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韻雲于本月卸任地監局主席
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主席一職本月「轉莊」,梁永祥正式上任,接替前主席陳韻雲。陳韻雲出任主席一職已有6年,在這段期間,本港地產市場發生了一定變化,特別在監管方面,目前除了地監局外,還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可見政府非常重視監管物業銷售的工作。監管工作從來不易為,然而陳韻雲形容,這6年工作感到很好。香港商報記者 林啟健
陳韻雲於2008年11月出任地監局主席,轉瞬間渡過了6年光景,到了今年11月離任。記者第一個問題問她在這6年有何感受時,她這樣回答:「我覺得很好。」隨後她解釋,在這6年期間,從一般市民心目中有地監局存在,這已是進步,本港作為國際金融市場,投資地產是金融市場的經濟活動,作為成熟兼有紀律的市場,就要有監管機構,監管機構要獲得別人認識和肯定。這些人以普羅大眾最多,他們需要買樓,應受到保障,這是地監局首要任務;其次是地產代理,代理知道地監局除了監管他們外,還會幫助他們教懂市民買樓常識,如購買樓宇過程、按揭等,這可減省代理不少唇舌向市民解釋。第三是政府,地監局是法定機構,不是政府機構,不是由政府資助。雖然其營運資金來自地產代理牌費,但並不是向代理問責,而是向本身監管職責法例所賦予的權力交代。
任內推實用面積計價
在陳韻雲當政下,其中一個「政績」是推行二手樓以實用面積計價。在這6年期間,政府在監管物業銷售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如成立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推行實用面積計價等,務求令買賣物業更公平、透明度高。地監局趁此掌握先機,率先推出二手樓以實用面積計價,這比政府於一手市場推行實用面積計價還要早。陳韻雲說,最初有點擔心業界未必適應到,但由於局方先前為業界提供培訓,故業界很快配合得到新措施。
當然,地監局亦遇到一些棘手事件,其中西半山干德道樓盤The Icon事件對她有很大考驗。事件在2011年1月發生,當時部分業主收樓時發現樓盤「貨不對辦」,單位內仿如垃圾崗,並指負責的地產代理提供的宣傳單張與實際圖則不符,有誤導之嫌,於是向運輸及房屋局、地監局投訴。最後發展商榮豐國際(063)答應向業主回購單位,事件才告平息。
陳韻雲憶述事件時承認,地監局處理這件事有困難。她指出,當時未有一手樓條例,亦未成立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地監局獲賦予的權力有限,只可以管地產代理,不可以管發展商,代理說這是由發展商提供的資料,他們無心誤導買家。
地監局仍有改善地方
「一般市民對地監局有期望,但當時未有真正法例規管發展商,令市民有些少失望。雖然我已盡了力,但不能幫到很多買家,這令我感到不好受。但當時經傳媒報道後,市民覺得發展商不對,形成一股輿論壓力。」
「當時有輿論指地監局做得不夠,亦有輿論說地監局是紙老虎,袖手旁觀,最差只是罰數萬元有何作用呢?後來地監局懂得把輿論壓力放在發展商身上,並且與發展商商討,最後結果是好的,發展商回購相關單位。這種做法已超出地監局的權責框框。」
回顧過去,展望將來。陳韻雲覺得,目前地監局仍有改善的地方,並提出以下幾方面:首先,在法例上,希望強制代理持續進修要求,提高其專業水準。其次,目前法例寫明代理入職資格是中五程度,但現在中學要在中六年級畢業,可以考慮修改學歷要求。不過,目前一般入行的不少地產代理是大學畢業生。據地監局指,直至今年9月底,大專或以上持牌人佔整體持牌從業員的32%,較以往增加不小,故不妨考慮提升學歷門檻。第三,現時若果代理要續牌,需要親自遞交表格,她希望未來可以透過網上方式續牌,這對業界是很方便的。雖然以上不算是很大問題,但她提出的建議如強制持續進修,提升地產代理專業水平是很重要。她說,地監局要按照市場需要改善,兼且要迎合時代變遷,這樣未來會做得更好。
盼休息一下出外旅遊
陳韻雲本月離任,之前政府曾有意挽留她,但她決定不續約。「雖然運輸及房屋局曾有意挽留,但我覺得6年任期已經很好,6年是出任公職的不成文規定,若果少於6年任期,自己的工作未必很快見到效果,但任期多於6年亦未必太好,應該有新人上任,這可為機構灌輸新的思想。」
做了6年地監局主席,陳韻雲體會到不是一份優差。「我覺得這不是工作方面的辛苦,而是精神方面的辛苦。出任主席一職,不只是開幾個會那麼簡單,而是要確保地監局運作一切順利,與出任委員會成員是兩回事。」
離開地監局後,陳韻雲去向值得關注。不過,她只淡然地說:「離職後未有做其他公職,最好休息一下,應該出外旅遊。」至於旅行地點時間,她說未定。新主席上任,記者問她對新主席梁永祥有何期望,她只回答說:「這方面我不敢說。」
陳韻雲履歷
陳韻雲畢業於倫敦大學,修讀法律,80年代初返港,1985年開設自己律師行執業。她是2005年香港傑出專業女性及女企業家選舉的得獎者。2008年7月,她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銅紫荊星章(BBS)。2010年1月,她獲選為中國百名傑出女企業家之一。今年10月,她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銀紫荊星章(SBS)。陳韻雲是一名太平紳士(JP),與及是環太平洋律師協會的2002至2003年度會長。她是一名公證人,並為中國委託公證人。她曾任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2008年至2014年)及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她也是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的創會成員,以及香港少年領袖團的前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