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22年7月29日通過,於9月1日正式實施。
向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 促對台交流合作
《條例》共四十六條,以向台灣同胞提供與江蘇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促進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為主線,在國家和江蘇省保護台灣同胞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重點圍繞促進經濟交流合作、文化交流合作、吸引台灣青年來江蘇交流合作等方面作了規定,其中嵌入了台灣居民居住證制度。通過上述規定,積極回應台灣同胞在創業、就業、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合理訴求,將深化拓展對台交流合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充分展現江蘇對台交流合作的工作特色和制度成果。
《條例》明確蘇台兩地開展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應當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以兩岸同胞福祉為依歸,助力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規定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合法權益,積極為台灣同胞在本省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與本省居民同等待遇;台灣同胞在本省投資、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條例》致力於保障台灣同胞率先共享江蘇發展機遇,增進同胞親情福祉,建立完善了台灣同胞、台灣同胞投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的相關制度。規定持有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江蘇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規定持有居住證的台灣同胞享受教育、就業、衛生、文化體育、社會保障、法律服務等7項基本公共服務,在國家《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規定的6項基本公共服務基礎上,增加了學前教育、基本社會保障服務等內容。在國家《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規定的9項便利基礎上,增加了與本地居民同等待遇辦理公交卡、老年人優待證、公園遊園年卡、圖書館讀者證等內容。另外,《條例》還明確持有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可以按照居住地的規定與居住地居民同等享受購房、住房保障待遇。
在現有惠台政策基礎上,《條例》進一步明確優化台灣同胞投資環境、促進對台經濟交流合作的相關政策,對推動對台文化交流,促進蘇台兩地社會組織、公共服務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作出規定。並對吸引和保障台灣地區青年來江蘇就學、就業、創業進行制度設計。
《條例》推動蘇台融合發展 台胞:受振奮鼓舞
9月2日上午,《江蘇省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貫徹實施座談會在江蘇南京舉行。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秋林表示,《條例》頒布實施是江蘇省貫徹落實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重要舉措。通過頒布實施《條例》,不斷鞏固拓展蘇台交流合作特色優勢,是江蘇在對台工作領域自覺扛起「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光榮使命的政治擔當,是貫徹中央對台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的主動作為。《條例》的頒布實施,將有助於進一步鞏固蘇台兩地交流合作基礎,不斷做大做優蘇台經貿合作,在促進兩岸經濟融合發展上繼續走在全國前列;也有利於推動蘇台兩地交流合作向文化、社會領域拓展深化,不斷增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條例》頒布實施是提高對台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支撐。
江蘇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方偉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條例》作為推動蘇台經貿文化交流合作、促進蘇台經濟融合發展的重要契機,加強系統謀劃,進一步找準江蘇對台工作的切入點着力點,更好肩負起為新時代對台工作先行探路的責任。要圍繞《條例》明確的目標任務、具體規定,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細落實工作責任,將《條例》與中央「31條措施」「26條措施」及江蘇省「76條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政策舉措有機結合起來,形成疊加效應,推動蘇台經貿合作高質量發展,深化拓展蘇台各領域交流交往,為在蘇台胞台企全力打造優良的宜居環境營商環境。
江蘇省台辦副主任孫繼兵表示,《江蘇省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的審議通過和實施,是江蘇對台工作在法治軌道上向前繼續推進的重要標誌,將為蘇台兩地各領域交流合作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南京市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青年委員會主委何思穎表示,《江蘇省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為全國首創、實操性高,振奮鼓舞在蘇投資興業、安居就業的台胞。相信隨着條例的實施,將吸引更多涉台基地的建設者與台灣青年創業者到江蘇來從事工作。
據介紹,江蘇全省吸引利用台資總量連續18年位居大陸前列,截至今年6月底,江蘇累計批准台資項目超過2.99萬個,實際到賬台資超過865億美元。蘇台兩地貿易額佔兩岸貿易額的五分之一左右,近三年連續保持較大增幅,台灣為江蘇第六大貿易夥伴。江蘇省積極支持台資企業創新發展,目前全省共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效期內的台資企業897家,83家台企被評為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26家台企分別入選國家級和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名錄,66家台企獲得地區總部、功能性機構認定。江蘇積極助力台資企業對接大陸資本市場,目前全省有23家台企在大陸上市(掛牌),數量位列大陸第一。(記者 杜林 宋璟)
頂圖:9月2日上午,《江蘇省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貫徹實施座談會在江蘇南京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