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聯同黃大仙、秀茂坪、觀塘和將軍澳警區,以及入境處和勞工處人員,昨日(16日)進行代號「冠軍」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總區內多個地點。
行動中共拘捕9人,包括一名本地男子、3名內地女子、3名非華裔男子及2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31至63歲,分別涉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違反逗留條件」、「非法入境」及「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其中一名39歲非華裔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本月中旬向警方報到,其餘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部分被捕人士。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