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注意到,方案在針對人事改革條例中提到,足球中心領導班子成員作為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代表進入中國足協工作,免去事業單位職務,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本報記者 方璐 北京報道
8月17日,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中國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下簡稱“方案”),指出改革足協是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的關鍵,也是理順足球管理體制、創新足球管理模式的基礎。制定該方案是為落實《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並發揮了帶動足球改革的龍頭作用。
方案明確提到,要讓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撤銷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核銷相關事業編制,理順足協和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的關系。明確提出體育總局不再參與足球業務的工作。並對足協財政制度提出改革,今後按非營利性會計制度實施財務運轉。
17日晚間,中國足協內部一位不願具名人士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份改革方案尚沒有完全觸及足改本質。“足球不好,是運營體制人出了問題,專業人員太少。”他說。
撤銷足球中心後的人事安排
方案指出,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原則,實現中國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中國足協依法獨立運行,在內部機構設置、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際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
方案稱,要實現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足球中心)由事業單位向社團常設辦事機構(協會秘書處)的轉變,改變中國足協與足球中心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組織架構。轉變完成後,適時撤銷足球中心並按規定核銷相關事業編制。
方案強調,要理順中國足協與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的關系。指出,中國足協是具有公益性和廣泛代表性、專業性、權威性的全國足球運動領域的社團法人,是管理足球項目普及與提高工作的全國性自律機構,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足球組織的唯一合法機構,是承擔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社團組織,主要負責團結聯系全國足球力量,推廣足球運動,培養足球人才,制定行業標准,發展完善足球競賽體系,建設管理國家足球隊,代表國家參加各類國際足球賽事。
中國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改革完成後,體育總局不再具體參與足球業務,對中國足協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
本報記者注意到,方案在針對人事改革條例中提到,足球中心領導班子成員作為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代表進入中國足協工作,免去事業單位職務,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中國足協主席蔡振華在17日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今年年底召開的中國足協年度代表大會上將進行領導層的改選。
對於足協如何產生新的領導班子,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李毓毅在接受新華社專訪時表示,有兩條必須堅持:一是按照民主程序、章程規定來選;二是按照足球運動的規律。李毓毅說:“過去我們常常是要求結果正義,但是疏忽了程序正義,應該重視和強調程序正義,來逐步達到結果正義。”
足改方案尚缺細則
方案對足協現有財務資產管理制度亦做出改革。在中國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改革中,由專業機構對足球中心及其下屬企業的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清查結果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在明晰產權歸屬的基礎上,相關國有資產可無償提供給中國足協使用。
與體育總局脫鉤改革完成後,中國足協不再作為中央預算單位,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單獨建帳、獨立核算。實行財務公開,上一年度財務報告與下一年度財務計劃和預算須向協會會員大會報告、接受審議。由獨立的審計機構負責對協會定期進行財務審計,審計結果接受會員大會及社會監督。
但對如何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細則,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的上述足協內部人士表示,足協需要充分的社會監管和審計。
另一項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到,與體育總局脫鉤改革完成後,由外交部商體育總局研究辦理授予中國足協出訪來訪外事審批權事宜,中國足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享有一定的自主權。中國足協中的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由體育總局按現行外事管理規定辦理,其出訪次數、團組人數、在外天數根據工作需要據實安排,不受因公出國批次限制。
此外,還強調,公安機關為中國足協有關人員辦理普通護照提供便利。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中國足協邀請外國人入境提供便利,進行有關登記備案後,中國足協可向與本協會有合作關系的外國人發出邀請函,並代向我國口岸簽證機關提出口岸簽證申請,受邀外國人持有關文件可抵達申報入境口岸申請口岸簽證。
“在國外,真正意義的足球協會,其預算要通過會員代表大會來決定,有嚴格的預決算制度。”上述足協內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
據上述人士透露,國家體育總局召集足協全體員工開會,從8月17日中午12:30開會,分上下兩場。總局局長劉鵬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