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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朗台式”貪官真的是“窮怕了”嗎?

2015-07-14
来源:新京報

  據報道,鎮江市民防局原局長朱冬生是個“葛朗台式”的貪官,一方面他把持審批權,搞權錢交易,大肆受賄195萬多元。另一方面,他又在生活中極端節儉。為了省汽油錢,寧可坐2個多小時的公交到鄉下去買豆腐,平時穿著也不講究,都是掉色破損的舊衣裳。

  穿的衣服都褪了色,身為單位“一把手”,買塊豆腐不僅不公車私用,甚至連自家的車都舍不得開,要坐公交車前往,如果不是最終落馬,誰能想到這樣的人竟然是個大貪官?

  其實,像這樣通過貪腐腰纏萬貫但卻表現得比葛朗台還摳門的官員並不在少數,家中放著上億元現金卻“穿衣樸素騎自行車上班”的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貪腐251萬餘元卻“從不吃肉棉布背心穿30年”的吐魯番世行辦主任、地區水利局局長曹培武等,個個都是其中“翹楚”,與朱冬生為“一時瑜亮”。

  “葛朗台式”貪官,與那些“窮奢極欲”式貪官,並沒有任何本質區別,一樣地“有錢就收”,一樣地精通“錢生錢”之道。因而,所謂的“葛朗台式”貪官,恐怕不能簡單用“窮怕了”來解釋,沒准兒人家是故意演給你們看的呢?而就算他們不是“演技派”,天生就是“鐵公雞”,相較於公眾心中對於貪官利用貪腐所得花天酒地紙醉金迷的認知,“葛朗台式”貪官無疑更方便玩“潛伏”。

  要知道,倘若官員的財產狀況能擺在桌面上供公眾監督,撕下貪官節儉的“畫皮”並不是什么困難的事情。就拿朱冬生來說,貪腐所得並沒有偷偷地藏在家裏,而是拿去搞了投資,“從出租門面店,到開辦香煙店、網吧、彩票站、制鞋廠,再到投資房地產”,“生意”范圍十分廣泛。如果公開程度和相應監督到位,恐怕早就露出了馬腳,節儉的面具做得再精致,戴得再牢靠也無濟於事。

  正因為如此,當前最需要做的,顯然不是帶著一種“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手”的得意與滿足去嘲諷貪官的“狼亦黠矣”,最後卻“止增笑耳”,而是要拿出更多的精力去推進公開和監督體系。這樣也更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溫國鵬)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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