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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繼任買單”放任了“為官不為”

2015-09-02
来源:海外網

  規范權力運行,不再允許“前任失誤,繼任買單”,山西省將對涉及國民經濟、公共投入等重大事項實行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對決策嚴重失誤將依法追究責任。(8月30日 新華網)

  “前人栽樹,後人乘涼”,這是自古以來的民間佳話。可如今,“前任失誤,繼任買單”儼然成了當下官場之囧態,實在不可小覷。於是乎,為了構建規范用權長效機制,山西省政府近日出台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意見,把國民經濟、財政預算、公共投資、重大改革、資源開發及就業、社保、醫療等九方面內容作為縣級以上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內容。筆者提醒,莫讓“繼任買單”放任了“為官不為”!

  按理說,“在其位、謀其政、擔其責”是眾所周知的道理。一直以來,我們一些幹部在一些重大決策上會出現充分沒有征求幹部群眾的意見,比較習慣於拍腦袋決策、聽彙報看成績,甚至於聽不進反對意見,如此不科學民主的決策,必然會阻礙改革發展,影響解決人民切身利益的問題。

  俗話說,“得民心者得天下”。重大行政決策是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職權,對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社會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做出的決定。山西省規定,重大行政決策不僅要經過決策動議、專家論證、集體討論等一系列程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需要公眾參與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無疑能更好地將“公眾參與權”納入大眾視野,值得點贊。

  我們欣然看到,山西將對重大行政決策失誤終身追責。這樣的做法,就是要讓官本位思想嚴重的決策者認清法治形勢,意識到離開這個“位置”,也不能推卸該承擔的責任。給那些民主集中執行不力的決策者一個強烈的信號,做重大決策時要堅持科學、依法、民主。這就必須讓犯錯的人為自己的決定“買單”,不管在不在位,做出重大失誤決策,就要追責到人。

  習近平總書記曾告誡,黨員幹部要“對黨忠誠、個人幹淨、敢於擔當”。當下,對廣大建立終身追責及責任倒查機制,敲響了幹部健康履職的警鍾。在筆者看來,唯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完善行政決策績效評估、責任追究啟動機制,明確決策過錯認定標准,才能增強可操作性,倒逼權力“入籠”,讓“誰決策、誰負責”真正形成強大震懾。(蔣小舟)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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