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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案前瞻|新一份財政預算案25日出爐 業界指港有條件發債促發展

預算案前瞻|新一份財政預算案25日出爐 業界指港有條件發債促發展

責任編輯:靜文 2026-02-24 08:17:34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馬年伊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將於明日(25日)向立法會提交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昨日(23日),有商會預計,本港經濟將延續蛇年良好趨勢,惟政府仍要支持中小企;亦有專家、團體和協會稱是時候應檢討稅制,以推動金融業長遠與可持續發展,加強香港競爭力。

據立法會消息,明日上午11時,將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會上,《2026年撥款條例草案》將作首讀及二讀;陳茂波在動議二讀時,會簡介2026至27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

當日下午3時,陳茂波會在政府總部舉行財政預算案記者會。

專家倡檢討稅制增強香港競爭力

日前,陳茂波已於網誌率先披露新份財政預算案採用紫色封面,寓意在瞬息萬變的外部環境中,香港經濟內生動力不斷增強。昨日,會計師公會會長羅卓堅表示,估計受惠於股票印花稅等收入增加,本年度經營帳目有盈餘,惟政府在大型基建等非經營項目投放資源,估計全年會錄得約14億元赤字,較去年初時預計的670億元赤字明顯改善。他期望政府穩健公共財政的同時,加強本港稅務競爭力。

中大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亦強調,政府要審慎開支,集中資源於有需要的地方,惟他認為本港稅制較難調整,建議短中期都不要改動薪俸稅免稅額。

預算案預料會繼續就投資香港未來、發展北部都會區等方面着墨。陳茂波去年已提出,政府每年發行債券約1500億至1950億元,以支持未來發展項目。羅卓堅認為,現時政府未償還債務佔本地生產總值約12%,財政狀況健康,有條件透過借貸支持發展。

對於當局近期表示可能要發行較長期債券,莊太量提出可發行20年期債券,因發短債成本雖較低,但對現金流幫助不大,又認為即使發債上限訂在本地生產總值60%,仍是本港可承受範圍。

商界冀推更多支援中小企措施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將公布去年本港經濟增長數字,以及對今年經濟的預測。根據預先估計數字,去年本港經濟增長3.5%,連續3年增長。廠商會會長盧金榮表示,由於貿易戰有望緩和,有利於訂單表現,認為今年經濟會延續去年良好趨勢,惟本港企業仍面臨市民北上消費、租金和營運成本高企等挑戰,希望當局推出更多支援中小企業的措施,例如適度一次性寬減差餉和薪俸稅等,並全面放開「BUD專項基金」資助的地域限制等。

就「派糖」措施方面,今年公共財政狀況顯著改善,在政府嚴控開支、印花稅收入大增下,陳茂波預告經營帳目會提早一年於本年度恢復盈餘,外界估計綜合帳目亦只有較低位的赤字。政界預期今年「派糖」力度會比去年增加,與市民分享經濟成果,但由於中長期財政前景仍須審慎,故建議以「少甜」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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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協會倡六領域推進金融業發展

另外,香港股票分析師協會亦就新份財政預算案提出建議,指應在現有基礎上在6個關鍵領域採取深化措施,以激發市場活力、吸引全球資本,推動本港金融業長遠與可持續發展。

——增強資本市場競爭力與流動性:建議實施更精準配套措施,為吸引優質海外上市企業來港作第二或雙重上市,提供更清晰的稅務指引。

——深化債券市場發展與創新:在增發政府債券的同時,建議大幅提高中長期債券發行比例,將代幣化債券的發行從試點轉為常態化,研究將已發行的傳統債券代幣化。

——拓展離岸人民幣業務生態:全力推動港股通人民幣櫃台落地,並同步落實以人民幣繳納相關股票印花稅的配套安排。鼓勵利用金管局新推出的人民幣貿易融資流動資金安排,促進貿易環節更多使用人民幣,以大幅提升離岸人民幣股票市場的流動性和吸引力。

——鞏固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地位:建議盡快出台並落實優化基金、單一家族辦公室和附帶權益的稅務優惠方案;發揮「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效能,進一步優化計劃的投資組合範圍與靈活性。

——擁抱金融科技與虛擬資產:盡快完成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及託管服務的發牌制度諮詢與立法;鼓勵探索將區塊鏈等技術應用於傳統金融資產(如債券、基金份額)的代幣化發行、交易和託管,以提升效率並創造新產品,促進金融創新。

——強化跨境聯通與區域合作:積極推動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納入互聯互通標的,並研究擴展「跨境理財通」的可投資產品範圍;極落實港交所在東盟和中東的推廣合作,支持在香港設立更多海外經貿辦事處等。

收購宏福苑40億公帑已納入預算案

特區政府提出收購大埔火災宏福苑7幢樓宇業權,涉及68億元,其中40億元由公帑補貼。對此,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接受傳媒訪問時指,上述40億元屬一次性開支,已納入財政預算案一併處理。

黃偉綸表示,政府一年財政總開支約8000億元,今次動用40億元,按政府現時財政能力完全能夠負擔,基本上不會影響盈餘或赤字。他預計預算案料4月底通過,冀5月至6月當局與宏福苑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第三季內向業主提供資金。

黃偉綸昨於電台節目指,未來數天「一戶一社工」將接觸宏福苑居民,經他們同意後,「解說專隊」就會直接聯繫業主,向他們解釋各個長遠居住方案細節。選擇「樓換樓」方案的居民,如他們通過「特設銷售計劃」選購新單位,要兩年半後才入伙,現有每年15萬元租金津貼會繼續發放,直至他們新居入伙為止;住在過渡房屋的居民,過渡期內可繼續居住。未來在設立的限期過後,若仍有業主不願出售單位,就會另立法例處理。他強調,政府非常尊重私有產權,現有的收回土地條例及強拍條例都不適用在處理宏福苑情況。(記者 萬家成、周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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