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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非法治挡箭牌

2015-01-10
来源:香港商報

  「占中」是回归以来最大型的违法政治运动,对本港的法治精神、民生、经济、国际形象带来无可估量的损失。作为一个法治社会,是不能轻轻放过「占中」组织者和一众骨干的,否则等同於纵容人们败坏法纪,社会必然愈益失序,对守法的市民亦不公平。一个失去秩序的社会,是不可能维持稳定繁荣的。故此,为重树法治及社会秩序,避免更大的社会失序,依法严惩「占中」骨干是无可避免的。

  事实上,早於「占中」酝酿期间,爱国爱港阵营已多次提醒「占中」可能触犯法规,反对派亦一再重申会承担违法行动的法律责任,甚至自封为「死士」。

  到警方认真搜证,召见一些涉嫌犯罪人士问话,甚至表示会拘捕部分明显触犯法纪的人时,反对派却又搬出另一套说法,声称警方的行动是政治打压,岂非太无理取闹?作为违法行动的组织者、煽动者和参与者,不是一早作好承担法律责任的心理准备吗?警方的职责是维护法纪、依法办事,天经地义,哪里有政治打压?难道只要以政治运动为名,便可为所欲为,逃避法律责任?「违法必究」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如警方放过「占中」组织者,任由违法行动发起人逍遥法外,香港还算得上是个法治社会吗?在个人利益和罪责面前,反对派已不管什麽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了。

  香港是国际上法治体系较完善和严谨的地方之一,信誉超卓,一直教港人自豪。在法律底下,人人平等,一视同仁,政治不是法治的挡箭牌,如反对派认为自己有理,大可在庭上据理力争,尝试减轻罪责。无论如何,把警方严正执法扭曲成政治打压,是不符法治精神的,更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新社联副理事长、西贡区议员陈博智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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