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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屢違規不釘牌 保健品走法律罅避註冊 申訴署轟安老院中成藥監管有漏洞

2018-12-14
来源:香港商报

 

  申訴專員劉燕卿昨日公布兩項主動調查,批評社署監管安老院寬鬆,以及食衛局中成藥規管有漏洞。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申訴專員昨公布兩項主動調查,分別批評社會福利署監管安老院寬鬆,即使有安老院屢屢違規,社署4年內亦未曾撤銷任何安老院的牌照。另外,專員又批評食物及衛生局中成藥規管有漏洞,即使中藥保健食品含有毒性較強的中藥材,只要加入非中藥成分便不用註冊。

  曾發過千警告 僅16宗定罪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社會福利署對安老院服務的監管,發現社會福利署即使對服務欠佳、甚至違規的安老院執管寬鬆,其中一間安老院於2012年至2015年間的33個月內,出現為2名院友用錯藥、用布帶綁上房門不能打開等問題,違規更非一次半次,遭社署平均每三個月發出一項警告或糾正指示,但直至2015年傳媒報道有關安老院安排院友於露天平台洗澡,引起廣泛關注,社署於調查後才拒絕續牌,亦是社署過去4年唯一一次拒絕續牌安老院,而安老院則在同年6月結業。

  安老院條例22年未修已過時

  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社署理應及早作執管行動,如:不續牌或撤銷牌照等,因為執管方面要夠嚴格,才有足夠的阻嚇能力,令其他院舍將服務提升。她透露,社署過去4年未有撤銷過任何安老院牌照,從2014年起的3年間,明明發出過千項警告及糾正指示,卻僅得16宗檢控並定罪,即使上年度有23宗檢控,仍屬偏低。

  此外,《安老院條例》及《安老院規例》已實施超過22年,但未有修訂,不單侵犯院友私隱、不當使用約束物等並非社署可根據條例檢控的罪行,院舍外的護送與陪診服務,也未涵蓋於社署監管範圍內。她建議,即使社署對津助安老院每年至少巡查一次,卻仍少於私營安老院至少每年巡3次,提醒社署加強巡查及執管,並盡早檢視與修訂有關法例。

  批臨時註冊無清晰目標

  申訴專員公署又公布另一項主動調查,發現食衛局對中成藥規管有漏洞,即使中藥保健食品含有毒性較強的中藥材,只要加入非中藥成分便不用註冊,令製造商為避過註冊,導致市面上中藥保健食品氾濫,質素參差,加上註冊制度進展緩慢,從1999年《中醫藥條例》通過立法以來,超過八成獲准於市面出售的中成藥仍未有「中成藥註冊證明書」。公署對比市面上有註冊和沒有註冊的安宮牛黃丸,兩種都有有毒性較強的中藥材「朱砂」,不過其中一種因加入了非中藥的「葡萄籽」而免卻註冊。

  劉燕卿提醒當局盡快修改中醫藥條例,加強監管中藥保健食品,避免製造商走灰色地帶,為避過註冊導致市面中藥保健食品氾濫。此外,公署又批評政府對臨時註冊的中成藥未有清晰目標與時間表,又對註冊要求是否過分嚴謹有疑問,導致大部分申請不能成功獲批。

  食衛局發言人回應指,已準備開展改善工作,如:修訂《中醫藥條例》內的中成藥定義,局方計劃明年下半年向立法會介紹修訂建議,並會與衛生署就調查報告建議設立中藥師認證制度進行研究,就相關課題諮詢業界和相關持份者。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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