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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不能一蹴而就

2015-01-17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路敏盈

  爭取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絕大多數港人的共同願望。目前,隨着政府就人大8.31決定框架下提出的第二輪政改諮詢的開始,可以說2017年的目標能否達到已經進入歷史的關鍵時刻。可是,反對派卻無視社會民心及歷史機緣,揚言要以各種手段杯葛諮詢,以達到否決政改方案的目的。

  根據人大8.31決議,2017特首普選,其實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是一個開始,而不是一個終結。這一點,香港最成功最慧眼獨具的商界泰斗李嘉誠說得最深刻,他認為:「沒有政改第一步,何來第二步?香港人現在有這樣的難得機遇,應該積極讓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通過。不通過政改會原地踏步,看不出這樣會給香港帶來任何好處,你和我都必成為最大的輸家!」

  反對派只會拿所謂西方民主選舉標準來要求香港選舉一步到位,然而,作為被英國統治了上百年的香港,從沒有民主的傳統,更缺乏民主的經驗,要一下子全面照搬和實行「徹底」的西方民主選舉,不見得會有多少向好和成功的把握。這是無數效法西方民主選舉的國家或地區的實踐經驗教訓早已證明了的。事實上,所謂民主普選遠非某些人宣揚的那樣可以一蹴而就。可是,反對派從不敢以真正客觀公正的眼光和態度,去回顧和向公眾說明西方各國民主發展所經歷的迂回曲折的复雜過程。

  美英普選循序漸進

  就拿他們最推崇的美國民主選舉來說,美國早在十八世紀末就確認了民主普選制原則,但是,直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才開始真正實行,對選民資格則仍保留了種種法律上和技術上的諸多限制,特別是針對黑人和移民。這種狀况直到上世紀六十年代以后才發生實質性變化。1964年的選舉法廢止了南方六個州和北卡羅萊納州幾個縣對選民的「文化考核」,取銷了以前對黑人參加選舉的各種苛刻限制。1970年通過的該法修正案在各州都廢除了對黑人和新移民「文化考試」和對新移民「優良品行」的測試制度。憲法第十九條修正案賦予了婦女以選舉權;1964年通過的第24條修正案取消了初選中的選舉稅;1971年批准的第26條修正案將公民選舉權擴大到年滿18歲的青年。

  英國的普選法也是逐漸完善發展的。1832年以前,由於有關財產資格的規定,有選舉權的人只占成年人總數的約5%,其中絕大多數都是貴族。1832年的選舉改革,使中產階級獲得了選舉權;1867年的選舉改革,使城市工人有了選舉權;1918年的英國才初步確認了普選制的原則,使21歲以上的男子和30歲以上且大學畢業的婦女,大體上有了選舉權。所以說是「大體上」平等,是因為有的人還有兩次投票權,這些人包括:一、根據1603年詹姆斯一世的敕令,從某些大學中畢業的人,在該校還有一次投票權,而根據1918年的法律規定,全英各大學共可選出12名國會下院議員。二、1867年的改革規定,租住年租金10鎊以上房屋的人及其妻子在該地有投票權。以上兩點都使某些人具兩次投票權而欠公平。直到1948年英國國會通過了《代表制和人民法案》,廢止大學選區和一切重复投票權以后,英國才真正實現了「一人一票」的平等選舉權。

  袋住先乃最佳選擇

  這些史實使我們看到:成熟的有着「自由」傳統的資本主義國家,其政制和普選發展都要經歷复雜而漫長的逐步完善和發展過程,在實踐中不斷地使之切合本國的政治現實。但是,事實是直到今天,西方的民主制度仍有很多的缺陷和弊端,距離真正的公平公開仍有很大的距離。

  西方的民主選舉之歷史和現狀,亦使我們看到,各國選舉制度其實是「八仙過海」,都會根據本國本地區的民情與社會實際而各行其是,并沒有什麼世界通行的「國際標準」,所謂公平也只是相對的。反對派對香港2017年普選方案的反對理由,其實都是居心險惡的欺騙謊言。

  香港人,是作出明智選擇的最后關頭了,若讓反對派陰謀得逞,使政改原地踏步,香港的民主之路將遙遙無期。而接受人大決定,支持政改,欣然接受「袋住先」,則必「柳暗花明」,前景可期。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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