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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漁業沖突,到底是誰不冷靜

2016-10-17
来源:觀察者網

  作者:連晨超

  至少就漁業沖突而言,韓國的此次激烈表態,對於化解爭端沒有任何幫助,只會讓爭端更加激烈。

  國慶前後,黃海海域的中韓漁業沖突又開始搶頭條了。

  先是在9月29日,韓國海警在執法過程中使用爆音彈,造成我方三名漁民死亡。後是韓國方面宣稱,10月7日在韓國西部海域,一艘中國漁船“故意”撞沉一艘韓國海警3005艦附屬快艇後逃逸。

  後一事件引燃了韓國國內輿論(但韓國國內輿論卻不提前一事件),質疑韓國海警執法不力,要求對中國漁民執法時提升武力使用程度。隨後韓國政府宣布,決定在必要時動用艦炮轟擊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中國外交部則在13日舉行的例行發布會上明顯較前一日的表態更為強硬,發言人耿爽對韓方進行駁斥,指出“韓國的海警在該海域開展執法活動沒有法理依據,中方已經通過外交途徑向韓方有關部門就此事提出了嚴正的交涉,要求韓方冷靜、理性的處理有關問題。”

  讓我們來仔細看看為什么中國外交部能夠理直氣壯地指出韓國此次行動“無法理依據”。

  根據韓國方面提供的坐標,事發地點為北緯37度23分06秒,東經123度58分56秒。在北緯37度以北的海域,中韓兩國目前實際是以東經124度線作為分界線。韓方規定中國漁船不得進入東經124度以東海域捕魚。根據筆者測算,此次撞船事件事發海域位於該經線以西大概1公裏的位置。事發地點仍然位於“中韓維持現有漁業活動”水域。根據《中韓漁業協定》規定,中韓兩國在該片水域“維持現有漁業活動,不將本國有關漁業的法律、法規適用於締約另一方的國民及漁船,除非締約雙方另有協議。”

  我們可以推測韓方接下來可能做出何種回應。韓國方面有可能會就事發地點的地理坐標及是否擁有執法權進行爭辯,更有可能稱中國漁船起初是在東經124度以東海域非法捕撈,被發現後向西行駛逃避執法,其後發生了撞船事件。但是事件已經基本明確,韓國海警確實“越界”執法了。就此來看,韓國國內對撞船事件的強烈反應其實是沒有根據的,更不應該草率做出提升武力使用級別的決定。

  筆者曾經在青島、連雲港等地進行海洋經濟調研,在調研過程中就中韓漁業沖突的問題進行了解。在黃海近海海域的漁業資源與韓國一側的相比差距很大,這既有中國方面過度捕撈等人為原因,也有洋流、海域環境等自然原因。中國的漁民生存壓力愈加嚴峻,因此也不惜冒著被抓捕的風險,到中韓漁業邊界附近進行作業。中國漁民經常在風浪很大的時候冒著生命危險出海捕魚,因為這種天氣條件下通常捕撈收獲更大。“越界捕撈”很多時候是出現在天氣條件不好的時候,漁民在不經意間越過東經124度線。並且現在到遠海捕魚的成本極高,漁民迫於成本考慮,有時也不得不盡量多捕以提升利潤。

  其實中國漁民和韓國海警之間的沖突事件每年都在上演,並且不斷有悲劇發生。伴隨著悲劇的,是韓國海警不斷提升武力使用級別。2011年,韓國仁川海警3005艦在執法過程中與中國漁民發生沖突,造成韓國海警一人身亡、一人受傷。該事件之後,韓國方面給海警執法人員配備了槍支。2012年12月,韓國海警在檢查中國漁船時發生沖突,造成一名中國漁民被橡皮彈射殺身亡。2014年10月,韓國海警與中國漁民再起沖突,造成中方船長中槍身亡。近年來每年遭到韓國海警扣押、罰款的中國漁船都達到數百艘。

  韓國政府此次高調宣稱必要時將“炮擊”中國漁船,顯示了自身的不專業、不理性。韓國方面不斷提升武力使用級別,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

