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官方印發《關於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不同企業的信用風險狀態,中國擬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並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全面實施這項制度。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蒲淳15日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意見》有關情況時指出,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是進一步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重要內容,是創新和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的舉措。
他指出,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是基於企業的信用風險信息開展信用風險狀況研判,根據信用風險狀況不同將企業劃分為不同的類別,並對不同信用風險類別的企業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實現監管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監管效能。
「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最主要目的是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使監管對違法失信者『無處不在』,對誠信守法者『無事不擾』,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優勝劣汰。」蒲淳說。
當前,中國市場主體歷史性躍上1.5億戶,其中企業數量達到4800萬戶。他指出,面對如此超大規模的市場和市場主體,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根據信用風險狀況對企業實施分類監管,將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市場的良性發展。同時,這項制度也將是近年來「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的有益補充,有利於解決其存在的針對性不強、發現問題比例不高等問題,進而提升監管效能。
他強調,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是動態調整的,企業應重視自身信用積累,依法誠信經營,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等方式,降低自身信用風險,提升企業的市場信譽和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