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央行公告稱,為進一步推動債券市場對外開放,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範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券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