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村內遊客意外溺亡 深圳鹽田調解員依法調解平紛爭

2021-05-15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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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日下午16時50分左右,深圳市鹽田區某度假村救生員發現遊客孔某溺水,園區工作人員隨即將其送至醫院,經搶救無效後身亡。法醫勘驗孔某體表無明顯外傷,符合溺水致死。

 據了解,事發當晚,死者父親及親屬來到深圳,要求度假村給予巨額賠償,度假村認為金額過高不能接受,雙方多次協商無果,死者親屬遂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鹽田區梅沙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隨即介入並開展調解工作。

 調解初始,死者家屬情緒很不穩定,多次離開調解室到外痛哭流淚,調解難以進行。調解員見狀安撫道:「對於痛失至親,我們深表遺憾,生命是無價的,不論補償多少費用都無法換回死者的生命,但逝者已矣,目前的當務之急是先處理好補償事宜,盡快安葬死者……」聽聞此話,死者家屬努力調整情緒,調解工作得以繼續進行。

 調解中,雙方爭執不休,互不相讓。家屬方認為度假村的工作人員不具備專業救援知識,沒有及時對孔某開展搶救工作,事發後度假村負責人也沒有與家屬溝通說明情況,並要求度假村一次性支付死亡補償費用216萬元。

 度假村方則認為,溺水事故發生後,度假村工作人員盡力實施搶救,已負應盡責任,對家屬方提出的補償數額並不認可,要求進行醫學鑑定,再協商補償事宜。

 由於雙方意見分歧較大,為了抓住調解的黃金時間,調解員邀請梅沙街道人民調解法律顧問廣東解治律師事務所趙鵬城律師參與調解。經過共同分析討論,提出「先分清責任,後談賠償金額」的調解思路。

 之後,調解員多次對家屬推心置腹進行溝通勸說,法律顧問也進行了細緻明了的釋法說理,家屬方的心情逐漸平復下來。經過溝通協調,度假村一方也在明確的法律面前意識到自己在這起事故中存在的問題。通過5天的溝通,雙方互諒互讓,最終於5月7日下午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度假村方一次性賠付死者家屬49萬元。

 此案的妥善處理,是鹽田區梅沙街道司法所結合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切實把隊伍教育整頓成果轉化為忠誠履職擔當的實際行動,真正把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落到實處。

[責任編輯: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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