  在此次撞船事件發生後,筆者專門就中韓漁業沖突這一話題,向一名曾經在韓國仁川海警服役兩年的前任海警人員進行咨詢。據他介紹,韓國方面近幾年確實提升了執法強度。但是在實際的執法過程中,武力的使用是較為謹慎的。海警在執法過程中使用武力,必須是在面臨抗拒執法,或者是為了自衛才具有正當性。海警工作人員為了避免沖突和外交糾紛,也不會主動追求使用武力。

  就世界主流海上執法管理體制來看,海警作為海上執法力量,是政府公務船只,本身就應該與海軍有著明顯區分,韓國海警同樣也是如此。海警在執法過程中會先派一艘快艇搭載執法人員登臨漁船檢查,其中的一個原因也是為了防止海警船直接與漁船發生碰撞等沖突。

  海警船上搭載的火炮多是防備急需時所用,專業的海警執法隊伍不應該輕易將這種海警船上的最高級別武器用於漁業執法中。韓國政府做出此番表態,顯然缺乏更加專業的論證與分析,而是為了應對公眾壓力的倉促決定,可能使中韓漁業沖突更加複雜。

  韓國政府的這個決定無疑是不理性的。韓國政府此次宣告帶有挑釁意味,有分析人員指出這是韓國針對中國的一場“輿論報複”,是對近來中韓關系趨冷的反應,韓國媒體和政府在利用此次機會宣泄對中國的不滿,轉移國內的政治矛盾。但是,韓國向中國進行挑釁之前應該對雙方的實力進行權衡:中韓兩國的海上力量差距是巨大的。如果韓國海警侵犯中國漁民的合法權益,並在沒有權限的海域進行執法,中國海警將會出面進行幹預。

  根據美國海軍情報局的統計,按照排水量在1000噸以上的為大型船只,500-1000噸之間的為小型船只的標准,截至2015年7月,中國海警擁有執法船205艘(其中大型船只95艘,小型船只110艘),較2013年增長25%,數量高於亞洲其他國家之和。中國擁有海警2901、3901兩艘萬噸級執法船,是世界上排水量最大的海警船只。

  而根據統計,目前韓國海警的主力艦船包括5000噸級的“參峰”級2艘,3000噸的“太平洋”級各改進型共13艘;此外,另有2000噸的“濟民”級12艘,1000噸級的“漢江”級9艘,1600噸級“蟾津江”號1艘。

  並且,韓國在中韓沖突常發海域的海警力量是極為有限的,仁川海警在該海域的常備力量只有兩艘3000噸級的海警船和排水量更小的船只。如果對抗真的發生,結果是顯而易見的。

  即使中國海警力量在亞洲占據明顯優勢,中國海警也未曾宣稱將使用艦載火炮進行漁業維權。例如在南海的漁業維權上,即使面對他國海警船,中國通常也只是采用水炮、噪聲驅離等非致命裝備,而不會將火炮等武器用於他國漁民。但即便中國海警在武力使用上如此克制,也招來一些國家的不斷批評。試想,如果中國海警宣布,必要時將在南海海域執法過程中使用火炮反擊越南、菲律賓的漁民,西方輿論又會作何反應?我們又不禁思考,韓國此番表態,這些國家是否也該對韓國“不人道”、“蠻橫”的態度與行為進行一番批判?

  近幾個月中韓關系因為薩德反導系統的布置而爭吵不斷,在民間層面又發生濟州島中國遊客被拒絕入境、三星Note7召回等事件。但是仔細想來,這些事件難道不都是韓國方面誘發的嗎?這些事件或者威脅了中國的國家安全,或者侵犯了中國的國民利益,現在韓國又借漁業爭端來報複中國,道理何在?恐怕韓國要從大局出發,審視自身近來的態度與表現。至少就漁業沖突而言,韓國的此次激烈表態,對於化解爭端沒有任何幫助,只會讓爭端更加激烈。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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