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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炸樓背後的法律問題

2016-09-12
来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王才亮

  一幢大樓使用不到16年就炸掉,真的是讓人們難以想通。

  9月10日是教師節,然而武漢大學淩晨炸樓的消息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據媒體報道,這次炸樓的理由是由於武漢市東湖環境改造的要求,被炸掉的是武漢大學工學部第一教學樓(又稱主教樓)。該樓由中國工程院院士何鏡堂操刀設計,於1997年開始建設,2000年投入使用,在當時耗資約1億元建設,教學樓共19層,是武大最高的建築。

  一幢大樓使用不到16年就炸掉,真的是讓人們難以想通。我們國家教育投入十分不足,學校還沒有富裕到可以隨便建個樓用十幾年就扒掉的程度。即使將來有錢了,也不能如此任性。為此,我們有必要重溫《循環經濟促進法》———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築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建築物維護管理,延長建築物使用壽命。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准,在合理使用壽命內的建築物,除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決定拆除。”

  應該說,法律的規定是明確的。武大炸樓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規定呢?這幢大樓才使用了16年,當然屬於在合理使用壽命內的建築物,那麼除了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是不得決定拆除的。顯然,武漢大學也知道所謂“環境整治”難以扯上公共利益,只有找別的理由。果然據當地媒體介紹,校方“武漢大學工學部第一教學樓拆除的原因是主教樓建築高度超高違反東湖風景區規劃,對景觀視線造成遮擋,破壞東湖景觀和自然山體輪廓線;同時,區域現有建築外觀及環境質量不佳與東湖綠道、東湖風景區規劃要求不相符,與校園建設要求不相符。”這個理由看上去蠻有理,實際上真讓人無語。

  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的生命線,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早在20世紀80年代就已列入“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名錄,其分區與專項規劃早應列入武漢市的總體規劃,難道當初的建設者膽大妄為,在沒有依法取得規劃和施工許可的情況下施工建設與竣工使用的?那當地政府以及規劃、施工主管行政機關去哪兒了?事實是目前為止,沒有人說這個大樓1997年建造,2000年竣工使用時不符合當時的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准。

  有人引用2011年經住建部批准的《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1—2025)》作為炸樓的依據,說是該規劃要求,“城市建設要充分考慮東湖的自然景觀特色,不能破壞東湖山水空間構架和尺度。要嚴格控制湖濱地區和嵌入城市內部的洪山、珞珈山過渡帶內的建築高度、體量、色彩,與自然山際線相呼應。對不符合規劃的建築予以拆除。根據上述總體規劃,東湖風景區管委會近年來一直在依法實施環境整治系統工程。其中,今年啟動的東湖南路沿線環境整治工程方案,經過來自同濟大學、東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建築設計院和中信建築設計院專家專題審慎論證。整治工程西起武大文瀾門,東至楓園東門,總長2350米,最大縱深260米,最小縱深44米,包括沿湖區域工學部第一教學樓拆除及等面積還建、沿湖整治區域內約16萬平方米老舊建築改造和環境整治等。”

  這個文字把戲還真讓人歎為觀止。想當年建造這幢被人們譽為“變形金剛”大樓前,知名院士何鏡堂主持設計,肯定也是“專家專題審慎論證”了的,否則難以取得行政許可。據記者從湖北省高校相關年鑒等資料了解到,這幢原名武漢水利電力大學主教學樓的大樓在竣工投入使用後,曾獲得湖北省“楚天杯”獎、建設部部級優秀建築設計三等獎和中國建築工程質量最高榮譽獎———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若是違反規劃,連申請這三個獎項的資格都沒有。既然當年手續完備,怎麼能用10年後的規劃溯及以往?又怎麼能把1997年建的大樓炸了以符合2011年的規劃?

  我們難以說當年與今天的“專家專題審慎論證”誰對誰錯,但我們面對億元以上造價的浪費,實在無臉說當年建是對的,今天炸也是對的。當年或今天的“專家專題審慎論證”和建造、拆除總有一方是錯的。據說武漢大學此次炸掉大樓是奉命行事,當地省市政府給予了資金支持,僅拆除費用就達1300萬元,再建造同等面積、水平的大樓沒有幾個億下不來。就此,我們僅批評武大似乎有點不公,還應該問責當地政府。納稅人的錢好幾個億說沒就沒了,這種典型的“崽賣爺田不心痛”,崽不心痛,我們當爺的心痛!

  近年來,人們對於貪汙受賄的危害有足夠的認識,但對浪費所造成的危害則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特別是依刑法第397條追究玩忽職守罪的寥寥無幾。一句“交學費”便成了“護身符”。截至2013年底,全國近3000個縣市區,國家級貧困縣只有592個,而湖北省有25個縣名列其中,脫貧的任務還很艱巨,資金缺乏是重要原因。這種情況下,領導們有什麼權力如此浪費呢?

  眼下,對子女的教育支出是許多家庭的沉重負擔,許多貧困的孩子因貧失學,徐玉玉們被騙學費而失去生命,不少學生還在危房上課。為此,我們有理由呼籲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綁緊公款使用的口子,把錢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並對那些浪費民脂民膏者刑事問責!

  (作者系北京知名律師)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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