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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站員工“挾尸要價” 站長被停職

2015-12-15
来源:北京青年報

  陜西眉縣一水電站員工在水中發現一具遺體后,并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將遺體拴在水電站大壩的護欄上,并向趕來的家屬索要6000元打撈費。14日,記者從陜西省寶雞峽管理局獲悉,他們正在調查這起挾尸要價事件,事發的魏家堡水電站站長已被停職,同時管理局已派出調查小組前往當地處理后續事宜。

  寶雞眉縣宣傳部門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向女孩家屬“挾尸要錢”的鄧某、楊某系魏家堡水電站雇傭撈草的民工,眉縣警方已就女孩死亡原因立案調查。

  水電站員工“挾尸要價”

  12月6日上午10點左右,陜西省眉縣某中學高三女學生小靜(化名)出去見朋友。當天中午,與小靜約好的朋友說家里臨時有事不能赴約,之后小靜手機就關機了。小靜家人四處尋找一直沒有音訊,于是7日上午向眉縣警方報了案。

  9日上午,寶雞峽引渭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電站員工楊某找到小靜就讀的學校,稱他們在水電站的閘門處發現一具尸體,身上有學校的飯卡,希望學校通知死者家人前來認領。

  小靜的伯父張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們趕到水電站時,看到孩子的一條腿被麻繩拴著,麻繩的另一頭捆在水電站的護欄上,孩子的身體仍浸泡在水里。當他們打算把孩子從水中撈出來時,水電站的員工鄧某開口說必須支付給他6000元的打撈費。

  “孩子在水里泡著,水里的浪打來打去的,我們看著心里很痛苦,只想趕緊把孩子撈上來。”張先生說,經過中間人的一番協商后,他們向鄧某支付了1500元。

  據當地媒體報道,鄧某6日晚就發現了小靜的尸體,并將其綁在岸邊。張先生認為,鄧某沒有向警方報案,而是忙于尋找家屬索要打撈費,從而耽誤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時間。

  鄧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這個錢我們自己收了,也不給站上交,類似的事情站上知道,但是也不過問。”他在這里工作了七八年,經常會發現尸體,一般遇難者的家屬都會支付打撈費,費用都是雙方協商。如果一個星期左右沒有人來認領,他們就解開繩子讓尸體順水漂走。

  當地警方立案調查女孩死因

  該事件曝光后,寶雞眉縣宣傳部門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報道中涉及的十八歲女孩,生前系眉縣某中學學生,上周日(12月6日)從自己家里外出,不幸罹難。就女孩死亡原因眉縣警方已經立案并正在展開調查。事情發生在陜西省寶雞峽管理局位于眉縣境內的魏家堡水電站內,向女孩家屬‘挾尸要錢’的鄧某、楊某系該站雇傭的撈草民工。”

  寶雞眉縣宣傳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向北青報記者表示,“魏家堡水電站由寶雞峽引渭灌溉管理局管理,水電站的人事處理當地縣政府沒有權力過問,眉縣警方立案調查的只是案件本身。”

  14日16點左右,北青報記者致電眉縣警方,對方承認立案調查小靜死因,但暫無法透露案件進展。

  水電站站長被停職

  記者致電寶雞峽引渭灌溉管理局,其辦公室的負責人趙主任透露,管理局已派出調查組前往當地處理此事,魏家堡水電站的站長董振宇已被停職。

  趙主任解釋稱,魏家堡水電站的站長董振宇在此事件中“負有一定的直接領導責任”。趙主任說:“我們認為在管理方面,他有不到位的地方,因此決定對他停職檢查,讓他協助調查組處理好這件事情。”

  此外,水電站雇傭的撈草工鄧某和楊某也都被辭退。“水電站的撈草工作是承包出去的,楊某自行雇傭了此次向死者家屬‘挾尸要價’的鄧某。”趙主任說,“鄧某和楊某都是附近村民,他們是水電站聘的臨時工,不屬于正式員工。”

  那么,發現尸體后水電站應該如何處理?趙主任表示,“他們對于水電站的公職人員,是要求立刻報警的,他們都在管理局接受過處理這類事件的培訓。”

  文/記者周丹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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