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由工聯會議員麥美娟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以規管劏房業主濫收水費情況,違例者可被罰款1萬元。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政府認同及歡迎今次修訂,並鼓勵業主申請獨立水表,水務署會增設熱線讓市民舉報濫收水費並會認真執法。
麥美娟提出私人條例草案
麥美娟提出的私人草案為《2021年水務設施(水務設施規例)(修訂)條例草案》,草案中列明禁止用戶向他人出售經水務監督由水務設施供應的用水圖利。草案訂立罪行,禁止用戶以超過所定的用水收費出售供水以供他人,違例者可被罰款1萬元。麥美娟希望今次修例,可以阻嚇個別劏房業主濫收水費,紓緩基層家庭的負擔。她續說,該私人草案並非最近才提出,只是以前立法會多數集中政治,沒有人理會民生問題。
水務署設熱線讓市民舉報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相信此舉可以減低部分業主濫收水費的情況,並可增加阻嚇力。他稱水務署在未來會加強宣傳推廣,當中包括業主收取住戶水費時須注意的事項。他說當局鼓勵業主申請獨立水表,水務署也會在熱線增設選項,讓市民舉報濫收水費,他強調當局會認真地執法。
條例草案也獲得多名議員支持。其中,民建聯議員鄭泳舜表示支持修例,又形容不少劏房業主「賣水賣電」,收費高於水務署及電力公司,部分甚至高出數倍,而租客無從得知用水度數是否準確,直言這是不公平。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亦支持修例,亦說當局如果要真正幫助基層市民,長遠應增加房屋供應,而不是透過小修小補,避免劏房業主「炒水炒電」。她說,濫收水費僅是劏房問題的冰山一角,當中更有安全隱憂,希望政府不要將劏房合理化。(記者林駿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