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實施15年來,至今涵蓋八類電器,2021年機電工程署提升三類產品的能效評級標準,包括冷氣機、抽濕機和慳電膽。今年9月標籤計劃將推行第四階段,擴展至氣體煮食爐、氣體熱水爐及LED燈。機電工程署署長彭耀雄今日(29日)表示,若全屋電器和燃氣器具轉用新一級標籤,原本每月交約800元電費及燃氣費,可節省200至250元。
有近15年歷史的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至今涵蓋空調、雪櫃、慳電膽、洗衣機、抽濕機、電視機、儲水式電熱水爐、電磁爐共八類電器。彭耀雄表示,2021年12月已提升了三類產品的能效評級標準,包括冷氣機、抽濕機和慳電膽,以冷氣機計新一級比舊一級節省四成用電,抽濕機則節省兩成用電。
彭耀雄又指,今年9月1日標籤計劃將推行第四階段,範圍擴展至氣體煮食爐及氣體熱水爐及LED燈,共規管11類家用器具,佔住宅總能源使用量由五成增至八成,整個計劃每年可節省約11億度電,相當於半個港島全年住宅用量。他舉例說,市民若把全屋電器和燃氣器具轉用一級標籤,若原本每月交約800元電費及燃氣費,則可節省200至250元;政府會設立15個月寬限期,讓業界作好所需準備。
為讓市民更準確地掌握標籤計劃,機電署開發流動應用程式「E&M Connect」,功能包括「慳電計」,市民可查看和比較不同產品型號的能源效益及每年電費估算,並即時比較能效。
另外,局方透露正研究立法禁止效能過低的電器出售,預期明年完成研究並諮詢業界,估計不能出售的產品低於一成。(記者 / 攝影:李銘欣)
頂圖:機電工程署署長彭耀雄(中)、副署長(規管服務)潘國英(右二),助理署長朱祺明(左二)。
機電工程署署長彭耀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