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北京社團總會常務副會長 楊莉珊
國家安全是一個國家生存和發展的根本基石,是全體國民共同利益的最高體現。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其繁榮穩定與國家安全的堅實保障密不可分。黎智英案的依法審理與判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依法行使審判權、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法治精神的正義之舉,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方針在香港的成功實踐,展現了香港法治社會的成熟與完善。
國家安全不容侵犯,法治精神必須捍衛。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填補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空白,為香港的長治久安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法治的核心要義在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罪行,必須依法予以嚴懲,這是任何一個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
黎智英長期從事煽動仇恨、破壞社會安定的行為,其創辦的《蘋果日報》通過輿論操作對特定群體進行思想灌輸,企圖扭曲公眾認知,破壞香港社會和諧。更為嚴重的是,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其行為已嚴重超出言論自由範疇,觸犯了法律底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依法對其定罪,是對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堅決維護,是對香港法治精神的忠實踐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審理黎智英案,體現了香港司法體系的成熟與專業。審判過程嚴格遵循法律程序,確保了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同時也堅決維護了國家法律的尊嚴與權威。這一判決結果將向全社會傳遞了明確信號: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香港自回歸以來,「一國兩制」方針得到全面貫徹實施,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同時,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和黎智英案的依法判決,正是為了保障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的福祉,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黎智英案的審理和判決,也是對全社會的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它向香港社會特別是年輕一代清晰地表明:言論自由並非沒有邊界,必須在法律框架內行使;國家安全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法治精神需要全社會共同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應當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增強全社會的國家安全意識,培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只有築牢國家安全的思想防線,才能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和一系列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依法審理,標誌着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不斷完善。這為香港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創造了良好社會環境,有利於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
黎智英案的依法判決,是香港法治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彰顯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則,體現了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專業精神,展現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保障社會穩定的堅定決心。我們堅決支持正義判決,堅信在法治的護航下,香港必將迎來更加繁榮穩定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