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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丐幫的克星

2015-12-04
来源:香港商報

  金庸筆下的丐幫,總是那樣的浪漫傳奇,而現實中的丐幫偏又是這麼的血腥殘忍。僅舉一例,一年多前,曾經爆發「東莞丐幫」案,幫主為了利潤,把幼童、老人的腿砸斷,「越慘,他越賺錢」。如此采取非法手段使人致殘、逼人乞討,殘暴行徑令人發指,而各地的類似案例中也曾曝光種種殘忍細節。

  然則這一問題或將迎來治理的轉機。昨天,最高檢發布《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殘障人聯合會關於在檢察工作中切實維護殘障人合法權益的意見》的征求意見稿。據發言官介紹,對強迫智力殘障人勞動,拐賣殘障婦女、兒童,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障人乞討,故意傷害致人傷殘后組織乞討,組織、脅迫、教唆殘障人進行犯罪活動等案件,意見明確要求依法從重打擊。

  對殘忍血腥的黑色丐幫出以法律重拳,是維護最弱勢群體的有效保護,也是人權的必然要求,值得點贊,但這樣的改良似乎仍然不夠。

  探索傷殘行乞權備案

  曾經有受害者親屬反映,報警也沒有什麼用,這折射出實踐中現代執法力量的尷尬。婦女兒童保護組織沒有管理權限,民政部沒有直接執法權,公安部門則堅持不報警不出警、無證據不調查,一切看似合法合理,一切又讓人感到茫然心酸。那麼問題就出在這裡,綜合起來的制度漏洞太大,犯罪被打擊的覆蓋率太低。假如每十次犯罪,只有一次被逮著,哪怕再重判,也不如每十次犯罪就有七八次以上,都被依法打擊,這樣的震懾效果更好。

  對傷殘人員特定群體,可探索實行「行乞權」的備案制,傷殘人員或其監護人必須提供致殘的事實依據,及自願行乞的申請,經民政局核實后,發給「行乞備案證」,民政部日常配合城管例行檢查,發現傷殘人士無證行乞,公安系統就有義務對行乞者特別是組織協助傷殘行乞者展開調查,而不必非要等到有人舉報才受理,這樣可從制度上,解決舉報群眾蒐集證據難、而擁有強大偵查權的公案局又繞道走的難題。

  黑幫暴力致殘行乞,跟買賣人體器官一樣,挑戰人性的底線,尤其在中國沿海發達城市由來已久,如果權力習慣於掐韭菜,那麼,社會的種種醜惡現象就會如韭菜一樣瘋狂地生長,已經是21世紀了,必須完善制度,加以剷除。路人甲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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