一點。這些都要慢慢改變。相信在溫州的信用環境逐步穩定、提升之后,再經過兩年左右的努力,不良會下降,實體經濟這兩年已經穩住,金融就會好點。如上三件事情做好了以后,溫州金融會慢慢走出2011年以來的負面影響。只要金融環境好一些,銀行多給予支持,對溫州未來的發展我們是充滿信心的。

        重振實體需多政策配合

        香港商報:請您分析一下溫州金融改革的現實意義?

        陸磊:「溫州模式」曾是中國市場經濟進程中最具活力的增長模式之一,2011年溫州經濟發展遇到瓶頸,在特定宏觀經濟背景下出現了企業家「跑路」和民間金融風波,為化解危機,探索民間融資陽光化和規範化有效途徑,改變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不暢問題,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為全局性金融改革積累經驗,國務院於2012年3月28日決定在溫州開展金融改革綜合實驗。溫州金融綜合改革提出12項任務,旨在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經濟機構,積極整合地方金融資源,著力破解溫州經濟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溫州展開了自下而上的區域金融綜合改革,引導民間金融規範發展,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僅對溫州經濟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對探索區域特色金融改革,為全局性金改提供經驗借鑒也具有重要意義。

        香港商報:社會上對溫州金改存在不同的聲音,請問您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陸磊:溫州金改適逢溫州經濟下行,借貸風波蔓延之際,輿論從正面預期轉而質疑金改的作用和有效性,或者直接將溫州經濟紓困無力歸因於金融改革。實際上,溫州經濟困境有深刻的歷史根源和結構性因素,解決溫州經濟問題的關鍵在於產業轉型升級,單靠金融的力量遠遠不夠。希望各方正視改革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溫州金改的本質在於疏通投融資渠道,合理引導民間融資陽光化、規範化,探索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的有效途徑,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

        香港商報:溫州經濟面臨的主要困難有哪些?您認為今后打造溫商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是什麼?

        陸磊:溫州經濟面臨的困難有五點,一是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滯后導致實業支撐缺失,二是民間資本外溢影響產業結構優化,三是溫州經濟增長受資源要素瓶頸制約較大,四是家族式企業影響經濟可持續性,五是外向型經濟模式受外部影響較大。而困難的本質是「溫州模式」發展30年后,因「代際鎖定」導致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跟不上改革步伐,長期陷入粗放式增長困境,在國際國內經濟形勢變化影響下衍生的一系列問題。在巨大的利差面前,部分溫州企業沒有守住實業,身陷經濟泡沫而引發民間借貸風波,并將風險傳導至金融領域。解決問題,關鍵在於打破「溫州模式」瓶頸,產業轉型升級是根本出路,溫州實體經濟的重振除了金融支持外,還需要產業政策、稅收政策、土地政策、貿易政策、勞動用工政策尤其是當地政府職能轉變和效率提高等一系列政策體系的配合。我認為今后打造溫商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是:創新、轉型、向實。

        金改促民間融資陽光化

        香港商報:溫州金改在推進民間金融陽光化和規範化方面的進展如何?

        陸磊:主要是六方面進展:一是強化溫州市民間借貸服務中心的功能,推動民間借貸由「熟人借貸」向「市場借貸」轉變。二是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和溫州銀行增資擴股作為民資進入金融領域的最主要途徑,溫州銀行增資擴股吸引近30億元民間資本,7家農合行股改引入民資43.8億元。三是推廣民間資本管理公司模式,組織民間資金以債券、股權等方式投入中小企業。目前已累計組織民間資金39億元投向1000多個項目。四是大力發展股權投資。設立政府平臺建設引導基金和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推動民資進入公共服務領域和政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開展社會辦學、辦醫等試點。五是編制「溫州指數」。設立涵蓋小額貸款公司、民間借貸服務中心、融資性擔保公司等在內的7大類400多個監測點,定期、分類反映溫州民間金融活躍度和交易價格。六是制定《浙江省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并於2014年3月1日施行。

        香港商報:如何看待民間借貸的備案登記制度?

        陸磊:這是我國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規和首部專門規範民間金融的法規,對於引導和規範民間融資活動健康發展、破解目前民間融資領域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具有積極意義。有利於厘清中央與地方在民間融資管理方面的職責邊界;有利於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既有助於對部分市場行為進行有效引導與規範,維護正常的市場運行秩序,又不會打擊民間融資的活性。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首次對溫州市行政區內的民間融資及其監督管理作出法律規定,在民間融資服務主體、民間借貸、定向債券融資和定向集合資金、風險防範和處置、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創新點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設立了民間融資服務主體。二是拓展了民間融資方式。三是明確了民間融資監管主體。四是建立了民間借貸備案制度。為了讓大額型、涉眾型民間借貸備案制度落到實處,《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采取了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兩方面的制度設計。正向激勵包括:處理民間融資糾紛時,備案的材料可以作為證明力較高的證據。國家機關處理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活動、非法經營等案件時,備案的材料可以作為民間融資行為合法性的重要依據。反向約束主要有:應當備案而沒有備案的,或提供虛假備案材料的,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示;情節嚴重的,對個人和單位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條例》實施以來已備案民間借貸金融93.14億元,企業定向集合資金和定向債募集登記7.82億元。溫州開出全國首例「民間融資備案」罰單,邁出地方金融監管依法行政的第一步。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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