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今日(22日)開會,討論今年政府與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的《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政府今年會與兩間電力公司就《管制計劃協議》作中期檢討。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於2017年4月25日簽訂現行《管制計劃協議》,分別於2018年10月1日及2019年1月1日生效,有效期為15年。根據協議,政府與兩電均有權在截至今年12月31日為止的年度內要求修改協議的任何部分,不過任何修改協議的建議亦須經政府與兩電雙方同意後才能實行。政府目前正為中期檢討作出準備。
謝展寰說,過往兩年留意到因為能源危機,能源價格急升,對於電價亦造成一些壓力。此外,去年中電的電纜橋事故及今年港燈的供電事故,反映了獎罰機制的問題需要關注,這些都會納入檢討的內容。政府對是次中期檢討持開放態度,並沒有為檢討範圍劃下界線。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盧偉國稱,電力公司早前復電後可獲獎賞,是因為數十年前停電是常態,但現時供電技術已越來越進步,故此社會對早前電力公司獲獎賞會感到譁然,有必要檢討做法。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說,政府必須調低現時兩電8%的准許回報率,否則兩電不斷增加開支,最終增加基本電費。他同時建議政府優化賞罰機制,認為可以參考港鐵做法,將兩電停電事故的時間與罰則掛鈎。
謝展寰回應說,當局認為有關問題值得討論,重申中期檢討會以市民利益作為目標。他指,如要達致最低電費同時要減碳,未必能脫離兩電,因電力公司已設有網絡,政府會考慮如何達致最低成本,並對市民最有利。(記者 林駿強)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前排左)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記者 崔俊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