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今日(24日)宣布有關簽證/進入許可申請的流程調整。
入境處表示,繼於今年2月22日及27日調整輸入人才計劃的入境申請流程後,將於6月19日起調整其他簽證/進入許可的入境申請流程,申請人必須在申請相關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時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紀錄,包括受養人、外籍家庭傭工、輸入勞工、學生、受訓及工作假期計劃申請人。
入境處續指,是次調整並不包括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流程,亦不包括現時已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與同一僱主續約或完成現有合約的剩餘/延長期限及在港轉換僱主的申請流程。於6月18日或之前送抵入境處的申請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