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 顏汶羽
最近搞活搞旺香港的夜市引起各界熱議,很多人提出自己的想法,筆者也就「搞夜市」提出一些看法。「搞夜市」是建基於「有夜市就有人流,有人流就有消費,而人人消費就可以帶旺經濟」的簡單邏輯。不過,大家常提到的台灣夜市,疫後都受到旅客減少和消費者需求改變等因素影響,香港又可以怎樣搞旺夜市呢?
筆者覺得政府應先要訂好夜市目標客群,再針對這類消費者的需要去設計夜市,先可以吸引人流。有消息指政府研究在海濱做夜市活動,筆者曾擔任海濱事務委員會委員,亦認同海濱可以是其中一個選項。以觀塘海濱為例,就可以考慮吸引附近上班一族放工後去行個圈放鬆下、望住海景歎小食,又或周五同朋友去夜市「Happy Friday」狂歡一番。至於較接近旅遊景點的中環海濱,就可集中以遊客為目標。
夜市文化或多或少源自街頭文化,重點是要有得揀,而非千篇一律,借鏡年宵和青衣戲棚等,均是香港每年較為成功的夜經濟。筆者建議政府不如趁今次「政策窗口」出現的機會,同時搞好墟市政策及街頭表演活動政策,讓市民有更多商場以外的消費選擇。
筆者相信社會最希望政府搞夜市時,切勿如美食車般太多規管,最好可以提供支援,盡量降低參與檔攤或舉辦活動組織的成本,這才可以吸引更多人一齊參與搞活搞旺夜市,同時亦不會令夜市因為消費太高昂而「拍烏蠅」。(中通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