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逃犯」中涉縱火疑犯被加控不依期歸押罪

2021-02-26 21:44
來源:香港商報網

 「12逃犯」中由內地移交回香港的被告之一黃某福,26日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因涉縱火案提訊。控方對被告加控一項不依期歸押罪,並要求將案件押後至3月29日再訊,以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獲裁判官鄭念慈批准。期間黃某福須繼續還柙。

 案發時16歲的黃某福,早前因涉嫌於2019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投擲汽油彈,被指企圖用火損壞旺角警署,並於同日在住所內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三個汽油彈,被控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

 被告於去年4月起缺席聆訊,被法庭發出拘捕令。同年8月,他連同其餘11人在內地水域被截獲。去年12月底,「12港人偷渡案」中的兩名未成年人,即本案被告黃某福及涉另一案的廖某文未被起訴,其後被移交香港警方。

 另據早前報道,本案另一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已承認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被判監禁40個月。

[責任編輯:靜文]
香港商報版權作品,轉載須註明出處。
相關新聞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