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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約談”不妨借鑒電視問政

2015-10-08
来源:華商報

  自2014年5月以來,已有20多個城市或單位因為環保問題被環保部約談,其中包括多個省會城市。據報道,約談中市長們的表態是有差別的,一些市長們的表態非常具體,並明確列出了整改舉措,相比之下,個別市長們的表態則顯得含糊籠統,尚不清楚其究竟准備如何整改落實。(10月7日《南方都市報》)

  從相關報道來看,今年以來的環保約談,效果在一些城市已經顯現。但從個別市長們在約談中含糊籠統的表態來看,坦率地說不容樂觀,因為一個不能在約談中清楚表態的市長,其治汙決心是否足夠大,治汙思路是否很清晰,治汙措施是否很有效,都是值得懷疑的。

  個別市長們表態含糊籠統,或許是因為這些市長事務繁雜、日理萬機,對環保領域投入的精力很有限,所以缺乏具體表態;或許是因為被約談時從工作上到心理上都准備不足,所以顯得比較狼狽。但在筆者看來,根源是這類市長對當地環保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對於這樣的市長,應該進一步“深度約談”。

  這當中也是因為約談機制設計還不到位。如果對約談過程進行現場直播,讓被約談對象的一言一行甚至表情變化等都能及時對外直播,相信市長們絕不敢含糊應對,應該會在約談前做足“功課”,在約談中認真、負責,否則,含糊籠統的“醜態”會被直播出去,將面臨更大壓力。

  如果約談現場除了環保部官員外還有群眾代表,尤其是汙染所在地的受害者進行現場發問,恐怕個別市長們不敢含糊表態了,否則,約談現場的群眾代表會不答應。如果約談現場還有環保領域專家,能提出更具體更專業的治汙問題,即使市長們想含糊籠統,恐怕也沒有機會。

  雖說環保部約談也是公開的,公眾在電視新聞畫面中能看到約談現場,或者能聽到個別市長的發言,但是,這種約談仍不算真正的公開約談,真正的公開約談應該具備三個要素:一是徹底公開、即時公開;二是約談主體還應該包括群眾代表和專家代表;三是對於市長們的表態,現場代表滿意後才能結束約談。由於約談過程公開不徹底、不即時,究竟哪些市長表態含糊籠統,公眾不得而知,自然難以發揮監督作用。筆者希望,繼續完善環保約談機制,在方式方法上不妨借鑒一些地方“電視問政”的做法,要讓每個被約談對象真正重視約談,如此才能真正重視環境保護。在約談現場“打馬虎眼”的市長,須有效防止再出現。 (作者:馮海寧)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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