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車北上」將於今年6月1日接受申請,運輸及物流局長林世雄今日(6日)在網誌表示,建議有意申請「港車北上」的駕駛者留意內地電子牌證及相關保險的有效期情況。
林世雄在網誌表示,首次申請「港車北上」的人士,應特別留意內地發出的臨時入境機動車牌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而有效期亦需與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有效期一致。申請者應考慮往返廣東的頻率、時間,及相關保險的費用,再決定內地電子牌證的有效期長短,同時亦要確保申請運輸署發「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有效期長度,與內地電子牌證的有效期一致。
資料顯示,「港車北上」獲批車輛每次連續停留不超過30天,每年在內地累計停留不得超過180天。
林世雄又提醒,必須透過運輸署的指定網站查詢申請情況,連結至內地相關網上申請平台完成所需申請手續,以免被不法份子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