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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獄軍團"凸顯制度漏洞

2014-08-27
来源:香港商报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居然有711名罪犯曲線「越獄」。金錢與權力只是咳嗽了一聲,輕易就洞穿牢房的高牆鐵網。 

  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及保外就醫等,原本是法律寬嚴相濟的具體體現,對於激勵罪犯積極改造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卻越來越被异化為「越獄」的通道,并成為公開的秘密。健力寶原總裁張海因為獄中「搞出新發明」,得以「立功」獲減刑,坐牢坐成了「發明家」。江門市原副市長林崇中因受賄罪被判10年刑,卻一天牢沒坐,靠的就是「保外就醫」,而且只花了不到10萬元,誰說自由無價,自由也很便宜。
 
  錢與權、名與利,曾經是這些罪犯身陷囹圄的重要誘因,如今又成為他們拉攏腐蝕執法人員的利器。敗也蕭何,成也蕭何,法外施恩已經演變成一條灰色利益鏈。這些帶著巨額財富進入鐵窗的罪犯花錢消災,那些失去底線的執法人員獲得金錢,看似雙贏的合謀,法治尊嚴和司法公信卻成為最大的輸家。如此大規模的司法腐敗,我們不能停留於責怪罪犯的狡詐,不能停留於抨擊執法人員的貪婪。
 
  修正自由裁量權
 
  需要追問,被判刑的貪官具體是如何「越獄」的?如果不能堵塞貪官「越獄」的制度漏洞,此類現象就難免還會一再复制。
 
  關於減刑等司法的各環節,都存有制度漏洞。如現行《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中,有不少含糊表述。《罪犯保外就醫傷殘範圍》雖列舉了30類可准予保外就醫的病殘情况,但許多疾病傷殘沒有列出嚴重程度的量化指標。而其中的第三十種情况「其他需要保外就醫的疾病」,更是一個「口袋」規定。正是這些含糊不清的規定,賦予執行者過大的自由裁量權,急需修正補漏。
 
  全國檢察機關已建議將711名罪犯收監執行,特別是包括其中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76人。雖然對「越獄」貪官重新收監,令人欣慰。但對貪官重新收監,只能是一個逗號。完善「減刑假釋專項法」,可以從根本上堵住減刑假釋領域存在的制度漏洞。路人甲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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