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自:香港新聞網
【香港商報網訊】6月21日大批示威者圍警總,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秘書長黃之鋒及成員周庭被指參與事件,事後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由於辯方需時參閱控方文件,申請將案件押後,主任裁判官錢禮應其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13日。3人昨日再有離港申請,黃周2人更願意提高保釋金至10萬元,惟錢禮聽取陳詞後拒絕申請。另外就林朗彥涉嫌於3月15日在政總靜坐時襲擊保安一案,他昨日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現定於2月3日開審,暫定2天審期。
3人離港申請被拒
3名被告為22歲黃之鋒、25歲林朗彥及22歲周庭,3人同被控於6月21日在夏愨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繼續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單獨被控同日在警總正門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他和周庭同被指,於同日在警總正門外參與非法集結。
林及黃兩人表示早前受邀年初到台灣參觀總統大選;黃亦申請2月到英國出席牛津大學辯論社及新書發布活動。而周庭則獲日本多間大學邀請,就香港現況、港日兩地政治環境等議題演講及接受訪問。控方則表明反對,錢禮聽取陳詞後拒絕3人離港申請。
林另被控於3月15日,在政府總部東翼地下公眾入口大堂內,襲擊男子梁炳森。他昨不認罪,案件定於2月3日開審。3人照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