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集結及違禁蒙面法 黃之鋒獲保釋 期間不得離港

2020-09-30 15:46
来源:香港商報

 乱港分子黃之鋒被控去年10月5日參與未獲批准的集結及违反《禁蒙面法》,今日(30日)在東區法院提訊。法庭將案押後至12月18日,黄之锋獲准以1000港元保釋,期间不得離港。

 一同提讯的还有同被控參與未獲批准集結的社運人士古思堯,裁判官問及兩人是否明白控罪時,黃之鋒表示明白。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讓辯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同時等候11月終審法院就《禁蒙面法》司法覆核的上訴判決。兩人分別以1000元現金擔保,並要居於報稱地址,期間黃之鋒不准離港。

[责任编辑: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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