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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鸡大學為何越來越野?

2015-05-21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路人甲

  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雞更野。又到內地高考季,近日「上大學網」陸續發布三期「中國虛假大學警示榜」,曝光了國內210所不具招生資格的虛假大學,再度引爆有關「野雞大學」的輿論熱點。

  記得去年也是這時,該網也發布了一份中國「野大」名單,內地野雞大學的數量已達到100所,一年時間不到,現在「野大」翻倍了,比樓價股價翻得還要快。據悉在210所被曝光的野大里,北京占有83所,占比44%,首都也變成了首野。

  然而,令公眾不解的是,日益增長的「野大」,為什麼能夠年復一年、年勝一年地以假亂真,而未受到依法取締?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誤人子弟的野雞大學有多危害,全國的家長和同學們個個都能說出個一二三來,可是野大卻像個聞著臭、吃著香的臭豆腐,在眾人不屑聲中,生意日漸興隆。《圍城》里的方鴻漸買了一本子虛烏有的克萊登大學洋文憑,說明知識分子愛野大;「打工皇帝」唐駿、原深圳市長許宗衡都躋身野大博士,說明中國官界商界的上流人士也愛野大。擁有如此深厚的土壤,「野大」如何不會越來越野,越來越大?而這其中官方的長期不作為,更是成為了「野大」野蠻生長的關鍵肥料。

  官方監管長期缺位

  「中國虛假大學警示榜」可能缺乏準確性和權威性,也無法產生法律效果。因此,有必要公布一份官方版「野雞大學」黑名單。教育部門應該把「中國虛假大學警示榜」作為一條重要的舉報線索,對上榜的「大學」逐個核查,并依法進行清理。各地教育部門對本地的高校情況想必心知肚明,要鑒定并揪出「野雞大學」并非難事。

  如果說,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沒有行政執法權,各級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就應當申請由工商、公安等部門配合,對非法的虛假大學招生行為進行徹底取締。對於被依法取締之后又改頭換面死灰復燃的違法責任人,將其繩之以法。

  孟子對大王說過,挾太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明白了吧,區區野事,不是領導不能管、管不了,而是領導不屑於管。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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