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旺角警區刑事部人員上周展開代號「捕帥」行動,拘捕3名男子,涉嫌誘騙剛到外地讀書的內地學生返港,購買金粒以交付「保證金」;警方經深入調查,在4月23日於旺角再拘捕多一名44歲女子,已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將於明日(27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案情指警方在本年初接獲7宗報案,指在海外收到自稱為內地執法人員的來電,稱報案人干犯刑事罪行,要求他們從海外回香港購買金粒,並把金粒交予指定人士,其後懷疑受騙報案。
警方其後拘捕3人,涉嫌與其中4宗案有關。調查顯示,被捕人假冒內地執法人員與受害人交收金粒,並變賣成現金或加密貨幣,4宗案件損失約500萬元。
警方高度關注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並提醒市民,本地或內地的執法人員,均不會透過電話要求市民購買黃金、匯款或繳交任何保證金。市民如果遇到相關情況,務必提高警覺,慎防受騙。如有懷疑,可以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24小時熱線18222查詢或報警求助。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