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詐案還押至明年4月再訊 不准保釋

2020-12-03 11:04
來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在8月拘捕10人,包括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個兒子及集團高層,分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涉嫌串謀詐騙,其中黎智英、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及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3人,被控共同干犯一項欺詐罪,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決定將案件延至明年4月16日再訊,黎智英即时還押,其申請保釋被拒,而周達權和黃偉強則獲准保釋,2人均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1次。

 3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便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相關公司的財務紀錄及被告的銀行帳戶。控方反對3名被告保釋,指控罪嚴重,被告有潛逃風險。

 控方續指,3名被告均有機會潛逃,原因是根據紀錄,3人過去經常在同一日離港,又在同一日返港,反映3人的聯繫緊密性。

 針對黎智英方面,控方指被告現時面對著4宗區院案件,又質疑被告缺乏本地聯繫,反而與其他國家有著緊密聯繫,其中在台灣有著不少生意,聘請超過1000名員工,而台灣與香港不設司法互助。

 據悉,3人涉及的詐騙案件,與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壹傳媒大樓有關。

 今年5月,有傳媒揭發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地址疑經營「公司秘書」服務,涉違反相關地契條款,其後再爆出涉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警方經調查搜證後,以涉嫌串謀欺詐拘捕壹傳媒多名高層。

 警方國安處於今年8月10日出動200警力,大舉搜查位於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檢走約30箱證物。此外,國安處搜查多個地點拘捕九男一女,包括黎智英、其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及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以及「我要攬炒」成員周庭、李宇軒及李宗澤等人。他們分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詐騙及煽動意圖罪。

 10名被捕人士除李宇軒涉嫌偷渡被內地海警拘捕外,周庭另涉及去年6月21日包圍警總的案件;昨日該案已宣判周入獄10個月,其餘八人昨日陸續到警署報到。

 警方稱,另外5名男子要在明年3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至於案中有人涉嫌違反國安法,國安處仍在調查當中。

[責任編輯:鄭嬋娟]
香港商報版權作品,轉載須註明出處。
相關新聞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