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對康美藥業原董事長、總經理馬興田等12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公開宣判。馬興田因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單位行賄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康美藥業原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許冬謹及其他責任人員11人,因參與相關證券犯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證監機構人員、新聞記者以及被告人家屬等旁聽了宣判。
近日來,繼因年報等虛假陳述民事侵權證券集體訴訟案被責令巨額賠償後,康美藥業原董事長馬興田等人又因操縱證券市場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兩案的審判持續釋放了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堅決維護資本市場深化改革和健康發展的強烈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