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3月25日,記者從江西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獲悉,江西省發改委對現行《江西省定價目錄》進行了修改,經省政府審核同意、國家發改委審定將于今年4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江西始終堅持用好政府宏觀調控和市場調節這“兩只手”。
新時代對價格體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此次出台的新版定價目錄,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具體體現。新版定價目錄對已形成充分競爭或具備競爭條件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放開由經營者自主定價,增加了價格反應靈活性,釋放和激發了市場活力,對于進一步簡政放權,縱深推進價格市場化改革有着積極作用,促進江西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據悉,修改之後的《江西省定價目錄》定價項目由13(種)類調整為12(種)類,取消了公共設施類。定價內容由46項調整為34項,減少26%,其中授權市、縣人民政府定價內容由23項更改為21項,佔到62%。郭美勤、操端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