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世紀文壇大戰的“方柳”名譽侵權案再掀續篇。11月10日,柳忠秧向中央紀委中國作協巡視組提交檢舉信,指責方方在“方柳案”判決後拒絕道歉,藐視法紀,同時指出方方在牽頭編寫《湖北文學通史》時有違背學術規則的行為,籲請相關執紀部門對其“誡勉談話”、“停職反省”、“取消文代會、作代會參會資格”等。
對此,湖北作協主席、作家方方11月28日在微博上發表長文《這世界有多少的無奈———對柳忠秧檢舉書的回複》,對柳忠秧所訴“罪狀”逐一公開回應,她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面對柳的誣告,“啼笑皆非,也十分無奈”。
柳忠秧:方方態度囂張藐視法律,拒不履行法律判決
在給中紀委駐作協巡視組的檢舉信裏,柳忠秧寫道:“時至今日,方方依然態度囂張,藐視法律,不僅拒絕刪除造謠微博、賠禮道歉,切實履行法律判決,而且變本加厲地毫無根據地指責兩級法院的判決‘顛倒黑白’,並強調她的敗訴我的勝訴是‘法律遇上了流氓’。”
同時,柳忠秧指出方方在牽頭編寫《湖北文學通史》的過程裏,自牽、自編、自選、自審,嚴重違反了學術紀律。
鑒於以上兩點,柳忠秧籲請相關執紀部門對方方的違規、違法、違紀行為做出處罰,具體訴求為:“對方方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其停職反省”,“取消方方本月底(26日北京報到)中國文代會、作代會的參會資格”,“免去方方的中國作家協會全委委員、湖北省作家協會主席、湖北省文學創作類高評委主任、中國當代文學寫作研究中心主任”等各職。
方方:案子本來就不是法律事件,而關乎行規和文化生態
在長微博裏,方方對柳忠秧檢舉信裏所舉問題及訴求逐一做出回應。關於拒不道歉一事,“既然柳忠秧已經將我告上法庭,選擇了由司法決定,那就交由司法自己去決定好了。至於判決書是否執行,以及是否拉我進黑名單,我們都彼此靜聽法律的裁決。”
方方對南都記者說,“方柳案”本來就不是一個法律事件,而是關乎行業規則和文化生態。“我們不妨解剖這個文化事件,梳理來龍去脈,看看滋養壯大柳忠秧的文化土壤。”
關於牽頭編寫《湖北文學通史》涉嫌學術違規,方方澄清:“我特意作了回避(現在想來,真是有先見之明!)。我審讀的是一二三卷,即通史中的古代兩卷和近現代一卷。當代卷則由兩位黨組成員梁必文和高曉暉審讀。”“柳忠秧又這么認真嚴肅地向官方檢舉我,可是怎么都不做一下功課呢?”
至於柳忠秧的三條訴求,方方回應稱:“直面攻擊和公開回複,就是我的方式。”
方方:《這世界有多少的無奈———對柳忠秧檢舉書的回複》
對柳忠秧檢舉書的回複:
這是前幾天,媒體傳給我柳忠秧對我的檢舉信。我把這封檢舉信完整地貼在這裏。
我在第一時間,把檢舉信傳給了同事們。它讓人啼笑皆非,也讓人十分無奈。對於對柳忠秧,我已經不想就他的誣告多說什么。近年來,他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而這個代價,本應是所有違規者都必須支付的,盡管這個社會對他們持以極其包容的態度。其實,作為公眾人物、著名詩人的柳忠秧,在樂於接受他人公開贊揚的同時,也當勇於承受他人的公開批評,這是作為公眾人物應該具備的常識和能力。
為了讓相關部門比方中國作協官方減少麻煩,我自己將柳忠秧所提到的問題,在此進行公開說明:
1、我希望柳忠秧引用我的博客文字時,請盡量准確,不要錯引。同時,在引用被認定是我言論並打上引號的文字時,請注明出處,或是提供上下文內容。以避免把我泛指的社會現象誤導為特指的人事。而我沒有說過的話,請勿隨意加上引號,比如“跑獎”這樣的詞。
2、既然柳忠秧已經將我告上法庭,選擇了由司法決定,那就交由司法自己去決定好了。至於判決書是否執行,以及是否拉我進黑名單,我們都彼此靜聽法律的裁決。好在法律為防范冤案錯案,有各種對公民保障的程序。我不服判決,可以按合法程序一級級申訴,甚至抗訴;你不服,也可同樣如此。
但要表態的是:如果柳忠秧改變主意,放棄司法而轉道紀委或巡視組投訴,我更支持。這本來就不是一個法律事件。而是一個關乎行業規則和文化生態的事件。所以,我可將我手中所有調查資料,悉數交給相關部門。我們還可以完全公開透明地做這件事情。從媒體對柳忠秧的第一篇報導開始,一條條追查,一項項追查,一個一個部門查,一塊一塊版面查,一場一場研討會查,一筆一筆資金來源查,一直查到中國新文學學會2014年底頒發給柳忠秧三個中國年度詩人大獎為止。我可以提供十個以上的質疑,甚至直接提出追責訴求。這倒是一件頗有意義的事。我們不妨解剖這樣一個文化事件,梳理它的來朧去脈,看看成長壯大柳忠秧的文化土壤,如果我們真想在文化界和學術界反腐的話,如果柳忠秧覺得這樣做更好的話。
