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付寶有7萬多,微信有2萬多,如果我哪天突然意外死了,我的家人並不知道這筆錢,這些錢會怎么處理?最終去向是怎么樣的?”近日,有網友拋出這么一個疑問,這樣一個看上去有點“杞人憂天”的問題,引起了大量網友圍觀。
近日,這樣一個看上去有點“杞人憂天”的問題,引起了大量網友圍觀。不少人留言稱“心有戚戚焉”,表示深有同感。
現在的年輕人基本上都有支付寶、餘額寶、微信零錢、財付通之類的賬號,直通他們的財富倉庫。然而,這種形態存在的錢財,很有可能因主人的意外而永遠被遺忘。對此,律師認為,隨著中國人存錢用錢方式的多樣化,一定要摒棄“避諱留遺囑”這個陳舊觀念,早早通過多種方式預留這些財富的“通關密碼”,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一個“腦洞大開”的問題:萬一我“沒”了,家人怎么知道有這筆錢?
“我支付寶有7萬多,微信有2萬多,如果我哪天突然意外死了,我的家人並不知道這筆錢,這些錢會怎么處理?最終去向是怎么樣的?”近日,有網友拋出這么一個疑問,立即引來眾多跟帖。
“哎呀,我還真沒想過這個問題!”一位網友留言稱。
“多數人都不會活著的時候告訴家人,因為他們不相信自己會遭遇意外。”網友“夜太黑”說。
“你以為存進銀行的戶頭,你意外身亡他們會通知你家裏人有這筆錢嗎?太天真了!”網友“熊掌和魚”說。
理財師建議:事實上,理財師也都提倡大家在投資理財時,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而是要合理配置,比如定期活期搭配,買點基金、股票、保險等。眼下支付寶、微信錢包、餘額寶等新型存款方式不斷出現,看來,遭遇“意外”之後的資產處理,還真不是一個杞人憂天的問題。
一個往往被人忽視的協議
長期不使用,支付寶會注銷,微信會回收。
網友們在議論時,還列舉了諸如支付寶、QQ登記注冊時的協議。記者研究發現,根據這些大家平時並不曾細讀的協議,遭遇“意外”的網友家屬想拿回網上遺產,還比較困難。
比如,《支付寶服務協議》第四部分第三項第5條就規定:
“為了防止資源占用,如您連續12個月未使用您的支付寶登錄名或支付寶認可的其他方式登錄過您的會員號或賬戶,支付寶會對該會員號或賬戶進行注銷,您將不能再通過該支付寶登錄名登錄本網站或使用相關會員號或者賬戶。如該會員號或賬戶有關聯的理財產品、待處理交易或餘額,支付寶會協助您處理,請您按照支付寶提示的方式進行操作。”
與此類似的還有微信、QQ等賬號,比如在《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裏第七款第二和五條就規定:
“微信賬號的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注冊手續後,僅獲得微信賬號的使用權,且該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注冊人。同時,初始申請注冊人不得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者售賣微信賬號或者以其他方式許可非初始申請注冊人使用微信賬號。非初始申請注冊人不得通過受贈、繼承、承租、受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賬號。”用戶注冊微信賬號後如果長期不登錄該賬號,騰訊有權收回該賬號,以免造成資源浪費,由此帶來的任何損失均由用戶自行承擔。
“這條協議,大家注冊時都會點擊”同意,但基本無人仔細閱讀。
由此可見,擁有支付寶且突然去世的用戶,按照協議規定,裏面的錢將會一直被動地凍結在該用戶的賬戶裏,等待著他(她)的親人來認領,且理論上,支付寶“會協助您處理”。但在現實生活中,支付寶如何協助你,在世的親人如何知道這個有錢的賬戶,還是個未知數。
同樣,作為微信、QQ、微信公眾號等工具的“初始申請注冊人”,如果去世後,按協議規定,所有權歸騰訊所有,且“不得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者售賣”,這個號最終會被騰訊回收,那相應的微信錢包又會面臨何種命運?也是個未知數。
銀行業人士建議:在銀行裏,每年都有一些“休眠賬戶”,裏面也有或多或少的資金,一般來說,有的賬戶有第二聯系人,銀行可以聯系上,或者主人的親友會拿著銀行卡來查詢,比較好解決。對於網絡平台裏的財富,可依照銀行資金的提取方式,提供死亡證明、戶口本、公證書或者法院判決書來提取。
但現在面臨的問題是,這些網絡上的財富沉睡著,其親人根本就不知道,又該如何查詢提取?
對此,這位專業人士稱,根據有些協議的規定,一些賬號可能會在長期未登錄後被收回,甚至注銷,那么錢的歸宿在哪裏,現在確實沒有明確的規定,面對新生事物,法律也有滯後的地方。
專業人士觀點
公證處:互聯網公司要完善管理
專業人士認為,這個問題有兩種情形:
一是支付寶或者微信等賬戶持有人突然離世,家人知曉其賬戶裏有資金,該怎么辦?
另一種是賬戶持有人突然離世,家屬不知道其賬戶裏還有大量資金,這該怎么辦?
先說第一種情形,國家目前對於“虛擬財產”還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法律界也沒有定論。主流觀點是依照《繼承法》,對具有人身性質的網絡遺產不可以繼承,如個人聊天工具QQ、MSN、網絡ID等。而沒有人身性質的網絡遺產則可以繼承,如網上店鋪、作品版權和遊戲幣等。這個問題的解決並不是太難。
如果出現第二種情形,南京公證處相關人士認為,這就需要互聯網公司不斷完善自己的管理。辦法有三:一是互聯網公司針對這種情形,設立專門賬戶保管,然後積極尋找賬戶持有人或者家屬,但有弊端,前提是不能與公司自有賬戶混合,防止新問題出現,比如說某一天互聯網公司倒閉,資產混合導致去世用戶賬戶資金流失;
二是互聯網公司主動與銀監會或者人民銀行第三方網絡金融管理部門聯系;三是在公證處辦理提存公證業務,並積極尋找持有人或繼承人.
律師:用日記記下財富賬號
江蘇寧聯律師事務所雍進律師認為,年紀輕輕就立下遺囑會讓很多國人接受不了,因此刻意回避,其實在西方不少國家,很多年輕人都有自己的律師,早早寫下財富清單立下遺囑,並不鮮見。
他認為,賬戶持有人可以以寫日記的形式,把自己財富賬號記下來,密碼不一定要寫,至少讓親人在看到時,會想到當事人的錢物在哪裏;可以向自己的親人坦承賬號信息,裏面涉及到的部分錢物數額;不避諱,直接立遺囑,寫明哪裏有什么,直截了當;另外,在發生意外後,合法繼承人也可憑相關證明材料主動向常用網絡服務商比如支付寶、微信等請求查詢賬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