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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怎能隨意擔任獨立董事?

2015-05-21
来源:金融界

  一直以來,“官員獨董”,尤其是“退休官員獨董”的現象頻繁上演。近日,有媒體曝光,有22名退休官員在市值前100的上市公司中擔任獨董。其中,也有部分退休官員,在其擔任獨董的期間,仍然能夠獲取40余萬的高額年薪,由此引發了社會的熱議。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在最近兩年時間內,我國不少上市公司卻上演了轟轟烈烈的獨董離職潮。但是,在這一輪獨董離職潮的背后,卻存在不少獨董“被動離職”的狀況,并由此引發人們的深思。

  實際上,究其原因,歸根到底,還是在于前兩年中組部下發的,被稱為18號文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所影響。顯然,在新規之下,不少官員寧可選擇被動離職,也不想遭到輿論的抨擊。至于部分退休官員,即使其到部分上市公司兼職或任職,但仍然受到了嚴格的把關。

  談起獨董制度,其實,這一制度并非屬于中國內地的首創產物,而其起源地則是來自于美國。對于中國而言,也就是在14年前,即2001年,獨董制度才得以正式確立。

  按照相關規則,擔任獨董一職的,需具備幾大條件。其中包括了獨董需要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或與公司經營沒有重要業務聯系及專業聯系;獨董需要對公司的事務進行獨立性的判斷。同時,獨董不僅要為公司服務,而且還要維護好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顯然,從本質上看,獨董制度的設立意在壓制上市公司“一股獨大”的現狀,以打破大股東權力與責任極其不對稱的局面,力圖促進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優化,并最終保障中小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遺憾的是,多年來,在實際操作中,獨董這一職位卻變成了擺設,甚至滿足了部分官員福利訴求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縱觀A股市場上市公司的獨董薪酬,雖說整體年薪并不高,但核心在于這些官員獨董的“隱性收入”卻是無法估量。按照以往普遍的做法,部分官員,尤其是退休官員,借助自身的影響力,到部分上市公司擔任獨董一職,而后再借助相關的渠道大肆撈金,以滿足自身的福利欲望。

  與此同時,在官員擔任上市公司獨董的時候,上市公司高管也是相當地熱情。顯然,對于上市公司而言,聘任官員乃至退休官員作為獨董,一方面利于疏通官商之間的關系;另一方面,則借助官員或退休官員的影響力,進而達到規避諸多監管的目的,為其開展進一步的牟利創造出極佳的政策環境。

  此外,對于上市公司來說,它們對官員及退休官員也是相當地“照顧”。不可否認,官員及退休官員擔任獨董的薪酬確實滿足不了它們的欲望,而此時,上市公司高管卻通過“送內幕信息”等手段來為這類官員創造更多的“隱性收入”,為其實現更大的“增收”。

  因此,鑒于上述的現象,受到“照顧”的官員及退休官員,也會在發表意見的同時,充分考慮到相關上市公司的利益,甚至完全偏向于上市公司。如此一來,即使上市公司的決策對中小投資者的切身利益構成沖擊,獨董也未必會給中小投資者爭取更多的權益。

  顯然,長期下來,我國的獨董制度已然遭到了變味。至于獨董的“獨立性”、獨董的“專業性”以及獨董的“盡職盡責”使命等,也沒有得到真正的發揮。由此可見,在此環境下,中小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又怎能得到合理地保障呢?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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