3、關於柳忠秧檢舉我在《湖北文學通史》編撰中,所謂“自牽(牽頭)、自編(總編纂)、自選(肯定會選入方方本人及其作品)、自審(最要命的尤其是她強調自己要終審)”一說,你叫我怎么說你好呢?柳忠秧!柳忠秧曾公開質疑我多次,列舉我數條罪狀,我都當笑話看。現在柳忠秧自己也應該很清楚,沒一條是真的吧?如今,柳忠秧又這么認真嚴肅地向官方檢舉我,可是你怎么都不做一下功課呢?你至少也看一下《湖北文學通史》好不?《湖北文學通史》是湖北作協幾年前的一個項目。正如柳忠秧所說:“文學史一般都是由相對獨立的第三方比如高校、科研機構完成。”《湖北文學通史》從先秦編到當代,共四卷本。正是由三所高校的教授擔任各卷主編。古代卷是華中師范大學王齊洲教授主編,近現代卷由華中科技大學何錫章教授主編,當代卷由湖北大學劉川鄂教授主編。審讀《湖北文學通史》是一個專家團隊,人員來自湖北各大學的專業老師。比方武漢大學的陳美蘭、於可訓教授,華師大的王先霈、王又平教授,湖北大學的鄒賢敏教授等等。當代部分還請了省作協的老作家老編輯參與。省作協是主持單位,我是主席,理所當然成為大多次討論會的召集人(只有當代卷完稿後,我沒有參與後期的討論)。完成書稿用了將近四年時間,所有書稿經專家團隊審讀通過後,根據出版要求,省作協須對通史文字終審把關。對此,作協實施此項目的三個負責人進行了分工。我特意作了回避(現在想來,真是有先見之明!)。我審讀的是一二三卷,即通史中的古代兩卷和現代一卷。我一個人住在英山縣通讀的此三卷,長江文藝雜志社全體員工可以作證。當代卷則由兩位黨組成員梁必文和高曉暉審讀。柳忠秧對他們二人想必熟悉,在寫這封檢舉信時,完全可以找他們詢問一下,我相信他們會實話實說。可惜,柳忠秧連這最簡單的一步都不做,就斷然進行舉報。我倒是沒啥,傳給眾同事看看,大家當段子笑笑而已。可柳忠秧你自己呢?白紙黑字的胡說一通,豈不是自己給自己添堵。對這樣的誣告,這幾年經曆太多,我真是懶得計較。
4、柳忠秧在檢舉信中,向中紀委巡視組提出了他的三條訴求,我倒是想回答得幹脆痛快一點:
第一條:誰有資格對我進行誡勉談話?!我有什么過錯需他人來訓斥誡勉?!這可真不是大話!我多么感激我自己這一生的廉潔自律,也多么慶幸我自己這一生的做人坦蕩!我經常跟同事說笑,我不怕上級查我,而是怕他們不查我。他們不查我,反會對那些謠言疑疑惑惑。而一但查過我,就會明白,那些謠言真就是惡意者下作的造謠。巡視組已經來過省作協,查問題是掘地三尺的方式。柳忠秧你可以通過你在作協的朋友們問問,看我有什么問題!
第二條,如果有人願意取消我參加柳忠秧所說的“高規格”會議即中國作協換屆大會的參會資格,我真是感激不盡!北京這么冷,空氣這么差,每次冬天進京,回家我就支氣管發炎住院。我一點都不想來蹭這種“高規格”。何況這種會議的無趣,我又不是不知道。柳忠秧你熟人多,你最好幫我實現這一條!
第三條,關於免去我這樣那樣的職務(都是閑差)事宜。說老實話,我比你還更想早些免去那些事。其中不少我也主動請辭過。包括政協委員,我甚至還寫過辭委員書。但各方都沒同意,我有什么辦法?我一把年齡,何苦去跟人強?再說了,湖北作協明年即換屆,時間不足一年。大家同行一場,好說好散。當然,如果你連這個時間都等不及,我倒是給你提一個建議,你可以與你在湖北作協的諸多朋友商議,請他們聯名提案罷免我的主席之職。主席職一沒,其它估計都會跟著沒有了。這種事,你找中國作協巡視組一點用都沒有,不如找你的朋友們管用。以你的能量,這個罷免案或許通得過呢?如果我的主席之職被湖北作協全體會員所罷免,我要告訴你的是:我會非常高興!因為,湖北作家協會如果是這樣的一個協會,那它怎么配我給它當主席?!
這世上無奈的事,真的很多。於我如此,於柳忠秧不也是?
想起很多年很多年前,我還很年輕。跟我的好朋友蔣子丹聊天。她說她有人格潔癖。我說我也是。這么多年來,這話一直響在耳邊。我們一直都是這樣生活和工作,勉勵自己保持理想,正直做人。雖然我們無力改變這個風氣日漸變壞的社會,但我們至少可以保證自己不扭曲本性。我們這一類人,可能不被很多人理解。但又有什么關系?又何必要旁人理解?我們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